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2},["ShallowReactive",2],{"q-law-107-s0101-002":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4,"repeats":68,"prev":69,"next":70,"paperCount":54},{"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07-s0101-002",107,"107120","20180804","s0101","public",null,2,"single","有關憲法基本國策章之國防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現役軍人得兼任文官","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B","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憲法就國防與軍隊所設的規定，尤其文武分立與現役軍人兼職的禁止。\n【正解理由】本題問的是敘述錯誤者。《中華民國憲法》第 140 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條文寫的是不得兼任，本項卻寫成現役軍人得兼任文官，方向與該條相反，故選 B。這一條與同法就軍隊中立所設的規定合起來，構成憲法上文武分立的基本架構：軍人的職務與文官的職務不得由同一人同時擔任，以免軍事力量介入一般行政。\n【逐項排除】\n(A) 《中華民國憲法》第 137 條第 2 項規定：「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本項所稱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與該項文字相符，敘述正確。\n(B) 《中華民國憲法》第 140 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本項與該條所定相反，為錯誤選項。\n(C) 《中華民國憲法》第 139 條規定：「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本項與該條文字相符，敘述正確。\n(D) 《中華民國憲法》第 138 條規定：「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本項與該條前段文字相符，敘述正確。\n【涵攝步驟】要件一，題目問錯誤者，故逐項回到條文比對；要件二，(A)(C)(D) 分別對應《中華民國憲法》第 137 條第 2 項、第 139 條、第 138 條，文義相符；要件三，(B) 與《中華民國憲法》第 140 條的禁止規定方向相反，即為所求。\n【記憶點】憲法就國防連寫四條：目的與組織法定、軍隊超出黨派、武力不得為政爭工具、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要件拆解】《中華民國憲法》第 137 條第 1 項規定：「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第 1 項定的是國防的目的，第 2 項定的是國防組織的法律保留，兩項各有各的射程。接著《中華民國憲法》第 138 條把軍隊定位為國家的軍隊而非個人或黨派的軍隊，《中華民國憲法》第 139 條從相反方向禁止以武裝力量為政爭工具，《中華民國憲法》第 140 條則把禁止的對象落到具體的人身上。命題者把《中華民國憲法》第 140 條的否定句改成肯定句，陷阱就設在這一個字。\n【易混淆條文對照】憲法上關於兼職禁止的規定不只一條，各有各的主體，只能並列不能互推。《中華民國憲法》第 75 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中華民國憲法》第 103 條規定：「監察委員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執行業務。」《中華民國憲法》第 140 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三條所禁止的對象分別是立法委員、監察委員與現役軍人，禁止的內容也不相同，作答時要看清楚題目問的是哪一種身分。\n【相關的軍人地位規定】《中華民國憲法》第 9 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中華民國憲法》第 36 條規定：「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前者處理軍事審判的人的範圍，後者處理軍隊的最高統率權歸屬，與第 138 條至第 140 條合起來，可以看出制憲者對軍隊採取的是國家化與去黨派化的一貫立場。\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此一考點常改問為：軍人是否得兼任文官、軍事審判得否及於非現役軍人、國防組織應以法律或命令定之。也常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4 項所定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之設置合併出題，該項規定：「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同樣採取組織法定的體例。\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1,"tagline":42,"hint":43},"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7,38,39,40],"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5,48,52,56,60,64],{"id":46,"number":24,"year":6,"stem":47},"law-107-s0101-001","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並非憲法上比例原則的內容？",{"id":49,"number":50,"year":6,"stem":51},"law-107-s0101-003",3,"有關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依司法院釋字第 708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3,"number":54,"year":6,"stem":55},"law-107-s0101-075",75,"關於外國法院判決之承認與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7,"number":58,"year":6,"stem":59},"law-107-s0101-004",4,"依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解釋，下列有關居住遷徙自由之敘述何者錯誤？",{"id":61,"number":62,"year":6,"stem":63},"law-107-s0101-074",74,"關於物權之法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5,"number":66,"year":6,"stem":67},"law-107-s0101-005",5,"依司法院釋字第 756 號解釋，有關受刑人之書信檢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46,"number":24,"stem":47},{"id":49,"number":50,"stem":71},"有關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依司法院釋字第 708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178944543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