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5},["ShallowReactive",2],{"q-law-111-s0101-036":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4,"repeats":69,"prev":70,"next":72,"paperCount":74},{"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11-s0101-036",111,"111120","20220806","s0101","public",null,36,"single","A 機關核准補助 B 協會新臺幣 50 萬元，並已全額匯入 B 帳戶。嗣 A 機關因故廢止該補助處分，效力溯及既往。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 A 機關得請求 B 返還補助款之消滅時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自核准補助 B 時起 10 年","自補助款匯入 B 帳戶時起 5 年","自通知 B 廢止補助時起 5 年","自補助款匯入 B 帳戶時起 10 年","C","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授益處分經廢止而溯及失效後，返還請求權的時效期間與起算時點。\n【正解理由】《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第 1 項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本件請求權人為 A 機關，時效期間為五年。又依《行政程序法》第 127 條第 1 項，返還請求權係於處分經廢止而溯及既往失效時發生，故時效自 A 機關通知 B 廢止補助之時起算。故選 C。\n【逐項排除】\n(A) 依《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第 1 項，十年是請求權人為人民時的期間；起算點亦非核准補助之時，本選項不正確。\n(B) 依《行政程序法》第 127 條第 1 項，返還請求權因處分溯及既往失效始發生；匯款時該處分尚屬有效，起算點不正確。\n(C) 該處分經廢止而溯及既往失效，返還請求權於通知 B 廢止時發生，依《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第 1 項時效為五年，本選項正確。\n(D) 本選項起算點在匯款時、期間定為十年，與《行政程序法》第 127 條第 1 項及第 131 條第 1 項所定者不合。\n【涵攝步驟】要件一，須為授予利益且內容為金錢給付之處分：A 核准補助 B 新臺幣 50 萬元並已匯入。要件二，須經廢止而溯及既往失效：題示效力溯及既往。要件三，依《行政程序法》第 127 條第 1 項，B 應返還所受領之給付。要件四，請求權人為 A 機關，依同法第 131 條第 1 項時效為五年，自請求權可行使之時即通知廢止之時起算。\n【記憶點】公法上請求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行政機關為請求權人時五年、人民為請求權人時十年；返還請求權自處分溯及失效時起算。","一、要件拆解。《行政程序法》第 127 條第 1 項規定：「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者，經撤銷、廢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受益人應返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其行政處分經確認無效者，亦同。」該項有三個要件：處分為授益、內容為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且已溯及既往失效。三者具備，返還請求權才發生，這也決定了時效的起算點。\n二、返還的範圍與程序。《行政程序法》第 127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返還範圍準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行政程序法》第 127 條第 3 項規定：「行政機關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返還時，應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之。」《行政程序法》第 127 條第 4 項規定：「前項行政處分未確定前，不得移送行政執行。」返還請求權的實現有其固定順序：先作成確認返還範圍的處分，處分確定後才得移送執行。\n三、廢止效力的時點。《行政程序法》第 125 條規定：「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廢止原則上向後生效，溯及既往是例外；本題題幹既已寫明效力溯及既往，才會有返還請求權可言。\n四、時效的中斷與不中斷。《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第 2 項規定：「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行政程序法》第 132 條規定：「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公法上時效完成的效果是權利當然消滅，與民法上僅生抗辯權的設計不同，這是常見的比較題。\n五、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命題者常以補助款、溢領之退休金、溢發之薪俸、社會給付的追繳來設題，問返還依據、時效期間、起算點與執行程序。答題時先確定請求權人是機關還是人民，期間就定了；再確定請求權何時發生，起算點也就定了。\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1,"tagline":42,"hint":43},"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7,38,39,40],"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5,49,53,57,61,65],{"id":46,"number":47,"year":6,"stem":48},"law-111-s0101-035",35,"市政府公告周末將利用河濱公有停車場舉辦端午節聯歡活動，要求停放於停車場的車主在周五前…",{"id":50,"number":51,"year":6,"stem":52},"law-111-s0101-037",37,"甲縣政府發現其所屬薦任六職等公務人員乙之行為違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依公務人員考績法…",{"id":54,"number":55,"year":6,"stem":56},"law-111-s0101-034",34,"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行政處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id":58,"number":59,"year":6,"stem":60},"law-111-s0101-038",38,"行政院 A 部會所屬 B 訓練機關與學員甲簽訂教育訓練行政契約，約定甲如擅自退訓，應…",{"id":62,"number":63,"year":6,"stem":64},"law-111-s0101-033",33,"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所核發之事業結合許可中附記：「A 股份有限公司取得 B、C 等股份有…",{"id":66,"number":67,"year":6,"stem":68},"law-111-s0101-039",39,"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0 條前段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id":46,"number":47,"stem":71},"市政府公告周末將利用河濱公有停車場舉辦端午節聯歡活動，要求停放於停車場的…",{"id":50,"number":51,"stem":73},"甲縣政府發現其所屬薦任六職等公務人員乙之行為違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依公…",75,178944544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