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4},["ShallowReactive",2],{"q-law-111-s0201-028":3},{"question":4,"paper":35,"subjectMeta":11,"related":45,"repeats":70,"prev":71,"next":72,"paperCount":73},{"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4},"law-111-s0201-028",111,"111120","20220806","s0201","civil",null,28,"single","下列何者非屬直接強制締約？",{"A":16,"B":17,"C":18,"D":19},"自來水公司供水契約","台電公司電力供給契約","中華郵政公司郵件遞送契約","航空公司旅客運送契約","D","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強制締約之類型，即直接強制締約與間接強制締約之區別。\n【正解理由】強制締約，指特定事業對於相對人之締約請求負有不得任意拒絕之義務。直接強制締約，是法律就該事業直接課予供給或服務之義務，相對人合於規定提出請求時，事業即應與之締約；間接強制締約則未直接課予締約義務，而以拒絕締約之不利益間接促成契約之成立。自來水之供水、電力之供給與郵件之遞送，各有其事業法規所定之供給與遞送義務，屬前者；航空公司之旅客運送則以雙方合意為基礎，得依其運送條件決定是否承運。本題之決定性依據為各該公用事業法規所定之供給義務，《民法》就此未設明文。故選 D。\n【逐項排除】\n(A) 自來水事業就其供水區域內合於規定之用水申請，依其事業法規負有供水義務，屬直接強制締約，與本題所問之非屬不合。\n(B) 電力供給事業就其供電區域內合於規定之用電申請，依其事業法規負有供電義務，同屬直接強制締約，與本題所問之非屬不合。\n(C) 郵政事業就合於規定之郵件負有收寄與遞送之義務，同屬直接強制締約，與本題所問之非屬不合。\n(D) 航空公司之旅客運送契約，並無法律直接課予其對個別旅客不得拒絕締約之義務，其成立仍回到締約自由；本項非屬直接強制締約，正確。\n【涵攝步驟】要件一（法律直接課予締約義務）→(A)(B)(C) 三者各有其事業法規所定之供給或遞送義務，(D) 則無；要件二（請求時不得拒絕）→前三者不得拒絕，航空公司得依運送條件決定；結論→(D) 不該當直接強制締約。\n【記憶點】直接強制締約看法律有沒有把供給義務寫死：水、電、郵有，機票沒有。","本題不是條文比對題，而是把公用事業管制的一個制度分類搬進民法考場。四個選項的差別不在民法債編，而在各該事業自己的管制法規怎麼寫。\n制度上，締約自由是契約自由的第一層：要不要締約、與誰締約，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決定。強制締約是對這一層的例外，其正當性來自被課予義務的一方享有獨占或準獨占地位，而給付內容又屬生活所必需。學理上再把強制締約分成兩型。直接強制締約，是法律就特定事業明定其負有供給或服務之義務，相對人合於規定提出申請時，事業即負有締約義務，拒絕者相對人得請求履行。間接強制締約，是法律並未直接課予締約義務，而是透過拒絕締約時的損害賠償責任、行政裁罰或營業許可之管制，使事業實際上難以拒絕，契約之成立仍以雙方合意為形式基礎。\n本題三個屬於前者的例子，共同點是供給區域固定、設施具獨占性、給付內容屬日常生活所必需：自來水之供水、電力之供給、郵件之收寄與遞送。航空公司的旅客運送則不同：航線可以選擇、業者眾多、艙位有限，運送條件與訂位規則本身就預設了業者得拒絕個別請求的空間，因此不被歸入直接強制締約。\n就本題與《民法》的關係而言，債編通則就契約之成立設有要約與承諾之規定，債編各論就運送另設專節，惟強制締約義務之有無，取決於各該公用事業法規如何規定，本題之決定性依據即在其中，《民法》就此未設明文。因此本題的分辨點不在民法條文字面，而在各該事業管制法規所課予之義務型態。\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常見者有二：一是把強制締約與定型化契約條款之管制並列，測驗二者所限制之自由層次不同；二是以醫療、保險等事業為例，測驗該事業所負之義務屬直接或間接強制締約。另須說明，本題所引《民法》條文所屬之版本中，尚有部分修正條文定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於本次考試日當時並未生效，故仍以考試當日已生效之條文為準。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low",[31,32,33],"outside-corpus","needs-practice-view","deferred-caveat",true,{"code":9,"slug":10,"name":36,"tag":37,"label":38,"subjects":39,"kicker":42,"tagline":43,"hint":44},"綜合法學(二)","民事法","綜合法學(二)・民事法",[40,41],"民法","民事訴訟法","民事法 · Civil Law","民法 100 分、民事訴訟法 60 分:全考試配分最重的一卷,總則、債編、物權、親屬、繼承全部入題,民訴則圍繞管轄、當事人、證據與判決效力。","民法五編全考:總則的法律行為與時效、債編的契約類型與侵權行為、物權的所有權與擔保物權、親屬的婚姻與親子關係、繼承的應繼分與特留分,條文題與涵攝題各半。民事訴訟法以管轄、當事人適格、訴訟標的、證據法則、既判力與上訴程序為主,近年也考家事事件法與勞動事件法的特別程序。105、106 年本卷另有 12 題複選題。",[46,50,54,58,62,66],{"id":47,"number":48,"year":6,"stem":49},"law-111-s0201-027",27,"下列關於分期付價買賣之敘述，何者正確？",{"id":51,"number":52,"year":6,"stem":53},"law-111-s0201-029",29,"下列關於債務承擔之敘述，何者錯誤？",{"id":55,"number":56,"year":6,"stem":57},"law-111-s0201-026",26,"甲於地下賭場積欠乙賭債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變賣土地一筆所得價金清償賭債。又…",{"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11-s0201-030",30,"富商甲欲購買丙建設公司所蓋之 A 豪宅，但為避人耳目，委託好友乙以乙之名義向丙購買，…",{"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11-s0201-025",25,"經商失敗且妻離子散之甲於家中引火自焚，鄰居乙見狀乃打破甲家中門窗衝入火場救甲。甲死意…",{"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11-s0201-031",31,"甲開刀住院，家屬因工作關係，無法術後在醫院照顧甲，於是跟看護乙公司簽約，由該公司之看…",[],{"id":47,"number":48,"stem":49},{"id":51,"number":52,"stem":53},80,1789445447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