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1},["ShallowReactive",2],{"q-law-111-s0101-003":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4,"repeats":68,"prev":69,"next":70,"paperCount":62},{"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11-s0101-003",111,"111120","20220806","s0101","public",null,3,"single","對於下列何者之政治參與，憲法要求給予特別之保障？",{"A":16,"B":17,"C":18,"D":19},"客家民族","身心障礙者","澎湖地區人民","新住民","C","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憲法增修條文對特定族群或地區人民政治參與所設的特別保障。\n【正解理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2 項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該項先就原住民族的地位與政治參與設保障，再以亦同兩字把同一保障延伸到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澎湖地區人民因此落在憲法要求特別保障的範圍，故選 C。\n【逐項排除】\n(A) 錯誤：《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1 項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該項處理的是語言與文化，所列對象也不是客家民族。\n(B) 錯誤：《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7 項規定：「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該項所列者不含政治參與。\n(C) 正確：如上所述。\n(D) 錯誤：《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3 項規定：「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第 12 項與第 13 項就政治參與所列名的對象是原住民族、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人民與僑居國外國民，新住民不在這兩項之內。\n【涵攝步驟】要件一保障客體是否為政治參與→ 第 12 項與第 13 項是，第 7 項與第 11 項不是；要件二保障對象→ 第 12 項後段列出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比對結果→ 選項 (C) 同時滿足兩個要件。\n【記憶點】增修條文把政治參與的特別保障寫給原住民族、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人民與僑居國外國民。","一、要件拆解與本題陷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是基本國策的集中規定，共 13 項，其中出現政治參與四個字的是第 12 項與第 13 項。命題者把身心障礙者與客家民族放進選項，考的正是憲法有沒有保障，以及憲法保障的是不是政治參與，這兩件不同的事。身心障礙者在增修條文中確實受保障，但保障的內容是保險就醫、無障礙環境、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性質上屬社會權而非參政權。\n二、第 12 項的內部結構。該項前段以國家應依民族意願起首，處理原住民族的地位、政治參與與各項事業；後段則是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這一句。這個亦同是本題的關鍵字：它把前段全部的保障內容一併延伸到離島地區人民，因此離島人民的政治參與同樣屬憲法明文要求特別保障者。\n三、易混淆條文對照。《中華民國憲法》第 168 條規定：「國家對於邊疆地區各民族之地位，應予以合法之保障，並於其地方自治事業，特別予以扶植。」憲法本文用的是邊疆地區各民族，增修條文用的是原住民族，兩者的用語與射程並不相同，而考題常把兩個名詞互換。\n四、多元文化條項的位置。第 11 項的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一句常被拿來當作客家、新住民等群體的憲法依據，但該項所積極維護發展者，條文寫的是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讀這一項時要把主詞與受詞一起讀完，才不會把多元文化這四個字擴張成一個涵蓋一切族群的概括條款。\n五、僑民條項的對照。第 13 項只有一句，對象是僑居國外國民，客體同樣是政治參與，與第 12 項後段的離島人民並列，構成憲法在參政權上所設的兩組地域性特別保障。與之對照的是《中華民國憲法》第 169 條規定：「國家對於邊疆地區各民族之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及其他經濟、社會事業，應積極舉辦，並扶助其發展，對於土地使用，應依其氣候、土壤性質，及人民生活習慣之所宜，予以保障及發展。」憲法本文給邊疆地區各民族的是事業與土地使用的保障，增修條文給原住民族與離島人民的才包含政治參與，兩者的客體不同。\n六、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這一族的考法有三種：問哪一項出現政治參與四個字、問哪一個對象被亦同帶到、問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的用語差異。應試時先鎖定關鍵詞再回頭找對象，比從對象出發去猜條項快得多。\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1,"tagline":42,"hint":43},"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7,38,39,40],"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5,49,53,56,60,64],{"id":46,"number":47,"year":6,"stem":48},"law-111-s0101-002",2,"有關憲法基本國策「國民經濟」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id":50,"number":51,"year":6,"stem":52},"law-111-s0101-004",4,"有關軍事審判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4,"number":24,"year":6,"stem":55},"law-111-s0101-001","有關憲法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id":57,"number":58,"year":6,"stem":59},"law-111-s0101-005",5,"下列何者非屬憲法居住及遷徙自由之保障範圍？",{"id":61,"number":62,"year":6,"stem":63},"law-111-s0101-075",75,"向我國法院起訴之涉外事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65,"number":66,"year":6,"stem":67},"law-111-s0101-006",6,"宗教社團甲為籌措宗教活動之經費而銷售開運商品，依現行稅法仍必須被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id":46,"number":47,"stem":48},{"id":50,"number":51,"stem":52},1789445437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