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4},["ShallowReactive",2],{"q-law-109-s0301-061":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4,"repeats":69,"prev":70,"next":72,"paperCount":73},{"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09-s0301-061",109,"109120","20200808","s0301","criminal",null,61,"single","關於專業倫理與專門職業特性關聯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16,"B":17,"C":18,"D":19},"因為審判工作重視審慎並追求正確，故不能要求法官追求效率，即使承辦之多數案件嚴重訴訟遲延，也不可懲戒法官","因為律師是為委任人提供專業的服務，所以律師為維護委任人之利益，得不惜詆毀中傷相對人","因為律師需與當事人建立特殊的信賴關係，才能對當事人作出更好的服務，因此律師應注意保守當事人之秘密","因為檢察官負責訴追犯罪，應以訴追犯罪為最主要的任務，在偵查與執行公訴時，不需考慮對被告有利之證據","C","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專業倫理的內容取決於各該專門職業本身的特性——法官的審判職務同時要求審慎與勤速，律師的服務以與當事人間的信賴關係為基礎，檢察官則因訴追犯罪而負有客觀性義務。\n【正解理由】律師之所以能為當事人提供有效服務，前提是當事人願意將完整事實交付律師，而這個信賴關係是以保密義務撐起來的。《律師倫理規範》第 33 條本文規定：「律師對於受任事件內容應嚴守秘密，非經告知委任人並得其同意，不得洩漏。」(C) 由律師與當事人的特殊信賴關係推導出律師應注意保守當事人秘密，與該條所建立的義務方向一致，故選 C。\n【逐項排除】\n(A) 錯誤。審慎與效率並非互斥，《法官法》第 30 條第 2 項第 6 款規定：「六、無正當理由遲延案件之進行，致影響當事人權益，情節重大。」嚴重訴訟遲延仍屬應付個案評鑑之情事。\n(B) 錯誤。《律師倫理規範》第 39 條規定：「律師就受任事件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時不得故為詆譭、中傷或其他有損相對人之不當行為。」維護委任人利益不得以詆毀中傷相對人為手段。\n(C) 正確，理由如前述《律師倫理規範》第 33 條本文所示。\n(D) 錯誤。《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9 條規定：「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應嚴守罪刑法定及無罪推定原則，非以使被告定罪為唯一目的。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事證，均應詳加蒐集、調查及斟酌。」檢察官在偵查與實行公訴時仍須斟酌有利於被告之證據。\n【涵攝步驟】要件一，先找出該職業的特性：律師受任事件必然深入當事人的私領域；要件二，由該特性導出對應的倫理誡命：既然要求當事人和盤托出，就必須以保密義務相配。本題 (C) 的兩段推論正好對應這兩個要件，故為正確。\n【記憶點】律師的信賴配保密、法官的審慎配勤速、檢察官的訴追配客觀，三者各自成對，不能互相取代。","【要件拆解】《法官法》第 30 條第 2 項柱句規定：「法官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付個案評鑑：」個案評鑑的發動以列舉之情事為要件，而同項第 6 款是由無正當理由、致影響當事人權益、情節重大三個要素並列而成，並非案件一有遲延即當然受評鑑。(A) 的錯誤在於把審慎與效率寫成互相排斥的兩件事，並由此推出法官完全不受追究的結論。\n【易混淆條文對照】保密義務在三個職業各有出處，並列如下：《律師倫理規範》第 33 條本文規定：「律師對於受任事件內容應嚴守秘密，非經告知委任人並得其同意，不得洩漏。」《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8 條規定：「檢察官不得洩漏或違法使用職務上所知悉之秘密。」《法官法》第 18 條第 1 項規定：「法官不得為有損其職位尊嚴或職務信任之行為，並應嚴守職務上之秘密。」三者的規範對象與義務內容各自獨立，作答時應先確認題目問的是哪一個身分。\n【要件拆解之二】《律師倫理規範》第 33 條本文之後另設有揭露事由，其規定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在必要範圍內者，得為揭露：」可知保密義務並非毫無例外，考題若把保密寫成絕對義務，同樣是錯的。\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本條常與利益衝突迴避合併命題，例如律師終止委任後可否使用先前取得之資訊；也常以檢察官客觀性義務出題，測驗考生是否知道檢察官並非單純的追訴者。《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8 條規定：「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時，應致力於真實發現，兼顧被告、被害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參與刑事訴訟之權益，並維護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之平衡，以實現正義。」該條與第 9 條同為檢察官客觀性義務的成文依據。\n【條文沿革】本題所涉之《檢察官倫理規範》係依《法官法》第 89 條之授權訂定，屬檢察官執行職務之行為準則；違反情節重大者，並為檢察官個案評鑑之事由。\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31],"needs-human-version-check",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1,"tagline":42,"hint":43},"綜合法學(一)","刑事法","綜合法學(一)・刑事法",[38,39,40],"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刑事法 · Criminal Law","刑法 70 分、刑事訴訟法 50 分、法律倫理 30 分:總則的犯罪階層與競合、分則的財產犯罪與公務員犯罪,搭配刑訴的強制處分與證據法則,再加上律師倫理規範與法官倫理規範的條文題。","刑法總則的構成要件、違法性、罪責與未遂、共犯、競合是每年必考;分則以竊盜、詐欺、侵占、背信、偽造文書與瀆職罪出題最密。刑事訴訟法集中在搜索扣押、羈押、證據能力(傳聞法則、自白法則)與上訴審構造,近年修法(國民法官法、被害人訴訟參與)也會入題。法律倫理直接考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與法官倫理規範的條文,依據收斂、最能靠背條文拿分。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5,49,53,57,61,65],{"id":46,"number":47,"year":6,"stem":48},"law-109-s0301-060",60,"檢察官起訴被告涉犯傷害罪嫌，第一審判決被告無罪，檢察官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誤檢察官上…",{"id":50,"number":51,"year":6,"stem":52},"law-109-s0301-062",62,"關於律師、法官及檢察官言論自由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4,"number":55,"year":6,"stem":56},"law-109-s0301-059",59,"當事人不服法院駁回其關於調查證據之聲請，應如何請求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58,"number":59,"year":6,"stem":60},"law-109-s0301-063",63,"法官受邀為報社法律新知專欄撰稿，口頭約定利用公餘時間完稿後投稿，無定期供稿之義務，尚…",{"id":62,"number":63,"year":6,"stem":64},"law-109-s0301-058",58,"有關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其上訴理由記載是否合法，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id":66,"number":67,"year":6,"stem":68},"law-109-s0301-064",64,"未婚法官甲男應友人之邀前往 KTV 唱歌飲酒，隨後由友人買單，並另外付錢給應召酒女乙…",[],{"id":46,"number":47,"stem":71},"檢察官起訴被告涉犯傷害罪嫌，第一審判決被告無罪，檢察官提起上訴，第二審法…",{"id":50,"number":51,"stem":52},75,1789445445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