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4},["ShallowReactive",2],{"q-law-110-s0101-017":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4,"repeats":69,"prev":70,"next":71,"paperCount":73},{"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10-s0101-017",110,"110120","20211024","s0101","public",null,17,"single","有關司法獨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16,"B":17,"C":18,"D":19},"司法院之年度司法概算，由司法院直接提送立法院審議","大法官皆受終身職待遇之保障","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司法院概不得就審理事項發布規則","C","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司法獨立的三個制度面向：法官身分與俸給保障、司法概算之編列、以及司法院之規則制定權。\n【正解理由】法官之身分與俸給保障是審判獨立的物質基礎，《中華民國憲法》第 81 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該條後段明定非依法律不得減俸，選項 C 之敘述與條文相符，故選 C。\n【逐項排除】\n(A) 敘述錯誤。《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6 項規定：「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司法概算仍須由行政院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後送立法院，並非由司法院直接提送立法院。\n(B) 敘述錯誤。《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1 項後段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故非所有大法官皆受終身職待遇之保障。\n(C) 敘述正確。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81 條後段，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此為審判獨立之保障。\n(D) 敘述錯誤。依司法院釋字第 530 號解釋，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就審理事項有發布規則之權限，並非概不得發布。\n【涵攝步驟】要件一，減俸是否須有法律依據，依條文為是，故選項 C 正確；要件二，司法概算之送審路徑為何，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須先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故選項 A 錯誤。\n【記憶點】法官減俸要有法律；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仍要它編進總預算。","就要件拆解而言，《中華民國憲法》第 81 條包含兩層保障。第一層是身分保障：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也就是免職事由採列舉。第二層是職務與俸給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此處採法律保留，禁止以行政命令或人事措施變相干預審判。兩層合起來，目的都在使法官毋須顧慮身分與生計而依法獨立審判。\n就易混淆條文對照而言，《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1 項就大法官另設特別規定，明文排除憲法本文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規定之適用，僅法官轉任者不在此限。《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2 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因此大法官的保障結構與一般法官並不相同，請並列理解，不必推論何者保障較厚。\n就制度面向的區辨而言，《中華民國憲法》第 82 條規定：「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該條處理的是組織法定，屬制度性保障；司法概算之特別程序則屬預算獨立，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6 項；至於司法院就審理事項之規則制定權，係由司法院釋字第 530 號解釋自最高司法機關之地位導出，條文本身未直接規定。三者分別對應組織、財政與程序三個面向。\n就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而言，命題者常以法官得否被調任、法官評鑑與審判獨立之關係、司法院大法官有無任期保障等作為變化題；另一常見誘答是把司法概算寫成行政院不得加註意見，與條文所定之但書相反。\n就答題技巧而言，司法獨立的考題大多環繞三種保障：身分保障、俸給保障與預算保障。身分與俸給保障見於憲法本文對法官之規定，預算保障則以司法概算的特別程序呈現。凡選項把行政院對司法概算的權限寫成完全不得置喙，或把大法官與一般法官的保障混為一談者，即為錯誤。此外尚須注意，法官之終身職保障與職務調動之限制，目的均在確保法官於審判時不受外部壓力，而非賦予法官個人特權；因此對法官之評鑑、懲戒與職務監督，只要不影響其就個案之獨立判斷，即與審判獨立無違。\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1,"tagline":42,"hint":43},"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7,38,39,40],"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5,49,53,57,61,65],{"id":46,"number":47,"year":6,"stem":48},"law-110-s0101-016",16,"下列何者屬於立法院得行使彈劾權之對象？",{"id":50,"number":51,"year":6,"stem":52},"law-110-s0101-018",18,"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如何處理？",{"id":54,"number":55,"year":6,"stem":56},"law-110-s0101-015",15,"監察委員提出糾正案之目的為何？",{"id":58,"number":59,"year":6,"stem":60},"law-110-s0101-019",19,"關於憲法上土地政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62,"number":63,"year":6,"stem":64},"law-110-s0101-014",14,"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立法院職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6,"number":67,"year":6,"stem":68},"law-110-s0101-020",20,"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地方議會議員之言論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46,"number":47,"stem":48},{"id":50,"number":51,"stem":72},"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如何…",75,1789445446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