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1},["ShallowReactive",2],{"q-law-108-s0101-001":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4,"repeats":69,"prev":11,"next":70,"paperCount":47},{"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12,"history":24,"explanation":26,"explanationDeep":27,"confidence":28,"flags":29,"indexable":31},"law-108-s0101-001",108,"108120","20190803","s0101","public",null,1,"single","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法治原則之重要內涵？",{"A":16,"B":17,"C":18,"D":19},"人民權利之維護","權力之分立","法秩序之安定","領土之範圍","D","normal",[20],false,[25],{"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所闡釋之法治國原則，其重要內涵包含哪些面向，以及哪一種事項不在這個概念的射程之內。\n【正解理由】本題之決定性依據為法治國原則之內涵，《中華民國憲法》就此未設明文；歷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是把法治國原則當成憲法的基本原則來操作，反覆點名的內涵包括人民權利之維護、國家權力之分立與制衡、法秩序之安定與信賴保護。這幾項的共同方向只有一個，就是使國家權力受到拘束，並使人民在權力行使的過程中獲得保障。領土之範圍所處理的則是國家在空間上的界線及其變更程序，屬國家主權與國家組織層面的事項，不在同一個平面上，並非法治原則之內涵。故選 D。\n【逐項排除】\n(A) 本項屬於法治原則之內涵。法治國原則的出發點即在使國家權力受拘束，藉以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n(B) 本項屬於法治原則之內涵。國家權力分屬不同機關並相互制衡，是使權力不致集中而濫用的組織設計，與法治國原則互為表裡。\n(C) 本項屬於法治原則之內涵。法律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與既成法律狀態之維持，均由法秩序之安定導出。\n(D) 本項並非法治原則之內涵。它處理的是國家在空間上的界線與其變更程序，屬國家主權層面的問題，不涉及國家權力之拘束或人民權利之保障，為本題所求之非屬者。\n【涵攝步驟】題目問的是非屬者：先確認 A、B、C 三項都指向國家權力受拘束與人民權利受保障這一個方向，再確認 D 指向的是國家空間界線的界定，兩者層次不同，於是 D 就是唯一不屬於法治原則內涵的選項。\n【記憶點】法治原則管的是權力怎麼被綁住、人民怎麼被保障；領土範圍管的是國家的界線畫在哪裡，兩件事不在同一層。","法治國原則在憲法本文裡並沒有一個條文把它寫出來，它是大法官在歷來解釋中由憲法整體秩序推導出來的憲法基本原則，因此本題只能從解釋意旨切入，而不是從單一條文的文義切入，這也是本題把答案設在概念層次的原因。\n從解釋累積下來的內容看，法治國原則至少可以拆成四個層面。其一是人民基本權利之維護，這是法治國原則存在的目的；其二是國家權力之分立與制衡，這是達成前一個目的的組織手段；其三是法秩序之安定，包括法律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與既得地位之尊重；其四是國家行為之可預見性與可審查性，也就是法律保留、法律明確性與正當法律程序這一組要求。四者的方向一致，都是把國家權力放進可預見、可審查、可救濟的框架裡。\n領土之範圍與上述四個層面不在同一個平面。它回答的是國家在空間上到哪裡為止，屬於國家要素的界定，是國家組織與主權的問題；其變更所應踐行的程序，《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其第 5 項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憲法自己把門檻寫死在這裡，並不是從法治國原則導出來的。大法官對於領土範圍之界定，向來認為具有高度政治性，並非釋憲機關所宜介入審查的事項，這一點也再次說明它與法治國原則所處理的問題屬於不同的類型。\n本考點還有兩種常見的考法。第一種是要求辨別法治國原則與民主國原則、社會國原則的分工：民主國原則處理權力正當性的來源，社會國原則處理國家對人民生存照顧的義務，法治國原則則處理權力行使的方式與界限。第二種是要求把子原則對應到具體制度，例如信賴保護對應法規變動時的過渡條款，法律保留對應干預人民權利須有法律依據，正當法律程序對應剝奪人身自由前的告知與聽審。作答時只要問一句：這個選項講的是不是在拘束國家權力、保障人民地位，答案就會浮出來。\n本題的分辨點不在條文字面，而在大法官解釋所建構的原則體系，作答時應以解釋意旨為準，不要試圖從單一條文的文字推出結論。\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low",[30],"needs-practice-view",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1,"tagline":42,"hint":43},"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7,38,39,40],"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5,49,53,57,61,65],{"id":46,"number":47,"year":6,"stem":48},"law-108-s0101-075",75,"美國的甲公司於德拉瓦州設立登記，主事務所設於美國加州。甲公司所製造之行動電話僅於全美…",{"id":50,"number":51,"year":6,"stem":52},"law-108-s0101-002",2,"下列何者非屬憲法及增修條文關於社會安全之規定？",{"id":54,"number":55,"year":6,"stem":56},"law-108-s0101-074",74,"A 國籍乙妻對於與其同國籍的甲夫死後，在臺灣所遺留的財產，主張分配請求權而於我國法院…",{"id":58,"number":59,"year":6,"stem":60},"law-108-s0101-003",3,"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傳染病防治法中強制隔離措施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2,"number":63,"year":6,"stem":64},"law-108-s0101-073",73,"我國法院實務上運用不便利法庭原則（Forum Non-Conveniens）之方式，…",{"id":66,"number":67,"year":6,"stem":68},"law-108-s0101-004",4,"依司法院釋字第 558 號解釋意旨，中華民國國民具備下列何項要件者，不得禁止入境？",[],{"id":50,"number":51,"stem":52},178944543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