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law-111-s0201-013":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3,"repeats":68,"prev":69,"next":70,"paperCount":72},{"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11-s0201-013",111,"111120","20220806","s0201","civil",null,13,"single","甲幼年時期家境清寒，國小老師乙對甲一再鼓勵與照顧，甚至幫甲籌措學費，讓甲得以完成學業。甲工作賺錢後，因感謝教師乙過去多年照顧，期待乙之子丙可以開車載老師出遊或方便就醫，贈與丙一部汽車，尚未交付。惟嗣後發現丙遊手好閒，經常向乙要錢，若乙不給錢，則對乙施暴力。甲欲撤銷對丙之贈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甲對丙所贈與之汽車，為無償之贈與。甲尚未移轉贈與物之權利，原則上甲得隨時撤銷其贈與","由於丙對乙有暴力傷害行為，故甲得依民法第 416 條規定，撤銷其贈與","若丙對甲欲撤銷贈與之行為不滿，而開車故意撞傷甲，甲受傷住院，不治死亡。甲之繼承人得撤銷贈與人甲對丙之贈與","贈與之撤銷為單方意思表示，故撤銷權人單方向受贈人為撤銷意思表示即可，不須受贈人同意","B","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贈與之任意撤銷與法定撤銷，特別是受贈人不法行為之對象範圍。\n【正解理由】《民法》第 416 條第 1 項柱句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民法》第 416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民法》第 416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丙施暴之對象為乙，乙是甲之國小老師，既非贈與人甲本人，亦非甲之配偶或所列之親屬；丙對甲亦無扶養義務。本題問何者錯誤。故選 B。\n【逐項排除】\n(A) 《民法》第 408 條第 1 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汽車尚未交付，甲原則上得撤銷贈與，本項正確。\n(B) 丙之暴力行為係對乙為之，乙不在《民法》第 416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列之人的範圍內，甲不得依該條撤銷贈與，本項敘述錯誤。\n(C) 《民法》第 417 條規定：「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丙故意撞傷甲致其不治死亡，甲之繼承人得撤銷該贈與，本項正確。\n(D) 《民法》第 419 條第 1 項規定：「贈與之撤銷，應向受贈人以意思表示為之。」撤銷係單方意思表示，無須受贈人同意，本項正確。\n【涵攝步驟】《民法》第 416 條第 1 項第 1 款→丙故意侵害之對象為乙，乙非贈與人甲本人，亦非甲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民法》第 416 條第 1 項第 2 款→丙對甲無扶養義務；兩款均不該當，(B) 錯誤。\n【記憶點】《民法》第 416 條第 1 項的法定撤銷有兩款：一款看故意侵害的對象，另一款看有無對贈與人之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本題把贈與撤銷的三種類型排在同一組事實上：任意撤銷、受贈人不法行為之法定撤銷、以及繼承人之撤銷權。三者的要件、行使主體與期間都不同。\n第一種是任意撤銷。《民法》第 408 條第 1 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其界線是權利是否已移轉。此外《民法》第 408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規定，於經公證之贈與，或為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者，不適用之。」本題贈與之汽車一部尚未交付，題幹載明如此；至於該項所列之兩種除外情形，題幹並未載有經公證之情事，亦難認屬履行道德上義務之贈與，故仍在第 1 項任意撤銷之射程內，選項 (A) 因此正確。\n第二種是法定撤銷。《民法》第 416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該款把受害對象限定在贈與人本人與四類親屬，且行為須為故意侵害並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本題丙施暴的對象是乙，乙與甲之間是師生關係而非親屬關係，第一個要件即不具備。命題者把甲對乙的感恩之情寫得極為飽滿，就是要誘導考生以情感上的親近取代條文上的親屬範圍。《民法》第 416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本題丙對甲並無扶養義務，該款亦不該當。行使期間亦有限制，《民法》第 416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n第三種是繼承人之撤銷權。《民法》第 417 條規定：「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該條的發動者是繼承人，前提是受贈人之故意不法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撤銷，選項 (C) 正落在此射程內。\n撤銷的方法與效果則規定於《民法》第 419 條第 1 項與第 2 項，《民法》第 419 條第 2 項規定：「贈與撤銷後，贈與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贈與物。」另須說明，本題所引《民法》條文所屬之版本中，尚有部分修正條文定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於本次考試日當時並未生效，故仍以考試當日已生效之條文為準。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31],"deferred-caveat",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0,"tagline":41,"hint":42},"綜合法學(二)","民事法","綜合法學(二)・民事法",[38,39],"民法","民事訴訟法","民事法 · Civil Law","民法 100 分、民事訴訟法 60 分:全考試配分最重的一卷,總則、債編、物權、親屬、繼承全部入題,民訴則圍繞管轄、當事人、證據與判決效力。","民法五編全考:總則的法律行為與時效、債編的契約類型與侵權行為、物權的所有權與擔保物權、親屬的婚姻與親子關係、繼承的應繼分與特留分,條文題與涵攝題各半。民事訴訟法以管轄、當事人適格、訴訟標的、證據法則、既判力與上訴程序為主,近年也考家事事件法與勞動事件法的特別程序。105、106 年本卷另有 12 題複選題。",[44,48,52,56,60,64],{"id":45,"number":46,"year":6,"stem":47},"law-111-s0201-012",12,"甲借款於乙，未約定返還期限，今甲欲請求乙返還該借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49,"number":50,"year":6,"stem":51},"law-111-s0201-014",14,"甲、乙、丙三人區分所有 A 建物，依序各專有 A1、A2 與 A3 部分。甲、乙、丙…",{"id":53,"number":54,"year":6,"stem":55},"law-111-s0201-011",11,"甲以行使普通地上權之意思，於 A 地興建 B 屋居住逾 20 年。A 地為下列何種土…",{"id":57,"number":58,"year":6,"stem":59},"law-111-s0201-015",15,"下列關於鄰地通行權之敘述，何者正確？",{"id":61,"number":62,"year":6,"stem":63},"law-111-s0201-010",10,"甲之自行車 A 被乙竊取後，丙復從乙處竊取 A 車騎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65,"number":66,"year":6,"stem":67},"law-111-s0201-016",16,"乙於民國 111 年元旦租用甲所有 A 地建築房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45,"number":46,"stem":47},{"id":49,"number":50,"stem":71},"甲、乙、丙三人區分所有 A 建物，依序各專有 A1、A2 與 A3 部分…",80,178944544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