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6},["ShallowReactive",2],{"q-law-108-s0101-005":3},{"question":4,"paper":34,"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1,"prev":72,"next":74,"paperCount":75},{"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3},"law-108-s0101-005",108,"108120","20190803","s0101","public",null,5,"single","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商業言論之管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菸品容器上應以中文標示所含尼古丁及焦油含量，乃菸品財產權所具有之社會義務","商品標示為提供商品客觀資訊之方式，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惟為一般公益目的，仍得立法採取合理而適當之限制","化粧品廣告之事前審查乃對言論自由之重大干預，原則上應為違憲","商業言論所提供之訊息，內容非虛偽不實或不致產生誤導作用，以合法交易為目的而有助於消費大眾作出經濟上之合理抉擇者，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B","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對商業言論所採的保障範圍與審查標準，以及事前審查在言論自由體系中的地位。\n【正解理由】本題之決定性依據為商業言論管制之違憲審查標準，《中華民國憲法》就此未設明文。依歷來解釋，商品標示與商業廣告屬於商業言論而受言論自由保障；惟國家對之加以限制，並非只要有一般公益目的即可，而必須是為保護重大公益且手段合理必要。(B) 把門檻降為一般公益目的，與解釋所採的標準不符。故選 B。\n【逐項排除】\n(A) 本項正確。菸品容器上應以中文標示所含尼古丁及焦油含量，係為維護國民健康所課予的標示義務，解釋認其為菸品財產權所具有之社會義務。\n(B) 本項錯誤。商品標示固屬提供商品客觀資訊之方式而受保障，但對其限制所須具備者為重大公益，而非泛稱的一般公益，本項將門檻降低，為所求。\n(C) 本項正確。化粧品廣告之事前審查構成對言論自由的重大干預，解釋採取事前審查原則上違憲的立場。\n(D) 本項正確。商業言論所提供之訊息，內容非虛偽不實或不致產生誤導作用，以合法交易為目的而有助於消費大眾作出經濟上之合理抉擇者，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n【涵攝步驟】題目問的是錯誤者：A、C、D 三項均與解釋所採立場相符；B 的前半段沒有問題，錯的是後半段把限制所需的公益由重大公益改寫成一般公益，故 B 為錯誤。\n【記憶點】商業言論受保障，但保障密度低於政治言論；限制它要的是重大公益，不是隨便一個公益，而事前審查則是原則違憲。","本題要同時處理三件事：商業言論受不受保障、受多高密度的保障、以及事前審查該怎麼看。\n第一件事已經沒有爭議。商業言論雖然以營利為目的，但它同時提供消費者作成經濟決定所需的資訊，因此仍屬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解釋所使用的界定用語相當固定：內容非虛偽不實或不致產生誤導作用，以合法交易為目的而有助於消費大眾作出經濟上之合理抉擇者，即受保障。選項 (D) 幾乎是逐字照抄這個界定，所以是正確的。\n第二件事是密度。商業言論與政治言論、學術言論不同，它與個人自我實現、民主意見形成的關聯較弱，因此立法者有較大的形成空間，得為公益目的加以限制。但形成空間較大不等於門檻可以任意降低：解釋在審查商品標示義務與廣告管制時，要求的是為了保護重大公益，且限制手段與目的之間須具備合理關聯。選項 (B) 的前半段是對的，後半段把重大公益寫成一般公益，等於把審查密度整個下修，這就是本題唯一的錯點。這種在一句正確敘述裡替換一個限定語的命題方式，是憲法題最常見的陷阱，作答時要把限定語單獨挑出來檢查。\n第三件事是事前審查。事前審查使言論在進入公共領域之前即被阻斷，對言論自由的干預強度遠高於事後追懲，因此在憲法上被推定為違憲，僅在極為例外的情形下始有可能被正當化。化粧品廣告的事前審查即屬對言論自由的重大干預，選項 (C) 所述與此立場一致。\n至於菸品標示，解釋是從財產權的社會義務切入：菸品因其對健康的危害而具有高度的社會關聯性，課予標示尼古丁及焦油含量的義務，屬於財產權所應忍受的社會義務，並非對財產權的過度剝奪，選項 (A) 因此正確。\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包括把標的換成藥物廣告、食品標示或醫療廣告，或把爭點移到管制手段是事前審查、事後追懲還是資訊揭露義務。作答時先定性言論的種類，再定審查密度，最後看管制的時點，三步走完幾乎不會錯。\n本題的決定性內容出自大法官解釋所建立的審查標準，並非某一條文的文義。\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low",[31,32],"needs-practice-view","not-retrieved",true,{"code":9,"slug":10,"name":35,"tag":36,"label":37,"subjects":38,"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9,40,41,42],"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7,51,55,59,63,67],{"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08-s0101-004",4,"依司法院釋字第 558 號解釋意旨，中華民國國民具備下列何項要件者，不得禁止入境？",{"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08-s0101-006",6,"依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同性婚姻應受何種憲法權利之保障？",{"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08-s0101-003",3,"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傳染病防治法中強制隔離措施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08-s0101-007",7,"下列何者屬於憲法上服公職權的保障範圍？",{"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08-s0101-002",2,"下列何者非屬憲法及增修條文關於社會安全之規定？",{"id":68,"number":69,"year":6,"stem":70},"law-108-s0101-008",8,"2008 年後某次選舉後，乙問甲：「我戶籍所在地的選區，為何有 4 位當選人？」該次…",[],{"id":48,"number":49,"stem":73},"依司法院釋字第 558 號解釋意旨，中華民國國民具備下列何項要件者，不得…",{"id":52,"number":53,"stem":54},75,178944543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