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law-105-s0201-025":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2,"repeats":67,"prev":68,"next":70,"paperCount":72},{"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05-s0201-025",105,"105110","20160806","s0201","civil",null,25,"single","關於占有的推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占有人推定其為善意占有","占有人推定其為他主占有","占有人推定其為無權占有","善意占有人推定其為有過失占有","A","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占有的各項法律上推定，包括自主、善意、和平、公然、無過失占有，以及權利適法之推定。\n【正解理由】《民法》第 944 條第 1 項規定：「占有人推定其為以所有之意思，善意、和平、公然及無過失占有。」該項一次列出五項推定：以所有之意思占有即自主占有、善意占有、和平占有、公然占有及無過失占有。占有人推定其為善意占有，正是該項所明定的內容之一，故選 A。\n【逐項排除】\n(A) 依《民法》第 944 條第 1 項，占有人推定其為善意占有，本項與條文文義相符，為正確選項。\n(B) 《民法》第 944 條第 1 項推定占有人以所有之意思占有，亦即推定為自主占有；本項稱推定為他主占有，方向相反。\n(C) 《民法》第 943 條第 1 項規定：「占有人於占有物上行使之權利，推定其適法有此權利。」該項推定占有人有適法之權利，本項稱推定為無權占有，與之相反。\n(D) 《民法》第 944 條第 1 項推定的是無過失占有，本項稱善意占有人推定其為有過失占有，同樣與條文所定推定的方向相反。\n【涵攝步驟】要件一，須有占有之事實→題目所設之占有人；效果，法律直接推定其為以所有之意思，善意、和平、公然及無過失占有，主張相反事實者負舉證責任。\n【記憶點】占有的推定一律往有利占有人的方向走：自主、善意、和平、公然、無過失。","【要件拆解】占有推定的規定分成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占有態樣的推定，《民法》第 944 條第 1 項規定：「占有人推定其為以所有之意思，善意、和平、公然及無過失占有。」這五項推定的實益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主張占有人是他主占有、惡意占有、強暴占有、隱密占有或有過失占有的一方，必須自行舉證。同條第 2 項另設繼續占有的推定，《民法》第 944 條第 2 項規定：「經證明前後兩時為占有者，推定前後兩時之間，繼續占有。」這一項在時效取得的計算上特別重要。\n【第二個層次與其限制】《民法》第 943 條第 1 項規定：「占有人於占有物上行使之權利，推定其適法有此權利。」該項推定的是權利本身，而非占有的態樣。該條第 2 項並設有兩款排除，《民法》第 943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推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一、占有已登記之不動產而行使物權。二、行使所有權以外之權利者，對使其占有之人。」第 1 款的理由在於已登記不動產另有登記的推定力，第 2 款則因為占有人與使其占有之人之間本有法律關係可資認定，不需要再靠推定。\n【易混淆條文並列】《民法》第 945 條第 1 項規定：「占有依其所由發生之事實之性質，無所有之意思者，其占有人對於使其占有之人表示所有之意思時起，為以所有之意思而占有。其因新事實變為以所有之意思占有者，亦同。」該條處理的是他主占有變為自主占有的方法；《民法》第 947 條第 1 項規定：「占有之繼承人或受讓人，得就自己之占有或將自己之占有與其前占有人之占有合併，而為主張。」該條處理的是占有的合併主張。三條並列，可以看出占有態樣、態樣變更與占有承繼各有其專條。\n【其他考法】本考點最常與時效取得、善意受讓、占有人與回復請求人之權義關係合併出題，也常改問哪一項推定不適用於已登記之不動產。\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39,"tagline":40,"hint":41},"綜合法學(二)","民事法","綜合法學(二)・民事法",[37,38],"民法","民事訴訟法","民事法 · Civil Law","民法 100 分、民事訴訟法 60 分:全考試配分最重的一卷,總則、債編、物權、親屬、繼承全部入題,民訴則圍繞管轄、當事人、證據與判決效力。","民法五編全考:總則的法律行為與時效、債編的契約類型與侵權行為、物權的所有權與擔保物權、親屬的婚姻與親子關係、繼承的應繼分與特留分,條文題與涵攝題各半。民事訴訟法以管轄、當事人適格、訴訟標的、證據法則、既判力與上訴程序為主,近年也考家事事件法與勞動事件法的特別程序。105、106 年本卷另有 12 題複選題。",[43,47,51,55,59,63],{"id":44,"number":45,"year":6,"stem":46},"law-105-s0201-024",24,"公車司機甲於下班後，清掃公車時，發現乘客乙之畢業證書留在公車座椅上，於是向公車站長報…",{"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05-s0201-026",26,"甲在自己之 A 地上興建 B 別墅後，將 B 別墅設定抵押權於乙，以為借款債務之擔保…",{"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05-s0201-023",23,"甲出賣且移轉其所有之 A 車所有權於乙，且乙已支付甲價金。乙嗣後發現 A 車有瑕疵，…",{"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05-s0201-027",27,"下列關於區分所有之敘述，何者錯誤？",{"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05-s0201-022",22,"甲有一棟二層樓房屋，出租於乙作為店面使用，乙因使用空間不足，經甲同意，自行出資在頂樓…",{"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05-s0201-028",28,"關於袋地通行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44,"number":45,"stem":69},"公車司機甲於下班後，清掃公車時，發現乘客乙之畢業證書留在公車座椅上，於是…",{"id":48,"number":49,"stem":71},"甲在自己之 A 地上興建 B 別墅後，將 B 別墅設定抵押權於乙，以為借…",74,1789445439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