[{"data":1,"prerenderedAt":75},["ShallowReactive",2],{"q-law-105-s0101-027":3},{"question":4,"paper":34,"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0,"prev":71,"next":73,"paperCount":74},{"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24,"rootStem":25,"freq":26,"history":27,"explanation":29,"explanationDeep":30,"confidence":31,"flags":32,"indexable":33},"law-105-s0101-027",105,"105110","20160806","s0101","public",null,27,"single","承上題，假設某甲向國立成功大學申請商品驗證，遭國立成功大學駁回其申請。甲欲提起訴願救濟，請問訴願管轄機關為何？",{"A":16,"B":17,"C":18,"D":19},"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教育部","經濟部","行政院","C","normal",[20],false,"law-105-s0101-026","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商品檢驗法第 4 條第 2 項之規定，將某商品檢驗及驗證證書之核發事項委由國立成功大學辦理。此種情形屬於何種類型的行政機關權限變動？",1,[28],{"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權限委託予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後，受託機關所為行政處分之訴願管轄。\n【正解理由】國立成功大學係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委託辦理商品檢驗及驗證證書之核發，其駁回甲之申請，屬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訴願法》第 7 條規定：「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該處分既視為委託機關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之處分，即應比照訴願管轄之一般規定定其管轄機關。《訴願法》第 4 條就訴願管轄設有八款，其第 6 款規定：「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經濟部所屬機關，其直接上級機關為經濟部，故選 C。\n【逐項排除】\n(A)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原委託機關，依《訴願法》第 7 條處分視為其所為，而比照《訴願法》第 4 條第 6 款之結果，係向其直接上級機關即經濟部提起訴願，並非向該局自身提起。\n(B) 依《訴願法》第 7 條，管轄之判斷繫於委託機關而非受託機關，故與國立成功大學之主管機關教育部無涉。\n(C) 正確。依《訴願法》第 7 條及第 4 條第 6 款，應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之直接上級機關即經濟部提起訴願。\n(D) 依《訴願法》第 4 條第 7 款，須是不服經濟部本身之行政處分時，始向主管院即行政院提起訴願。\n【涵攝步驟】要件一，處分作成者為受託之不相隸屬機關國立成功大學；要件二，依《訴願法》第 7 條歸屬於委託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要件三，依《訴願法》第 4 條第 6 款向該部會提起，故管轄機關為經濟部。\n【記憶點】受託機關的處分先歸回委託機關，再拿委託機關的層級去查訴願管轄表。","就要件拆解而言，《訴願法》第 7 條做了兩件事：先把受託機關所為之處分在法律上歸屬給委託機關，再指示比照一般管轄規定決定訴願機關。第一步是歸屬，第二步才是層級。考生最常犯的錯誤是跳過第一步，直接拿受託機關的隸屬關係去查表，於是把成功大學的主管機關教育部誤認為訴願管轄機關。\n就三種權限變動的救濟分流而言，《訴願法》第 8 條規定：「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依法辦理上級機關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任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委任事件的處分為受委任機關自己的處分；《訴願法》第 9 條規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依法辦理上級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委辦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辦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辦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委辦事件的處分為受委辦機關之處分，向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法》第 10 條規定：「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委託私人時則向原委託機關提起。把這四條並列閱讀，可以看出立法者依受託者的身分分別安排了歸屬與層級。\n就管轄總則而言，《訴願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人民對於前條以外之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提起訴願時，應按其管轄等級，比照前條之規定為之。」這是比照條款的一般性依據，說明訴願管轄以層級為軸線；該條與《訴願法》第 7 條共同構成管轄判斷的基本工具。\n就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而言，命題者常把受託者換成民間驗證機構，答案即改依《訴願法》第 10 條向原委託機關提起；也常把委託改成委任，答案即改依《訴願法》第 8 條。此外若人民誤向無管轄權之機關提出，《訴願法》第 61 條第 1 項規定：「訴願人誤向訴願管轄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以外之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者，視為自始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設有程序上的保護。\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5,"tag":36,"label":37,"subjects":38,"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9,40,41,42],"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7,50,54,58,62,66],{"id":24,"number":48,"year":6,"stem":49},26,"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商品檢驗法第 4 條第 2 項之規定，將某商品檢驗及驗證證書之核發…",{"id":51,"number":52,"year":6,"stem":53},"law-105-s0101-028",28,"下列何者不屬於「確認性質之行政處分」（確認處分）？",{"id":55,"number":56,"year":6,"stem":57},"law-105-s0101-025",25,"下列有關一般給付訴訟之敘述，何者錯誤？",{"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05-s0101-029",29,"下列有關「公法上權利」之敘述，何者正確？",{"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05-s0101-024",24,"軍事設施擴建時，部分軍事設施佔用到私人甲之土地，甲請求拆除該部分設施遭拒絕，其救濟管…",{"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05-s0101-030",30,"雲林縣政府經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審議，公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id":24,"number":48,"stem":72},"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商品檢驗法第 4 條第 2 項之規定，將某商品檢驗及驗…",{"id":51,"number":52,"stem":53},70,1789445438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