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5},["ShallowReactive",2],{"q-law-111-s0101-032":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5,"repeats":70,"prev":71,"next":72,"paperCount":74},{"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11-s0101-032",111,"111120","20220806","s0101","public",null,32,"single","有關行政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16,"B":17,"C":18,"D":19},"解釋性行政規則自登載於政府公報之次日起生效，不適用於之前的事件","關於機關內部組織之行政規則，自下達之日起生效","解釋性行政規則有間接對外效力","關於機關內部組織之行政規則無須登載於政府公報","A","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行政規則的分類、生效方式，以及解釋性行政規則的適用時點。\n【正解理由】《行政程序法》第 160 條第 2 項規定：「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解釋性行政規則雖以登載於政府公報為發布方式，但其內容是闡明法規的原意；依司法院釋字第 287 號解釋意旨，行政主管機關就行政法規所為之釋示，應自法規生效之日起有其適用。本選項稱其不適用於之前的事件，與該解釋意旨不符。故選 A。\n【逐項排除】\n(A) 解釋性行政規則所闡明者為法規之原意，依司法院釋字第 287 號解釋意旨應自法規生效之日起有其適用，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n(B) 《行政程序法》第 160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關於機關內部組織者自下達之日起生效，敘述正確。\n(C) 依《行政程序法》第 161 條，有效下達之行政規則拘束訂定機關及其下級機關與屬官，下級機關據以作成處分即透過個案對外發生效果，敘述正確。\n(D) 《行政程序法》第 160 條第 2 項之登載義務，其對象為同法第 159 條第 2 項第 2 款之行政規則；內部組織者屬同法第 159 條第 2 項第 1 款，敘述正確。\n【涵攝步驟】本題不含案情事實，改就《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第 2 項所分的兩類行政規則逐項對照。對照一，類型：(B)(D) 為第 1 款之內部組織性規定，(A)(C) 為第 2 款之解釋性規定。對照二，生效方式：第 1 款者依同法第 160 條第 1 項下達即生效，第 2 款者依同條第 2 項另須簽署並登載。對照三，適用時點：解釋性規定闡明的是法規原意，(A) 把發布時點誤認為適用範圍的起點。\n【記憶點】解釋性行政規則闡明的是法規原意，其適用原則上回到被解釋法規生效之日。","一、要件拆解。《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第 2 項柱句規定：「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兩款的差別不只在內容，也在發布程序與對外影響的強度，本題四個選項就是沿著這條分界線鋪開的。\n二、生效方式的分工。《行政程序法》第 161 條規定：「有效下達之行政規則，具有拘束訂定機關、其下級機關及屬官之效力。」《行政程序法》第 162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規則得由原發布機關廢止之。」下達是所有行政規則的共同要件，登載於政府公報則是解釋性規定與裁量基準的額外要件；廢止則回到原發布機關。\n三、間接對外效力的來源。解釋性規定與裁量基準本身不直接對人民設定義務，但下級機關依它作成處分後，人民即感受到它的效果；再加上行政自我拘束的要求，機關若在同類案件中無正當理由而偏離自己訂頒的基準，即可能構成差別待遇。這就是 (C) 所稱間接對外效力的兩個支點。\n四、實務見解的位置。司法院釋字第 287 號解釋指出，行政主管機關就行政法規所為之釋示，係闡明法規之原意，固應自法規生效之日起有其適用；惟在後之釋示如與在前之釋示不一致時，在前之釋示並非當然錯誤，於後釋示發布前依前釋示所為之行政處分已確定者，除前釋示確有違法之情形外，為維持法律秩序之安定，應不受後釋示之影響。本題 (A) 的錯誤，正落在這段文字的前半。\n五、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命題者常以函釋變更後的溯及範圍、裁量基準的拘束力、行政規則與法規命令的區別來設題，也會拿行政規則與法規命令的區別一起問。答題順序是：先分辨屬哪一款、再問生效方式、最後才問效力所及的範圍。\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medium",[31],"needs-practice-view",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2,"tagline":43,"hint":44},"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8,39,40,41],"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6,50,54,58,62,66],{"id":47,"number":48,"year":6,"stem":49},"law-111-s0101-031",31,"關於無效行政處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1,"number":52,"year":6,"stem":53},"law-111-s0101-033",33,"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所核發之事業結合許可中附記：「A 股份有限公司取得 B、C 等股份有…",{"id":55,"number":56,"year":6,"stem":57},"law-111-s0101-030",30,"下列何者得作為裁處居民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罰鍰依據？",{"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11-s0101-034",34,"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行政處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11-s0101-029",29,"關於地方法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11-s0101-035",35,"市政府公告周末將利用河濱公有停車場舉辦端午節聯歡活動，要求停放於停車場的車主在周五前…",[],{"id":47,"number":48,"stem":49},{"id":51,"number":52,"stem":73},"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所核發之事業結合許可中附記：「A 股份有限公司取得 B、…",75,178944544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