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7},["ShallowReactive",2],{"q-law-105-s0202-013":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1,"prev":72,"next":74,"paperCount":76},{"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05-s0202-013",105,"105110","20160806","s0202","commercial",null,13,"single","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其現有全部資產為新臺幣三億元，其中無形資產為新臺幣四千萬元，全部負債為新臺幣一億元。試問 A 公司所得發行之公司債總額上限為多少？",{"A":16,"B":17,"C":18,"D":19},"新臺幣八千萬元","新臺幣一億二千萬元","新臺幣一億六千萬元","新臺幣二億四千萬元","C","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公司法》第 247 條公司債發行總額上限的計算方式。\n【正解理由】《公司法》第 247 條第 1 項規定：「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A 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新臺幣三億元，扣除全部負債一億元，再扣除無形資產四千萬元，餘額為一億六千萬元，即公司債總額的上限，故選 C。\n【逐項排除】\n(A) 八千萬元是一億六千萬元的二分之一，那是《公司法》第 247 條第 2 項所定「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前項餘額二分之一。」的上限，本題問的是公司債總額而非無擔保公司債。\n(B) 一億二千萬元既不是《公司法》第 247 條第 1 項算出的餘額一億六千萬元，也不是同法第 247 條第 2 項的無擔保上限八千萬元，該數額在條文的兩個算式中都找不到對應。\n(C) 三億元減一億元再減四千萬元等於一億六千萬元，正是《公司法》第 247 條第 1 項所定的餘額，敘述正確。\n(D) 二億四千萬元未依《公司法》第 247 條第 1 項把全部負債一億元與無形資產四千萬元同時減除，其數額高於該項所定的餘額一億六千萬元，屬於超額發行。\n【涵攝步驟】《公司法》第 247 條第 1 項的算式有三個項目：現有全部資產三億元是被減數，全部負債一億元是第一個減數，無形資產四千萬元是第二個減數；三億減一億再減四千萬等於一億六千萬。本題 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不生《證券交易法》另設上限的問題。\n【記憶點】公司債上限等於全部資產減全部負債再減無形資產，無擔保的還要再砍一半。","《公司法》第 247 條把公司債的發行總額綁在公司的淨值上，並明文把無形資產從計算基礎中剔除。條文兩項是遞進關係：第 1 項先算出餘額，第 2 項再以該餘額的二分之一限制無擔保公司債。本題只問總額，因此停在第 1 項。\n要件拆解上，現有全部資產是以公司財務報表上的資產總額為準；全部負債包含各類負債；無形資產則是本條特有的扣除項，商譽、專利權、商標權都屬之。命題者最常設的陷阱有兩個：一是漏扣無形資產，二是把第 2 項的二分之一誤套到總額上。本題四個選項恰好把這兩種錯誤都佈成了誘答。\n與發行程序對照更能看出這個餘額的份量。《公司法》第 248 條第 1 項第 10 款要求公司發行公司債時，向證券管理機關載明「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用語與《公司法》第 247 條第 1 項完全一致；《公司法》第 248 條第 5 項並規定第一項第七款、第九款至第十一款、第十七款應由會計師查核簽證，第十二款至第十六款應由律師查核簽證。可見這個餘額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必須經簽證的具體數字。\n公開發行公司另有特別規定。《證券交易法》第 28-4 條規定，已依該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募集與發行有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其發行總額除經主管機關徵詢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外，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百分之二百，不受《公司法》第 247 條規定之限制。該條的計算基礎不扣無形資產，倍數也完全不同，本題 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公司，回到《公司法》第 247 條第 1 項。\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是把題目改問無擔保公司債的上限，答案就會變成八千萬元；或把無形資產改寫成商譽，測驗考生是否認得扣除項；也可能把公司改成已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之公司，直接考《證券交易法》第 28-4 條的百分之二百。\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綜合法學(二)・商事法",[37,38,39,40,41,42],"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商事法 · Commercial Law","公司法 30 分、保險法\u002F票據法\u002F證券交易法\u002F強制執行法各 20 分、法學英文 30 分:六科湊成一卷,第 56–70 題固定是法學英文的閱讀理解。","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與董事責任、公司法 2018 年大修後的新制為主;保險法考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與複保險;票據法考票據行為的無因性、背書與追索;證券交易法集中在內線交易與公開收購;強制執行法考執行名義、執行程序與債務人異議之訴。法學英文十一年都是第 56–70 題,純閱讀理解、沒有法源依賴。本卷十一年皆無複選題。",[47,51,55,59,63,67],{"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05-s0202-012",12,"甲、乙皆年滿 20 歲，擬與 A 公司合資設立 B 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並約…",{"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05-s0202-014",14,"甲為 A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於股東會中，甲提出「董事會應於會後立即召開股東臨時會討…",{"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05-s0202-011",11,"甲大學畢業工作數年後，擬獨資設立公司創業，在現行法下，其能選擇之公司種類為何？",{"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05-s0202-015",15,"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為新臺幣 2 億元，經營階層均為取得國內外…",{"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05-s0202-010",10,"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為一千萬股，B 股份有限公司…",{"id":68,"number":69,"year":6,"stem":70},"law-105-s0202-016",16,"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於民國 105 年 2 月 1 日向 A 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id":48,"number":49,"stem":73},"甲、乙皆年滿 20 歲，擬與 A 公司合資設立 B 有限公司（下稱 B …",{"id":52,"number":53,"stem":75},"甲為 A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於股東會中，甲提出「董事會應於會後立即召開…",70,178944543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