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4},["ShallowReactive",2],{"q-law-108-s0201-010":3},{"question":4,"paper":35,"subjectMeta":11,"related":45,"repeats":70,"prev":71,"next":72,"paperCount":73},{"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4},"law-108-s0201-010",108,"108120","20190803","s0201","civil",null,10,"single","甲、乙為多年好友，某日甲帶其 3 歲的小孩 A 到乙家拜訪，A 在客廳玩球，甲曾制止 A 在客廳玩球，但是 A 仍繼續玩球，不慎將乙客廳的酒櫃打破，酒櫃玻璃門和裡面的酒瓶破裂，乙損失 4000 元。乙因為與甲為好友，也看著 A 從小長大，並未當場要求甲賠償損失。3 年後甲、乙因為某事吵架不再往來，乙請求甲賠償 4000 元的損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3 歲的 A 對於玩球打破玻璃因無識別能力，A 對乙不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由甲對乙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3 歲的 A 應該與法定代理人對乙負連帶賠償責任","乙請求甲賠償損害時，乙的請求權因 3 年未行使而消滅，乙不得再要求甲損害賠償","事後 3 年，當乙向甲請求賠償 4000 元時，甲馬上賠償乙 4000 元，事後甲後悔，甲仍得請求乙返還 4000 元","A","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無識別能力之未成年人所致損害由誰負責，以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n【正解理由】《民法》第 187 條第 1 項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該項前段把連帶責任的門檻設在行為時有識別能力，後段則就行為時無識別能力的情形，把責任單獨落在法定代理人身上。A 為 3 歲幼童，行為時無識別能力，因此 A 自己不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由其法定代理人甲對乙負責，故選 A。\n【逐項排除】\n(A) 依《民法》第 187 條第 1 項後段，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本項正確。\n(B) 依《民法》第 187 條第 1 項前段，未成年人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責，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A 為 3 歲幼童而無識別能力，不生連帶責任，本項與該項前段不符。\n(C) 《民法》第 197 條第 1 項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所定的短期期間，是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而不是三年；乙自事發時起算的二年期間屆滿時該項所定的時效即已完成，本項卻把時效完成繫於 3 年未行使，與該項所定的期間不符。\n(D)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仍任意為給付者得否請求返還，《民法》總則編關於消滅時效效力的部分定有明文；依該規定，甲不得請求乙返還，本項不成立。\n【涵攝步驟】要件一，行為人→3 歲之 A，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要件二，責任主體→依《民法》第 187 條第 1 項後段為法定代理人甲；要件三，期間→依《民法》第 197 條第 1 項為二年與十年；效果，A 不負賠償責任，由甲對乙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n【記憶點】有識別能力才連帶，沒有就由法定代理人負責；侵權時效寫的是二年，不是三年。","【要件拆解】《民法》第 187 條第 1 項用兩句話把責任分配寫完。第一句是連帶責任，要件為行為人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有不法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且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第二句是單獨責任，把要件反過來設定在行為時無識別能力，由法定代理人負賠償責任。識別能力指的是對自己行為在法律上將發生何種效果的辨識能力，並不是行為能力，這是本題第一個容易滑掉的地方。\n【法定代理人的免責與衡平】《民法》第 187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這是舉證責任倒置的免責規定，由法定代理人證明監督未疏懈。《民法》第 187 條第 3 項規定：「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這是衡平責任，補在免責之後。《民法》第 187 條第 4 項規定：「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害時，準用之。」把衡平責任推及成年人於無意識中的行為。\n【時效的兩道界限與起算】《民法》第 197 條第 1 項所定的二年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十年則自有侵權行為時起算，兩道界限並行，先到者先發生效力。本題乙在事發當時就知道損害與賠償義務人，二年因此自事發時起算，三年後才請求已經逾期。與此配套的是《民法》第 197 條第 2 項規定：「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該項讓被害人在時效完成後仍有一條不當得利的路可走。\n【一般時效期間的對照】《民法》第 125 條規定：「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侵權行為的二年就是該條但書所指的較短期間。《民法》第 126 條與《民法》第 127 條則分別就定期給付債權與各款所列的請求權另定五年與二年，並列可以看出短期時效在《民法》裡是分散規定的。至於本題選項 D，時效完成後任意給付得否請求返還，《民法》總則編關於消滅時效效力的部分定有明文。\n【其他考法】同一考點常改問限制行為能力人有識別能力時的連帶責任、法定代理人免責後的衡平責任，或改成請求權人於事發多年後才知悉賠償義務人。作答順序不變：先問行為時有無識別能力，再定責任主體，最後才算時效。\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medium",[31,32,33],"needs-practice-view","not-retrieved","needs-human-version-check",true,{"code":9,"slug":10,"name":36,"tag":37,"label":38,"subjects":39,"kicker":42,"tagline":43,"hint":44},"綜合法學(二)","民事法","綜合法學(二)・民事法",[40,41],"民法","民事訴訟法","民事法 · Civil Law","民法 100 分、民事訴訟法 60 分:全考試配分最重的一卷,總則、債編、物權、親屬、繼承全部入題,民訴則圍繞管轄、當事人、證據與判決效力。","民法五編全考:總則的法律行為與時效、債編的契約類型與侵權行為、物權的所有權與擔保物權、親屬的婚姻與親子關係、繼承的應繼分與特留分,條文題與涵攝題各半。民事訴訟法以管轄、當事人適格、訴訟標的、證據法則、既判力與上訴程序為主,近年也考家事事件法與勞動事件法的特別程序。105、106 年本卷另有 12 題複選題。",[46,50,54,58,62,66],{"id":47,"number":48,"year":6,"stem":49},"law-108-s0201-009",9,"依民法規定，法人之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其如何對外代表法人？",{"id":51,"number":52,"year":6,"stem":53},"law-108-s0201-011",11,"有關權利行使期間及其起算點的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55,"number":56,"year":6,"stem":57},"law-108-s0201-008",8,"甲未經影視明星乙之同意，擅自將乙的姓名與照片貼附在其所銷售之產品上。下列敘述，何者錯…",{"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08-s0201-012",12,"甲所有之土地一筆欲以 3000 萬元出售，乙得知後向甲表示願意以該價格承購，甲口頭答…",{"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08-s0201-007",7,"甲有 A、B 二幅畫，以總價 10 萬元出售予乙，甲將其對乙之價金債權贈與予丙，並讓…",{"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08-s0201-013",13,"關於代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47,"number":48,"stem":49},{"id":51,"number":52,"stem":53},80,178944544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