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4},["ShallowReactive",2],{"q-law-105-s0101-038":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4,"repeats":69,"prev":70,"next":72,"paperCount":73},{"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05-s0101-038",105,"105110","20160806","s0101","public",null,38,"single","下列何者無法同時具有行政程序當事人能力及行為能力？",{"A":16,"B":17,"C":18,"D":19},"有民法上行為能力之自然人為自己申請建造執照","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代為向教育主管機關申請獎學金","多數有共同利益之當事人選定其中一人為全體為行政程序行為","法人為行政程序行為","B","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行政程序當事人能力與行為能力之區辨。本題問的是無法同時具備兩者者。\n【正解理由】《行政程序法》第 21 條就有行政程序當事人能力者設有五款，第 1 款規定為：「一、自然人。」未成年子女為自然人，具有當事人能力。至於行為能力，《行政程序法》第 22 條就有行政程序行為能力者設有五款，其第 1 款所定者為：「一、依民法規定，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未成年子女依民法並無完全行為能力，故不具行政程序行為能力，須由父母代為，屬有當事人能力而無行為能力之情形，故選 B。\n【逐項排除】\n(A) 兩者兼具。有民法上行為能力之自然人，依《行政程序法》第 21 條第 1 款有當事人能力，並依《行政程序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1 款有行為能力，得自行申請建造執照。\n(B) 無法同時具備。未成年子女雖依《行政程序法》第 21 條第 1 款有當事人能力，但欠缺《行政程序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定之民法上行為能力，故須由父母代為。\n(C) 兩者兼具。《行政程序法》第 27 條第 1 項規定：「多數有共同利益之當事人，未共同委任代理人者，得選定其中一人至五人為全體為行政程序行為。」被選定人本身即為當事人，其得為全體為行政程序行為，自須兼具當事人能力與行為能力。\n(D) 兩者兼具。法人依《行政程序法》第 21 條第 2 款有當事人能力，並依《行政程序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2 款有行為能力，由其代表人為行政程序行為。\n【涵攝步驟】要件一，先判斷有無當事人能力，即得否為行政程序上權利義務之主體，未成年子女為自然人，具備；要件二，再判斷有無行為能力，即得否自為有效之程序行為，未成年子女依民法無完全行為能力，不具備；要件三，兩者不能同時具備者即為 (B)。\n【記憶點】當事人能力問的是能不能當主角，行為能力問的是能不能自己上場；未成年人是主角，但要父母替他上場。","就要件拆解而言，當事人能力對應民事法上的權利能力，其功能在決定誰可以成為行政程序上權利義務的歸屬主體；行為能力則對應民事法上的行為能力，其功能在決定誰可以自己作出有效的程序行為。《行政程序法》第 21 條所列五款包括自然人、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行政機關，以及其他依法律規定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其範圍明顯較《行政程序法》第 22 條為廣，兩條之間的落差正是本題的設題空間。\n就欠缺行為能力時的處理而言，《行政程序法》第 22 條第 2 項規定：「無行政程序行為能力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行政程序行為。」父母為未成年子女申請獎學金，正是這一項的適用，而非父母自己成為當事人。《行政程序法》第 22 條第 3 項另就外國人設有規定：「外國人依其本國法律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而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者，視為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採取有利於程序進行的擬制。\n就送達的配套而言，《行政程序法》第 69 條第 1 項規定：「對於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能力的欠缺不僅影響誰能為程序行為，也影響文書應向誰送達，兩者是同一組概念的不同面向。\n就易混淆條文的對照而言，行政訴訟法採取相同的雙層結構但用語不同。《行政訴訟法》第 22 條規定：「自然人、法人、中央及地方機關、非法人之團體，有當事人能力。」此為當事人能力；《行政訴訟法》第 27 條第 1 項規定：「能獨立以法律行為負義務者，有訴訟能力。」此為訴訟能力。把行政程序法的當事人能力與行為能力，對照行政訴訟法的當事人能力與訴訟能力，可以看出兩部法在概念上的平行安排，惟名稱與所列款次並不相同，作答時應依題目所問之法律作答。\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1,"tagline":42,"hint":43},"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7,38,39,40],"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5,49,53,57,61,65],{"id":46,"number":47,"year":6,"stem":48},"law-105-s0101-037",37,"甲販賣之食品含有毒物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1 項之規定，依同法第…",{"id":50,"number":51,"year":6,"stem":52},"law-105-s0101-039",39,"行政處分如有誤寫或誤算等顯然錯誤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54,"number":55,"year":6,"stem":56},"law-105-s0101-036",36,"A 縣制定某自治條例，請問該自治條例為下列何種措施之規範，將逾越地方自治立法之範圍？",{"id":58,"number":59,"year":6,"stem":60},"law-105-s0101-040",40,"下列何者非相當於提起行政訴訟前之訴願程序？",{"id":62,"number":63,"year":6,"stem":64},"law-105-s0101-035",35,"依地方制度法第 28 條之規定，應以自治條例規定之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6,"number":67,"year":6,"stem":68},"law-105-s0101-041",41,"下列有關國際法上的制裁，何者敘述錯誤？",[],{"id":46,"number":47,"stem":71},"甲販賣之食品含有毒物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1 項之規…",{"id":50,"number":51,"stem":52},70,178944543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