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law-106-s0301-051":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3,"repeats":68,"prev":69,"next":70,"paperCount":72},{"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06-s0301-051",106,"106120","20170805","s0301","criminal",null,51,"single","甲檢察官負責檢察署偵查案件之辦理，每月新收案件超過百件，工作負荷量極大，未結案件量為該檢察署最高，且辦案遲延嚴重。下列敘述，何者符合檢察官倫理規範之要求？",{"A":16,"B":17,"C":18,"D":19},"因新收案件量大，但甲檢察官為求謹慎，仔細調查案件，採取一件辦完再辦另一件的方式偵辦案件，且為避免造成其他檢察官工作負擔，未請求檢察長調整人力協助","甲檢察官認為新收案件量大，但不能草率結案，案件偵辦遲延係司法機關正常現象，案件當事人須耐心等待","甲檢察官案件量過多無法負荷，造成未結案件量為該檢察署最高，該署檢察長可衡酌人力調度，本諸檢察一體指揮調度，將甲檢察官承辦之部分案件，移轉其他檢察官偵辦","甲檢察官對於所屬檢察長行使檢察一體職務移轉命令，要求其交出未結之案件，其已開始偵辦之案件，可拒絕移轉，僅就尚未開始偵辦之案件移轉","C","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檢察一體之職務移轉與檢察官妥速執行職務之要求。\n【正解理由】《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5 條規定：「檢察總長、檢察長為確保受其行政監督之檢察官妥速執行職務，得視人力資源及預算經費情況，採取合理之必要措施。」《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6 條規定：「檢察官偵辦案件應本於團隊精神，於檢察總長、檢察長之指揮監督下分工合作、協同辦案。」甲之未結案件量為該檢察署最高且辦案遲延嚴重，檢察長衡酌人力調度而將其承辦之部分案件移轉其他檢察官偵辦，正屬為確保檢察官妥速執行職務所採之合理必要措施，並與分工合作、協同辦案之要求相符。故選 C。\n【逐項排除】\n(A) 甲採一件辦完再辦另一件之方式，且未請求檢察長調整人力協助，與《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6 條所定本於團隊精神、於指揮監督下分工合作協同辦案之要求不符。\n(B) 《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4 條規定：「檢察總長、檢察長應依法指揮監督所屬檢察官，共同維護檢察職權之獨立行使，不受政治力或其他不當外力之介入；檢察官應於指揮監督長官之合法指揮監督下，妥速執行職務。」以偵辦遲延為司法機關正常現象而要求當事人耐心等待，與該條所定妥速執行職務之要求不符。\n(C) 檢察長本諸檢察一體衡酌人力調度而為職務移轉，符合《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5 條所定之合理必要措施，本選項正確。\n(D) 《法官法》第 93 條第 3 項規定：「前二項指揮監督長官之命令，檢察官應服從之，但得以書面陳述不同意見。」甲對檢察長之職務移轉命令應服從之，至多以書面陳述不同意見，不得拒絕移轉其已開始偵辦之案件，本選項錯誤。\n【記憶點】檢察一體下的職務移轉，檢察官應服從，只能以書面陳述不同意見。","一、要件拆解。本題的規範來源有二層：一層是《檢察官倫理規範》所定檢察官與指揮監督長官各自應有的作為，另一層是《法官法》所定檢察一體之職務移轉與職務承繼權限及其效力。四個選項分別落在這兩層之上，作答時須先辨明該敘述所描述的是誰的行為。\n二、涵攝。就 (C) 而言，要件一為主體，事實為該署檢察長，屬《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5 條所定之檢察長；要件二為目的，事實為確保案件妥速辦理；要件三為手段，事實為衡酌人力調度而移轉部分案件，屬合理之必要措施，該當。\n三、職務移轉之法定情形。《法官法》第 93 條第 1 項柱句規定：「檢察總長、檢察長於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依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四條親自處理其所指揮監督之檢察官之事務，並得將該事務移轉於其所指揮監督之其他檢察官處理：」該柱句已將主體限定為檢察總長與檢察長，並將權限內容分為親自處理與移轉他人處理兩種，其行使並須符合各款所定之情形。\n四、命令之形式與救濟。《法官法》第 93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情形，檢察總長、檢察長之命令應以書面附理由為之。」可知職務移轉並非口頭即可為之，須以書面附理由；而受命令之檢察官依同條第 3 項應服從之，其不同意見亦以書面陳述之方式表達。書面之要求，是使檢察一體之行使留下可供事後檢驗之紀錄。\n五、意見不一致時之處理。《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檢察官對於承辦案件之意見與指揮監督長官不一致時，應向指揮監督長官說明其對案件事實及法律之確信。」《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指揮監督長官應聽取檢察官所為前項說明，於完全掌握案件情況前，不宜貿然行使職務移轉或職務承繼權。」兩項合觀可知，職務移轉之行使並非全無節制。\n六、易混淆規定對照。《法官法》第 92 條第 1 項規定：「檢察官對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指揮監督長官之命令，除有違法之情事外，應服從之。」該條處理的是一般指揮監督命令之服從義務，與《法官法》第 93 條之職務移轉並列，可知兩者所處理之權限並不相同。\n七、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本組規範常與檢察官之案件遲延、個案評鑑事由，以及檢察行政監督之範圍一併命題。\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0,"tagline":41,"hint":42},"綜合法學(一)","刑事法","綜合法學(一)・刑事法",[37,38,39],"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刑事法 · Criminal Law","刑法 70 分、刑事訴訟法 50 分、法律倫理 30 分:總則的犯罪階層與競合、分則的財產犯罪與公務員犯罪,搭配刑訴的強制處分與證據法則,再加上律師倫理規範與法官倫理規範的條文題。","刑法總則的構成要件、違法性、罪責與未遂、共犯、競合是每年必考;分則以竊盜、詐欺、侵占、背信、偽造文書與瀆職罪出題最密。刑事訴訟法集中在搜索扣押、羈押、證據能力(傳聞法則、自白法則)與上訴審構造,近年修法(國民法官法、被害人訴訟參與)也會入題。法律倫理直接考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與法官倫理規範的條文,依據收斂、最能靠背條文拿分。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4,48,52,56,60,64],{"id":45,"number":46,"year":6,"stem":47},"law-106-s0301-050",50,"下列法官開庭時之行為，何者並不違反法官倫理？",{"id":49,"number":50,"year":6,"stem":51},"law-106-s0301-052",52,"檢察官身為執法者，言行舉止，應有一定之要求，下列敘述，何者明顯不符合檢察官倫理規範要…",{"id":53,"number":54,"year":6,"stem":55},"law-106-s0301-049",49,"甲法官之配偶乙為律師，試問甲法官關於配偶之工作應注意之倫理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57,"number":58,"year":6,"stem":59},"law-106-s0301-053",53,"甲檢察官在網路上有其自己所屬之臉書（Facebook），一般民眾可透過公開網路，觀看…",{"id":61,"number":62,"year":6,"stem":63},"law-106-s0301-048",48,"法官甲之妻乙因從事網拍業務遭丙提出詐欺取財之控告，乙接獲警察局之調查通知，即向甲訴說…",{"id":65,"number":66,"year":6,"stem":67},"law-106-s0301-054",54,"甲律師和 A 當事人初次討論完案情之後，甲覺得這個案件需要有專業建築師的參考意見，因…",[],{"id":45,"number":46,"stem":47},{"id":49,"number":50,"stem":71},"檢察官身為執法者，言行舉止，應有一定之要求，下列敘述，何者明顯不符合檢察…",70,17894454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