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5},["ShallowReactive",2],{"q-law-108-s0101-040":3},{"question":4,"paper":34,"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1,"prev":72,"next":73,"paperCount":74},{"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3},"law-108-s0101-040",108,"108120","20190803","s0101","public",null,40,"single","甲公司係藥商，於某日透過 A、B 及 C 三報分別刊登 3 則相同之醫療器材廣告，遭檢舉廣告內容不實。依司法實務見解，關於主管機關裁處罰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16,"B":17,"C":18,"D":19},"3 則廣告應以 3 次行為認定，對甲公司分別處罰之","3 則廣告屬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之一行為，僅能對甲公司為 1 次之罰鍰","3 則廣告屬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之一行為，但 A、B、C 三報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與甲公司分別處罰之","3 則廣告應以 3 次行為認定，且 A、B、C 三報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與甲公司分別處罰之","B","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一行為與數行為的認定，以及共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的成立要件。\n【正解理由】本題的分辨點不在條文字面，而在實務對一行為的認定：甲公司於同一日透過三家報社刊登內容相同的廣告，實務就這種同一時點、同一內容的數次刊登，在自然意義與法律意義上仍評價為一行為，並非三次行為。《行政罰法》第 25 條規定：「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分別處罰之。」既非數行為，即無該條分別處罰的適用，主管機關只能對甲公司裁處一次罰鍰；(B) 因此正確，故選 B。\n【逐項排除】\n(A) 錯誤。依實務見解，同一日刊登之三則內容相同廣告，應評價為一行為，不能以三次行為分別處罰。\n(B) 正確。《行政罰法》第 25 條規定：「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分別處罰之。」既屬一行為，即不生分別處罰的問題。\n(C) 錯誤。《行政罰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共同實施須以故意為要件，三報社刊登廣告並不當然具備此一要件。\n(D) 錯誤。該選項同時採取三次行為的認定與共同實施的評價，前者依實務見解不成立，後者亦不符《行政罰法》第 14 條第 1 項所定之故意共同實施。\n【涵攝步驟】要件一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 廣告內容不實；要件二一行為或數行為→ 同一日刊登之三則相同廣告評價為一行為；效果→ 僅得裁處一次罰鍰。\n【記憶點】先數行為再論處罰：一行為只罰一次，共同違反還要先有故意。","行政罰的裁處，順序永遠是先認定行為數，再決定處罰方式。\n行為數的認定沒有寫在條文裡，是實務與學說發展出來的：以違反義務的自然行為為基礎，再依所違反義務的規範目的作法律上的評價。像本題這樣同一日、內容完全相同的三則廣告，通常被評價為一行為；反之若各次廣告內容不同、時間相隔且各有獨立的意思決定，就可能成立數行為。\n認定完行為數之後，條文才接手。《行政罰法》第 25 條規定：「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分別處罰之。」數行為分別處罰，這是數罪併罰式的處理。若是一行為而違反數個義務，則依《行政罰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從一重處斷，並設有不得低於各該規定罰鍰最低額的下限。至於一行為違反同一義務，就只有一個裁處基礎，自然只能罰一次。\n共同違反的部分，《行政罰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該項的門檻是故意共同實施，過失不與焉；這與《行政罰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的責任條件要求是一貫的。報社受託刊登廣告，是否知悉內容不實、是否與廣告主有共同的違反意思，須個案認定，不能因為刊登行為本身就推定為共同實施。\n最後，罰鍰額度的決定見《行政罰法》第 18 條第 1 項規定：「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即使只罰一次，行為次數、所生影響與所得利益仍可在額度上被充分反映——這也是只罰一次不等於輕輕放過的原因。\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medium",[31,32],"needs-practice-view","outside-corpus",true,{"code":9,"slug":10,"name":35,"tag":36,"label":37,"subjects":38,"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9,40,41,42],"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7,51,55,59,63,67],{"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08-s0101-039",39,"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之吊銷駕駛執照，具有下列何種行為之性質？",{"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08-s0101-041",41,"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何者不以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為要件？",{"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08-s0101-038",38,"甲市與乙縣協議垃圾處理互助事宜。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者並非該協議無效之事由？",{"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08-s0101-042",42,"下列何種類型之行政行為，不以發生法律效果為其概念要素？",{"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08-s0101-037",37,"甲為乙私立學校之教師，乙認為甲教學不力，作成解聘之決定，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依…",{"id":68,"number":69,"year":6,"stem":70},"law-108-s0101-043",43,"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程序中，義務人不服拘提、管收之裁定，提起抗告，應準用下列何…",[],{"id":48,"number":49,"stem":50},{"id":52,"number":53,"stem":54},75,178944544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