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law-105-s0201-054":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2,"repeats":67,"prev":68,"next":70,"paperCount":72},{"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05-s0201-054",105,"105110","20160806","s0201","civil",null,54,"single","關於判決之確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對於甲訴請乙給付借款事件第一審判決之一部，經合法提起上訴時，該判決全部之確定即被阻斷","經於上訴期間內提起上訴，因上訴不合程式致被駁回者，仍於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第三審判決一律須於送達當事人時始確定","當事人對於第一審判決於上訴期間內提起合法上訴，嗣於上訴期間屆滿前撤回上訴者，仍在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C","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判決確定時點的兩個規則，得上訴之判決於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不得上訴之判決於宣示時確定。\n【正解理由】本題問的是錯誤者。《民事訴訟法》第 398 條第 2 項規定：「不得上訴之判決，於宣示時確定；不宣示者，於公告時確定。」第三審判決不得上訴，其確定時點依該項是宣示時，不宣示者則是公告時，與送達當事人無關。本項卻寫成第三審判決一律須於送達當事人時始確定，把該項所定的時點整個換掉，故選 C。\n【逐項排除】\n(A) 《民事訴訟法》第 398 條第 1 項規定：「判決，於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但於上訴期間內有合法之上訴者，阻其確定。」該項但書所阻的是判決之確定，文義未區分一部上訴或全部上訴，本項敘述正確。\n(B) 上訴不合程式而被駁回者，並非《民事訴訟法》第 398 條第 1 項但書所稱合法之上訴，不生阻其確定的效果，仍依該項本文於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本項敘述正確。\n(C) 本項與《民事訴訟法》第 398 條第 2 項所定的確定時點不合，為錯誤選項。\n(D) 《民事訴訟法》第 459 條第 3 項規定：「撤回上訴者，喪失其上訴權。」上訴既經撤回，即無合法上訴阻其確定，仍依《民事訴訟法》第 398 條第 1 項本文於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本項敘述正確。\n【涵攝步驟】要件一，該判決得否上訴→第三審判決不得上訴；要件二，有無宣示→有；效果，依《民事訴訟法》第 398 條第 2 項於宣示時確定，不待送達。\n【記憶點】能上訴的等期間跑完，不能上訴的宣示就定案。","【要件拆解】《民事訴訟法》第 398 條把判決確定的時點分成兩組。第一組是得上訴的判決，《民事訴訟法》第 398 條第 1 項規定：「判決，於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但於上訴期間內有合法之上訴者，阻其確定。」本文是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但書則以合法之上訴阻其確定。第二組是不得上訴的判決，《民事訴訟法》第 398 條第 2 項規定：「不得上訴之判決，於宣示時確定；不宣示者，於公告時確定。」時點提前到宣示或公告，因為根本不存在上訴期間。\n【但書的兩個關鍵字】但書寫的是合法之上訴。上訴逾期或對不得上訴之判決上訴者，依《民事訴訟法》第 442 條第 1 項規定：「提起上訴，如逾上訴期間或係對於不得上訴之判決而上訴者，原第一審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上訴不合程式而可補正卻不補正者，依《民事訴訟法》第 442 條第 2 項規定：「上訴不合程式或有其他不合法之情形而可以補正者，原第一審法院應定期間命其補正，如不於期間內補正，應以裁定駁回之。」這兩種被駁回的上訴都不是合法之上訴，自不生阻卻確定的效果，這是選項 B 的依據。\n【撤回上訴的效果】《民事訴訟法》第 459 條第 1 項規定：「上訴人於終局判決前，得將上訴撤回。但被上訴人已為附帶上訴者，應得其同意。」《民事訴訟法》第 459 條第 3 項規定：「撤回上訴者，喪失其上訴權。」撤回之後上訴權消滅，也就沒有合法上訴可以阻卻確定，判決仍在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這是選項 D 的依據。\n【判決確定與羈束力的區別】《民事訴訟法》第 231 條第 1 項規定：「判決經宣示後，為該判決之法院受其羈束；不宣示者，經公告後受其羈束。」《民事訴訟法》第 231 條第 2 項規定：「判決宣示或公告後，當事人得不待送達，本於該判決為訴訟行為。」羈束力是法院自己不能再改判決，確定力則是當事人不能再爭執，兩者的發生時點不同，考題常故意把宣示後受羈束說成宣示後即確定。\n【其他考法】同一考點常改問一部上訴時未上訴部分何時確定、附帶上訴對確定時點的影響，或改問裁定的確定時點；判斷起點都是先問這個裁判得不得上訴。\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39,"tagline":40,"hint":41},"綜合法學(二)","民事法","綜合法學(二)・民事法",[37,38],"民法","民事訴訟法","民事法 · Civil Law","民法 100 分、民事訴訟法 60 分:全考試配分最重的一卷,總則、債編、物權、親屬、繼承全部入題,民訴則圍繞管轄、當事人、證據與判決效力。","民法五編全考:總則的法律行為與時效、債編的契約類型與侵權行為、物權的所有權與擔保物權、親屬的婚姻與親子關係、繼承的應繼分與特留分,條文題與涵攝題各半。民事訴訟法以管轄、當事人適格、訴訟標的、證據法則、既判力與上訴程序為主,近年也考家事事件法與勞動事件法的特別程序。105、106 年本卷另有 12 題複選題。",[43,47,51,55,59,63],{"id":44,"number":45,"year":6,"stem":46},"law-105-s0201-053",53,"下列何者選項之敘述全部不適用認諾效力之規定？①請求公害民事損害賠償之訴 ②請求調整土…",{"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05-s0201-055",55,"關於上訴撤回與附帶上訴之相關問題，下列敘述，何者全部錯誤？①上訴撤回時，如被上訴人已…",{"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05-s0201-052",52,"甲依通常訴訟程序對乙起訴請求給付買賣價金 300 萬元，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之乙在第…",{"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05-s0201-056",56,"關於上訴第三審法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05-s0201-051",51,"有關「聲明證據」及「調查證據」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05-s0201-057",57,"債權人甲起訴請求債務人乙清償借款 100 萬元，第一審判決命乙給付甲 30 萬元，駁…",[],{"id":44,"number":45,"stem":69},"下列何者選項之敘述全部不適用認諾效力之規定？①請求公害民事損害賠償之訴 …",{"id":48,"number":49,"stem":71},"關於上訴撤回與附帶上訴之相關問題，下列敘述，何者全部錯誤？①上訴撤回時，…",74,1789445439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