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4},["ShallowReactive",2],{"q-law-109-s0101-071":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4,"repeats":69,"prev":70,"next":72,"paperCount":73},{"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09-s0101-071",109,"109120","20200808","s0101","public",null,71,"single","A 國人甲受僱於 B 國人乙在 C 國從事研發工作，約定僱傭契約之準據法為 D 國法，關於甲研發完成之智慧財產，其權利之歸屬應依何國法律？",{"A":16,"B":17,"C":18,"D":19},"A 國法","B 國法","C 國法","D 國法","D","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職務上完成之智慧財產，其權利歸屬的準據法。\n【正解理由】《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42 條第 1 項規定：「以智慧財產為標的之權利，依該權利應受保護地之法律。」這是智慧財產權的一般規則，採屬地主義而依受保護地法。但就受僱人於職務上完成的智慧財產，同法另設特別規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42 條第 2 項規定：「受僱人於職務上完成之智慧財產，其權利之歸屬，依其僱傭契約應適用之法律。」權利歸屬既然源自僱傭關係的內部約定，其準據法即隨僱傭契約走。本題甲受僱於乙，雙方約定僱傭契約之準據法為 D 國法，甲於職務上研發完成之智慧財產，其權利歸屬即應依 D 國法。故選 D。\n【逐項排除】\n(A) A 國為受僱人甲的本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42 條第 2 項所定的連結因素是僱傭契約應適用之法律，並非受僱人的本國法，本項錯誤。\n(B) B 國為僱用人乙的本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42 條第 2 項同樣未以僱用人的本國法為連結因素，本項錯誤。\n(C) C 國為研發工作的實際從事地，《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42 條第 1 項所稱之受保護地是主張權利、請求保護的所在地，與研發行為地不同，且本題所問的是權利歸屬而非權利內容，應適用同條第 2 項，本項錯誤。\n(D) 僱傭契約既明示約定以 D 國法為準據法，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42 條第 2 項，職務上完成之智慧財產其權利歸屬即依 D 國法，本項正確。\n【涵攝步驟】要件一，標的是否為智慧財產：甲研發完成之成果，是。要件二，是否為受僱人於職務上完成：甲受僱於乙從事研發工作，是。要件三，僱傭契約應適用之法律為何：當事人約定為 D 國法。結論：權利歸屬依 D 國法。\n【記憶點】智慧財產的內容看受保護地，職務上完成的歸屬看僱傭契約。","本題考的是智慧財產在衝突法上的雙軌設計，是涉外財產法近年的熱門題型。\n第一組要拆解的是受保護地法原則。《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42 條第 1 項所定的受保護地法，反映的是智慧財產權的屬地性：專利、商標、著作等權利的發生、內容、存續期間與消滅，都取決於主張保護的那個國家的法律，因此同一項發明在各國可能有不同的保護狀態。受保護地並不等於權利登記地，也不等於作品創作地，而是指權利人請求保護的所在地，這一點是本題第三個選項的錯誤來源。\n第二組是職務發明的特別規則。《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42 條第 2 項把受僱人於職務上完成之智慧財產的權利歸屬，抽離受保護地法而改依僱傭契約應適用之法律。其理由在於歸屬問題本質上是僱用人與受僱人之間的內部關係，與該權利對外的保護範圍不同；若讓歸屬也隨受保護地而變動，同一項職務發明在不同國家可能歸屬不同的人，法律關係將無法安定。\n第三組是與債之關係準據法的銜接。僱傭契約應適用之法律，仍須回到債之關係的衝突法則去決定：當事人有明示意思者依其意思，無明示意思者依關係最切之法律，並得就特徵性債務作推定。本題當事人已明示約定 D 國法，故第一階即告確定，不必再往下走。\n第四組是易混淆規定的並列。同樣以契約準據法為連結因素的還有《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44 條就有價證券集中保管所明示應適用之法律；其共同點是把權利的歸屬繫於一個既存的契約關係。與之對照的則是《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38 條第 1 項的物之所在地法，屬於不容當事人選擇的連結因素。\n第五組是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常見的變化題會把僱傭關係換成委任或承攬，此時《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42 條第 2 項的文義以受僱人為限，須先處理是否得類推的問題；也會把爭點從權利歸屬換成侵害的損害賠償，此時回到同法第 42 條第 1 項的受保護地法。\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1,"tagline":42,"hint":43},"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7,38,39,40],"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5,49,53,57,61,65],{"id":46,"number":47,"year":6,"stem":48},"law-109-s0101-070",70,"A 國人甲在 A 國的拍賣購物網站上向我國人乙訂購一批在我國生產的芋頭酥，依照該拍賣…",{"id":50,"number":51,"year":6,"stem":52},"law-109-s0101-072",72,"關於債權讓與之準據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54,"number":55,"year":6,"stem":56},"law-109-s0101-069",69,"A 國人甲向 B 國人乙承租位於 C 國之房屋一棟，甲、乙二人於 D 國訂定該租賃契…",{"id":58,"number":59,"year":6,"stem":60},"law-109-s0101-073",73,"德國人甲久住於我國，生前預立遺囑後歸化為瑞士籍，死後因其訂立遺囑之能力問題涉訟，我國…",{"id":62,"number":63,"year":6,"stem":64},"law-109-s0101-068",68,"A 國人甲男與我國人乙女結婚，婚後二人定居在 A 國，在我國均無住所及居所。某次假期…",{"id":66,"number":67,"year":6,"stem":68},"law-109-s0101-074",74,"日本人甲男有一歸化韓國之子乙，二人因位於我國之不動產之處分問題發生爭執，乙於泰國持刀…",[],{"id":46,"number":47,"stem":71},"A 國人甲在 A 國的拍賣購物網站上向我國人乙訂購一批在我國生產的芋頭酥…",{"id":50,"number":51,"stem":52},75,1789445444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