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6},["ShallowReactive",2],{"q-law-110-s0101-058":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5,"repeats":70,"prev":71,"next":73,"paperCount":75},{"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10-s0101-058",110,"110120","20211024","s0101","public",null,58,"single","有關國家主權管轄權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國家對境內事務所行使排他的管轄權能，不得透過條約加以限制","國家不得以武力或非武力的任何方式干預他國內政","除經合意，一國不得對於他國主權行使管轄權","國家對其領土的使用不得損害他國人民或財產權利","A","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國家主權下的管轄權能，以及主權在國際法上所受的界限。\n【正解理由】國家對其領域內的人、事、物享有排他的管轄權能，這是主權的核心內容；但排他並不等於不可讓與，國家得基於主權，以締結條約的方式自我設限，把部分管轄權能交由他國或國際組織行使，駐軍地位協定、國際組織總部協定與各種司法互助安排都是實例。(A) 把管轄權能寫成不得透過條約加以限制，等於否定國家締約的主權能力，本題問的是錯誤者，故選 A。\n【逐項排除】\n(A) 國家得以條約限制自己的管轄權能，這正是主權的行使而不是主權的喪失，本項錯誤。\n(B) 不干預他國內政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其射程涵蓋武力與非武力的干預方式，本項正確。\n(C) 國家主權平等導出國家豁免，一國法院對他國的主權行為不行使管轄，經該他國合意者不在此限，本項正確。\n(D) 國家對其領土的使用，不得損害他國或他國人民的權利，這是領土使用不得損害他國原則的內容，本項正確。\n【涵攝步驟】第一步，確認題目問的是主權下的管轄權能及其界限；第二步，逐一檢驗四個選項與國際法一般原則是否相合；第三步，挑出把主權的自我限制能力一併否定掉的那一項，本題落在 (A)。\n【記憶點】能簽條約限制自己，正是主權的表現，不是主權的喪失。","一、本題的依據位置。本題的分辨點不在我國國內法的條文，而在國際法上關於主權平等、管轄權能與不干預原則的一般規則（其內容詳見《聯合國憲章》及相關國際習慣法）。這一組原則在國際法教科書上通常合稱主權的三個面向：對內的最高性、對外的獨立性，以及國家間的平等性。\n二、管轄權能的內涵。國家的管轄權能通常分成立法管轄、司法管轄與執行管轄三層。對內的最高性使國家得就其領域內的人事物制定並適用法律，並排除他國的干涉；但這個排他性是相對於他國的片面行為而言，並不排除國家自己以合意的方式作出讓與。\n三、自我限制與主權能力。國際法上早有一項基本觀察：國家締結條約而承受義務，並不是主權的減損，而是主權的行使。引渡條約使一國承諾在特定條件下交出其境內的人，司法互助協定使一國承諾協助他國的訴訟程序，總部協定使一國承諾對國際組織的財產與人員給予豁免，這些都是以條約限制自身管轄權能的實例，本題 (A) 因此不成立。\n四、其他三項原則的定位。不干預內政原則禁止的干預方式不以武力為限，經濟脅迫與政治操作同樣可能構成干預；國家豁免源於主權平等，一國法院不對他國的主權行為行使管轄，惟他國得拋棄豁免；領土使用不得損害他國原則，則要求國家對其領土的利用不得對他國造成重大損害，跨境環境污染是最常被援引的場合。\n五、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常見的變形，是把管轄權能的排他性改寫成絕對性，把國家豁免寫成不得拋棄，或把不干預原則的射程限縮在武力干預。三種變形的共同形狀，都是把一個有例外的原則寫成沒有例外的規則，辨識的方法是每讀到一個原則，就追問它的例外寫在哪裡。\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low",[31],"outside-corpus",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2,"tagline":43,"hint":44},"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8,39,40,41],"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6,50,54,58,62,66],{"id":47,"number":48,"year":6,"stem":49},"law-110-s0101-057",57,"甲國與乙國以克拉河中線為界，簽訂劃界條約。50 年後克拉河河道因曲流現象導致甲國領土…",{"id":51,"number":52,"year":6,"stem":53},"law-110-s0101-059",59,"下列何者並非國際法院 1949 年「聯合國雇員執行職務損害賠償請求權諮詢意見」所揭示…",{"id":55,"number":56,"year":6,"stem":57},"law-110-s0101-056",56,"有關條約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10-s0101-060",60,"有關國家不法行為所產生的國際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10-s0101-055",55,"下列何者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時，僅於因此犯職務上之罪，並經判決有罪…",{"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10-s0101-061",61,"關於我國加入國際組織之名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47,"number":48,"stem":72},"甲國與乙國以克拉河中線為界，簽訂劃界條約。50 年後克拉河河道因曲流現象…",{"id":51,"number":52,"stem":74},"下列何者並非國際法院 1949 年「聯合國雇員執行職務損害賠償請求權諮詢…",75,178944544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