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6},["ShallowReactive",2],{"q-law-107-s0202-022":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1,"prev":72,"next":74,"paperCount":75},{"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07-s0202-022",107,"107120","20180804","s0202","commercial",null,22,"single","保險人於承保前，如未查明保險標的物之市價超額承保，下列關於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契約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保險契約效力自始無效","要保人因給付較高保險費，故得主張給付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保險金","保險人得主張解除契約","超額承保部分無效","D","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無詐欺情事的超額保險，其契約效力依《保險法》第 76 條如何處理。\n【正解理由】《保險法》第 76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金額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契約，係由當事人一方之詐欺而訂立者，他方得解除契約。如有損失，並得請求賠償。無詐欺情事者，除定值保險外，其契約僅於保險標的價值之限度內為有效。」本題是保險人自己未查明市價而超額承保，雙方都沒有詐欺，因此契約在保險標的價值的限度內有效，超過價值的那一部分不生效力，故選 D。\n【逐項排除】\n(A) 錯誤。依《保險法》第 76 條第 1 項，無詐欺情事的超額保險在保險標的價值的限度內仍然有效，並非整個契約自始無效。\n(B) 錯誤。《保險法》第 72 條規定：「保險金額為保險人在保險期內，所負責任之最高額度。保險人應於承保前，查明保險標的物之市價，不得超額承保。」保險金額是責任上限而不是給付下限，要保人不能因為繳了較高保險費就請求超過保險標的價值的保險金。\n(C) 錯誤。依《保險法》第 76 條第 1 項，解除契約的前提是超額保險出於當事人一方的詐欺；本題保險人是自己漏未查明市價，並無詐欺情事，因此不能主張解除。\n(D) 正確。依《保險法》第 76 條第 1 項，無詐欺情事時契約在保險標的價值的限度內為有效，反面即超額承保的部分不生效力。\n【涵攝步驟】要件一，保險金額超過保險標的價值，本題為超額承保；要件二，判斷有無詐欺，本題是保險人未查明市價，非詐欺；要件三，非定值保險；以上要件具備，效果即為契約於保險標的價值限度內有效。\n【記憶點】超額保險有詐欺才解約，沒詐欺就砍到實價為止。","超額保險的規範集中在《保險法》第 72 條與第 76 條，兩條要一起讀。《保險法》第 72 條規定：「保險金額為保險人在保險期內，所負責任之最高額度。保險人應於承保前，查明保險標的物之市價，不得超額承保。」這一條把查明市價設定為保險人自己的義務，因此保險人未查明而超額承保時，並不會因為是自己的疏失就取得解除契約的權利。\n《保險法》第 76 條第 2 項規定：「無詐欺情事之保險契約，經當事人一方將超過價值之事實通知他方後，保險金額及保險費，均應按照保險標的之價值比例減少。」把第 1 項與第 2 項合起來看，無詐欺的超額保險有兩層效果：一是效力層面，契約在保險標的價值的限度內有效；二是對價層面，經通知後保險金額與保險費按價值比例減少。本題問的是保險事故發生後的契約效力，答案落在第 1 項的效力層面。\n要件拆解上，第 1 項裡容易被忽略的是定值保險這個除外。《保險法》第 73 條第 2 項規定：「保險標的，以約定價值為保險金額者，發生全部損失或部份損失時，均按約定價值為標準計算賠償。」定值保險既然以約定價值計算賠償，就不再回頭比對市價，因此被排除在第 76 條第 1 項的效力限縮之外。本題題幹提到的是保險標的物的市價，屬於不定值保險的思考軌道。\n與超額保險相對的是一部保險，可以並列記憶。《保險法》第 77 條規定：「保險金額不及保險標的物之價值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保險人之負擔，以保險金額對於保險標的物之價值比例定之。」保險金額高於價值時走第 76 條，低於價值時走第 77 條的比例分擔，兩條合起來構成保險金額與保險標的價值不一致時的完整處理。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是把當事人改成要保人一方詐欺，答案就會翻轉到解除契約與損害賠償。\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綜合法學(二)・商事法",[37,38,39,40,41,42],"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商事法 · Commercial Law","公司法 30 分、保險法\u002F票據法\u002F證券交易法\u002F強制執行法各 20 分、法學英文 30 分:六科湊成一卷,第 56–70 題固定是法學英文的閱讀理解。","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與董事責任、公司法 2018 年大修後的新制為主;保險法考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與複保險;票據法考票據行為的無因性、背書與追索;證券交易法集中在內線交易與公開收購;強制執行法考執行名義、執行程序與債務人異議之訴。法學英文十一年都是第 56–70 題,純閱讀理解、沒有法源依賴。本卷十一年皆無複選題。",[47,51,55,59,63,67],{"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07-s0202-021",21,"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如對於保險標的物未盡約定保護責任所致之損失，依保險法第 98 條第…",{"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07-s0202-023",23,"甲以其子乙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附加傷害醫療保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07-s0202-020",20,"甲參加 A 公司之彩色粉塵派對活動，因 A 公司人員用火不慎，導致甲受有嚴重燒燙傷，…",{"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07-s0202-024",24,"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投保日額型健康保險，投保 4 個月後，經醫生檢查發現罹患大腸癌第…",{"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07-s0202-019",19,"A 銀行與 B 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契約，約定銀行職員如有侵占公款，B 保險公司應予以理…",{"id":68,"number":69,"year":6,"stem":70},"law-107-s0202-025",25,"下列有關保險業訂立保險金信託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id":48,"number":49,"stem":73},"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如對於保險標的物未盡約定保護責任所致之損失，依保險法第…",{"id":52,"number":53,"stem":54},70,178944544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