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6},["ShallowReactive",2],{"q-law-107-s0101-042":3},{"question":4,"paper":35,"subjectMeta":11,"related":47,"repeats":72,"prev":73,"next":74,"paperCount":75},{"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4},"law-107-s0101-042",107,"107120","20180804","s0101","public",null,42,"single","下列何者非屬得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A":16,"B":17,"C":18,"D":19},"徵收訴訟費用之行政法院裁定","約定自願接受執行之行政契約","應為金錢給付之懲戒處分判決","徵收人民土地之行政處分","D","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何種文書得作為行政執行之執行名義，以及徵收處分為何不屬之。\n【正解理由】《行政執行法》第 2 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執行，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徵收人民土地之行政處分，其法律效果在於使土地所有權歸於國家，既未課予人民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亦未課予行為或不行為義務，故其本身不是得據以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故選 D。\n【逐項排除】\n(A) 《行政訴訟法》第 305 條第 4 項規定：「依本法成立之和解，及其他依本法所為之裁定得為強制執行者，或科處罰鍰之裁定，均得為執行名義。」徵收訴訟費用之行政法院裁定即屬該項所指之裁定。\n(B) 《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故約定自願接受執行之行政契約得為執行名義。\n(C) 應為金錢給付之懲戒處分判決，係公務員懲戒制度下命為金錢給付之裁判；依實務之處理得據以移送執行，非本題所問者。\n(D) 徵收處分直接形成所有權之變動，並未留下一項待義務人履行的給付，不屬《行政執行法》第 2 條所列之義務類型，故為正解。\n【涵攝步驟】要件逐項對照。第一步問該文書有無課予一項得以強制實現的義務：(A) 命負擔訴訟費用、(B) 約定給付、(C) 命為金錢給付，都指向一項待履行之給付；(D) 則直接造成權利變動。第二步問有無法律明定其得為執行名義：(A) 見《行政訴訟法》第 305 條第 4 項，(B) 見《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第 1 項。\n【記憶點】執行名義要指向一項待履行的給付義務；徵收處分直接形成所有權變動，本題因此選它。","行政執行的類型，《行政執行法》第 2 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執行，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法》第 11 條第 1 項柱句規定：「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行政執行法》第 11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一、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定有履行期間或有法定履行期間者。」《行政執行法》第 11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二、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未定履行期間，經以書面限期催告履行者。」《行政執行法》第 11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三、依法令負有義務，經以書面通知限期履行者。」就行為或不行為義務，《行政執行法》第 27 條第 1 項規定：「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兩章的起點都是一項具體的義務。\n要件拆解上，執行名義的作用在於確定義務人、義務內容與履行期限；一份只生權利變動效果的處分，沒有可供填入這三個欄位的內容。《行政執行法》第 12 條規定：「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由行政執行處之行政執行官、執行書記官督同執行員辦理之，不受非法或不當之干涉。」由辦理主體的設計也看得出，第二章處理的始終是一筆應納金額。\n易混淆條文對照上，《行政程序法》第 127 條第 4 項規定：「前項行政處分未確定前，不得移送行政執行。」可見即使是命返還給付的處分，其移送時點仍受限制；《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第 3 項規定：「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自願接受執行之行政契約因而接上行政訴訟之執行軌道。\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常以行政契約是否經認可設問，《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第 2 項就中央行政機關、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與委辦事項分別定其認可機關，未經認可者不生效力。本題所引《行政訴訟法》條文係 107 年 6 月 13 日公布、同年 6 月 15 日生效之版本；該次修正另有部分條文定自公布日後六個月施行，於本題考試日尚未生效。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medium",[31,32,33],"needs-human-version-check","deferred-caveat","needs-practice-view",true,{"code":9,"slug":10,"name":36,"tag":37,"label":38,"subjects":39,"kicker":44,"tagline":45,"hint":46},"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40,41,42,43],"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8,52,56,60,64,68],{"id":49,"number":50,"year":6,"stem":51},"law-107-s0101-041",41,"依現行規定，下列何者為道路之一般使用，原則上無須申請許可？",{"id":53,"number":54,"year":6,"stem":55},"law-107-s0101-043",43,"關於物之交付義務，得以下列何種方法執行之？",{"id":57,"number":58,"year":6,"stem":59},"law-107-s0101-040",40,"甲依民法第 767 條第 1 項前段及中段規定，以乙市政府未經其同意在其所有土地上舖…",{"id":61,"number":62,"year":6,"stem":63},"law-107-s0101-044",44,"下列何者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id":65,"number":66,"year":6,"stem":67},"law-107-s0101-039",39,"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id":69,"number":70,"year":6,"stem":71},"law-107-s0101-045",45,"不服下列何種行政行為，須先經訴願程序，始得提起行政訴訟？",[],{"id":49,"number":50,"stem":51},{"id":53,"number":54,"stem":55},75,178944544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