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5},["ShallowReactive",2],{"q-law-107-s0101-063":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5,"repeats":70,"prev":71,"next":72,"paperCount":74},{"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07-s0101-063",107,"107120","20180804","s0101","public",null,63,"single","臺灣籍漁船在 2011 年於公海遭 A 國籍海盜劫持，漁船船員制伏海盜並將其載運回臺灣交付警方。下列何者非我國司法機關所得主張之管轄權基礎？",{"A":16,"B":17,"C":18,"D":19},"普遍管轄原則","領土管轄原則","被害人國籍管轄原則","保護管轄原則","D","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國家刑事管轄權的四種傳統基礎，以及海盜行為在公海上各該基礎的適用情形。\n【正解理由】本題之決定性依據為國際法上關於國家管轄權基礎的規則，我國法就此未設明文，以下依國際法上通行的理解說明。國家對犯罪主張管轄，傳統上有四種連結：行為地或船旗國的屬地連結、行為人國籍的積極屬人連結、被害人國籍的消極屬人連結，以及行為侵害國家重大利益時的保護連結；海盜行為另有普遍管轄的地位，任何國家都可以審判。本題事實是臺灣籍漁船在公海遭外國籍海盜劫持、船員制伏後帶回我國：海盜是普遍管轄的典型客體；漁船具我國船籍，公海上船舶由船旗國管轄，屬地連結成立；被害的漁船具我國國籍，消極屬人連結成立。保護原則則以行為侵害國家的存立、安全、貨幣或政府職能等重大利益為連結，本題劫持民間漁船並未指向此類利益，故選 D。\n【逐項排除】\n(A) 海盜是國際法上最早承認得由任何國家審判的犯罪，我國得主張普遍管轄。\n(B) 公海上的船舶受船旗國管轄，被劫持者為臺灣籍漁船，得主張屬地管轄。\n(C) 被劫持的漁船具我國國籍，得主張被害人國籍的消極屬人管轄。\n(D) 保護管轄的連結是國家的重大利益，海盜劫持民間漁船並未指向此類利益，不能作為管轄基礎，即為本題所問。\n【涵攝步驟】要件一，行為性質為海盜，(A) 成立；要件二，行為地為我國籍船舶，(B) 成立；要件三，被害的漁船具我國國籍，(C) 成立；要件四，行為是否針對我國國家重大利益，事實上欠缺，(D) 不成立。\n【記憶點】海盜案裡普遍管轄、船旗國屬地、被害人國籍三種連結都接得上；保護原則要的是國家重大利益，本題接不上。","管轄權基礎的題型，解題方式是把四種連結逐一與題目事實對照，而不是憑印象挑一個最像的。\n第一種是屬地原則，連結點是行為地。公海不屬於任何國家，但船舶在公海上受船旗國專屬管轄，學理上常以浮動領土形容，因此臺灣籍漁船上發生的犯罪，我國得以屬地連結主張管轄。要注意這裡的屬地是擬制的：真正的依據是船旗國管轄，而不是海域主權。\n第二種是屬人原則，又分積極與消極。積極屬人以行為人國籍為連結，本題海盜為外國籍，接不上；消極屬人以被害人國籍為連結，本題被劫持的漁船具我國國籍，接得上。消極屬人在早期爭議較大，現在則普遍被接受，特別是在恐怖主義與海盜這類案件。\n第三種是保護原則，連結點不是人也不是地，而是被侵害的法益：國家的存立與安全、政府職能的行使、貨幣與有價證券的信用、官方文書的真實性等。它的射程刻意保持狹窄，否則任何犯罪都可以被說成損及國家利益。本題的劫持對象是民間漁船，侵害的是私人的財產與人身，未指向國家的重大利益，這就是選項 (D) 接不上的原因。\n第四種是普遍原則，它的特殊之處在於不需要任何連結。海盜是這個原則的原型，其後擴及販奴、種族滅絕、戰爭罪、酷刑等。之所以承認普遍管轄，是因為海盜被視為全人類的公敵，且行為地在不屬於任何國家的公海，若沒有普遍管轄就會出現制裁真空。公海上任何國家都可以扣押海盜船舶、逮捕人員並由其法院審判，也是同一理路的延伸。\n本題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細節：制伏海盜的是船員而非軍艦。國際法上對海盜船舶的扣押原則上保留給軍艦、軍用航空器或經授權的政府船舶，但被害船舶的自衛與現行犯逮捕並不因此失去正當性，帶回本國交付司法機關後，管轄權的判斷仍回到上述四種連結。\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包括問哪一個原則最具爭議、問我國刑法關於國外犯的規定屬於何種連結，或給一組跨國詐欺事實要求判斷各國能否主張管轄。\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low",[31],"outside-corpus",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2,"tagline":43,"hint":44},"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8,39,40,41],"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6,50,54,58,62,66],{"id":47,"number":48,"year":6,"stem":49},"law-107-s0101-062",62,"關於派遣國外交人員之地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51,"number":52,"year":6,"stem":53},"law-107-s0101-064",64,"國際法院在 2004 年巴勒斯坦圍牆案諮詢意見中，有關 1966 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id":55,"number":56,"year":6,"stem":57},"law-107-s0101-061",61,"關於公海與區域（深海床、洋底與底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07-s0101-065",65,"關於國際法院之諮詢意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07-s0101-060",60,"依據國際法院 1970 年巴塞隆納電車、電燈及電力公司案判決，公司股東之國籍國在何種…",{"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07-s0101-066",66,"美國人甲認領其有我國籍之非婚生子乙，甲認為其認領乙時，乙即為其婚生子女；但乙認為應溯…",[],{"id":47,"number":48,"stem":49},{"id":51,"number":52,"stem":73},"國際法院在 2004 年巴勒斯坦圍牆案諮詢意見中，有關 1966 年公民…",75,178944544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