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9},["ShallowReactive",2],{"q-law-110-s0202-050":3},{"question":4,"paper":34,"subjectMeta":11,"related":48,"repeats":73,"prev":74,"next":76,"paperCount":78},{"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3},"law-110-s0202-050",110,"110120","20211024","s0202","commercial",null,50,"single","關於金錢請求權之強制執行所應適用（準用）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債權人甲聲請執行債務人乙所有之 A 股份有限公司實體股票，應依對於動產之執行程序辦理","債權人甲聲請執行債務人乙於 A 有限公司之出資，應準用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執行程序辦理","債權人甲聲請執行債務人乙航空公司之飛機（屬民用航空法所定航空器），應準用動產之執行程序辦理","債權人甲聲請執行債務人乙之礦業權，應準用不動產之執行程序辦理","C","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金錢請求權執行中，各類特殊標的物究竟準用動產、不動產還是其他財產權的執行程序。\n【正解理由】本題問的是錯誤者。《強制執行法》第 114-4 條第 1 項規定：「民用航空法所定航空器之強制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船舶執行之規定。」而《強制執行法》第 114 條第 1 項規定：「海商法所定之船舶，其強制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不動產執行之規定；建造中之船舶亦同。」兩條接續起來，民用航空法所定航空器的執行是準用船舶執行、進而準用不動產執行的規定，選項 C 卻寫成準用動產之執行程序，與上開兩條所定的準用方向不符，故選 C。\n【逐項排除】\n(A) 《強制執行法》第 45 條規定：「動產之強制執行，以查封、拍賣或變賣之方法行之。」實體股票是有體物，執行時以查封、拍賣或變賣之方法行之，本項所述依動產執行程序辦理，敘述正確。\n(B) 有限公司股東出資屬其他財產權，依其他財產權執行之準用，回頭適用對於第三人金錢債權之執行程序；《強制執行法》第 115 條第 1 項規定：「就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為執行時，執行法院應發扣押命令禁止債務人收取或為其他處分，並禁止第三人向債務人清償。」本項敘述正確。\n(C) 本項把航空器的執行寫成準用動產，與《強制執行法》第 114-4 條第 1 項及第 114 條第 1 項所定的準用方向不符，為本題所問的錯誤選項。\n(D) 礦業權之取得與性質規定於《礦業法》（其具體內容詳見《礦業法》相關規定），其強制執行準用不動產執行之程序，本項敘述正確。\n【涵攝步驟】要件一，標的→民用航空法所定航空器；要件二→準用船舶執行之規定；要件三→船舶準用不動產執行之規定；效果，航空器非依動產程序執行。\n【記憶點】飛機跟船一樣，走的是不動產那條路，不是動產。","【準用的鏈條】強制執行法就特殊標的物的處理，大量使用準用技術，讀的時候要一段一段接。《強制執行法》第 114-4 條第 1 項把航空器接到船舶，《強制執行法》第 114 條第 1 項再把船舶接到不動產。而《強制執行法》第 113 條規定：「不動產之強制執行，除本節有規定外，準用關於動產執行之規定。」不動產本身在沒有特別規定時還會回頭準用動產，這條鏈子有三段，任何一段記錯，答案就會落在錯的那一端。\n【航空器的專門規定】《強制執行法》第 114-4 條第 2 項規定：「查封之航空器，得交由當地民用航空主管機關保管之。航空器第一次拍賣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一個月。」《強制執行法》第 114-4 條第 4 項規定：「前項公告，執行法院應通知民用航空主管機關登記之債權人。但無法通知者，不在此限。」這些是第 1 項所稱本法另有規定的部分，也說明立法者確實把航空器當作接近不動產的高價登記標的在處理。\n【金錢債權的執行方法】《強制執行法》第 115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情形，執行法院得詢問債權人意見，以命令許債權人收取，或將該債權移轉於債權人。如認為適當時，得命第三人向執行法院支付轉給債權人。」《強制執行法》第 115 條第 3 項規定：「金錢債權因附條件、期限、對待給付或其他事由，致難依前項之規定辦理者，執行法院得依聲請，準用對於動產執行之規定拍賣或變賣之。」選項 B 所指的出資額執行，走的就是先扣押、再以收取或移轉命令換價這一套。\n【交付請求權的執行】《強制執行法》第 116 條第 1 項規定：「就債務人基於債權或物權，得請求第三人交付或移轉動產或不動產之權利為執行時，執行法院除以命令禁止債務人處分，並禁止第三人交付或移轉外，如認為適當時，得命第三人將該動產或不動產交與執行法院，依關於動產或不動產執行之規定執行之。」《強制執行法》第 116-1 條規定：「就債務人基於債權或物權，得請求第三人交付或移轉船舶或航空器之權利為執行時，準用前條之規定辦理，並依關於船舶或航空器執行之規定執行之。」兩條並列可以看出，標的物是什麼，最後就回到那一類標的物的執行規定。\n【其他考法】同一考點常改問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專利權或漁業權的執行程序，判斷方式都是先確認該標的物有沒有專節規定，沒有的話再看準用到哪一類。\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medium",[31,32],"not-retrieved","outside-corpus",true,{"code":9,"slug":10,"name":35,"tag":36,"label":37,"subjects":38,"kicker":45,"tagline":46,"hint":47},"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綜合法學(二)・商事法",[39,40,41,42,43,44],"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商事法 · Commercial Law","公司法 30 分、保險法\u002F票據法\u002F證券交易法\u002F強制執行法各 20 分、法學英文 30 分:六科湊成一卷,第 56–70 題固定是法學英文的閱讀理解。","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與董事責任、公司法 2018 年大修後的新制為主;保險法考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與複保險;票據法考票據行為的無因性、背書與追索;證券交易法集中在內線交易與公開收購;強制執行法考執行名義、執行程序與債務人異議之訴。法學英文十一年都是第 56–70 題,純閱讀理解、沒有法源依賴。本卷十一年皆無複選題。",[49,53,57,61,65,69],{"id":50,"number":51,"year":6,"stem":52},"law-110-s0202-049",49,"債務人乙以其所有之 A 地為債權人甲設定抵押權後，將該地出租予第三人丙。嗣甲執拍賣抵…",{"id":54,"number":55,"year":6,"stem":56},"law-110-s0202-051",51,"甲執命乙給付甲新臺幣 1,500 萬元本息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就乙所有之 A …",{"id":58,"number":59,"year":6,"stem":60},"law-110-s0202-048",48,"執行法院拍賣已查封之 A 車時，已預定拍賣之底價為新臺幣（下同）50 萬元。下列敘述…",{"id":62,"number":63,"year":6,"stem":64},"law-110-s0202-052",52,"關於探視子女之強制執行事件，執行名義內容為「債權人甲於每月第一週、第三週週五下午 5…",{"id":66,"number":67,"year":6,"stem":68},"law-110-s0202-047",47,"甲以命乙給付金錢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主張未辦保存登記之 A 屋為乙所有，聲請執行法…",{"id":70,"number":71,"year":6,"stem":72},"law-110-s0202-053",53,"就下列事項所取得之確定判決，何者須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始得實現權利？",[],{"id":50,"number":51,"stem":75},"債務人乙以其所有之 A 地為債權人甲設定抵押權後，將該地出租予第三人丙。…",{"id":54,"number":55,"stem":77},"甲執命乙給付甲新臺幣 1,500 萬元本息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就乙…",70,178944544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