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4},["ShallowReactive",2],{"q-law-111-s0202-001":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1,"prev":11,"next":72,"paperCount":73},{"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12,"history":24,"explanation":26,"explanationDeep":27,"confidence":28,"flags":29,"indexable":31},"law-111-s0202-001",111,"111120","20220806","s0202","commercial",null,1,"single","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股東有甲、乙二人，但僅甲擔任董事。A 公司從事食品加工事業，因違法添加有毒物質造成消費者損害，但 A 公司已無資力，故擬依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向甲、乙求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揭穿公司面紗原則雖僅明文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但得類推適用於有限公司，故有可能向甲、乙求償","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僅明文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僅負有限責任","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亦明文適用於有限公司，故有可能向甲、乙求償","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亦明文適用於有限公司，但僅適用於擔任董事之股東，故有可能向甲求償","C","normal",[20],false,[25],{"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有限公司股東的責任原則，以及揭穿公司面紗原則有無明文適用於有限公司。\n【正解理由】《公司法》第 2 條第 1 項把公司分為四種，其中第 2 款就有限公司的定義是：「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股東對公司所負的責任原則上以出資額為度。揭穿公司面紗原則所處理的，是股東濫用公司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而清償顯有困難的情形；這個原則在有限公司的適用，《公司法》定有明文，不是只寫給股份有限公司。本題 A 公司是有限公司，甲、乙都是股東，依該原則求償即有可能，故選 C。\n【逐項排除】\n(A) 本選項把該原則說成僅明文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再以類推適用及於有限公司；而《公司法》就此定有明文，無庸類推，前提不正確。\n(B) 本選項的前提與 (A) 相同，認為甲、乙只依《公司法》第 2 條所定以出資額為度負責，前提同樣不正確。\n(C) 本選項指出該原則亦明文適用於有限公司，故有可能向甲、乙求償，與《公司法》相符，是正確選項。\n(D) 本選項前半與 (C) 相同，後半又把求償對象限於擔任董事之股東，因而只及於甲；該原則針對的是濫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股東，不以有無擔任董事畫線，故不正確。\n【涵攝步驟】本題改以要件逐項對照。公司種類這一格：A 公司是有限公司，落在《公司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款。例外要件這一格：看股東有無濫用公司法人地位致公司清償顯有困難。四個選項落在該原則對有限公司有無明文、責任對象有無以董事為界這兩格，(C) 兩格都對。\n【記憶點】本題選項的分野落在兩處：《公司法》對有限公司有無這一段明文，以及責任對象有無以擔任董事為界。","要件拆解上，有限公司股東的責任結構分成原則與例外兩層。原則那一層，《公司法》第 2 條第 1 項把公司分為四種，其中第 2 款就有限公司的定義是：「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股東只就出資額對公司負責，這是有限責任的核心。例外那一層要問三件事：股東有沒有濫用公司的法人地位、公司有沒有因此負擔特定債務、該債務的清償是不是顯有困難而情節重大；三個要件齊備時，該股東才會被要求對該筆債務負清償之責。這一部分《公司法》定有明文。\n易混淆條文對照上，先看同一條的另一款。《公司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4 款就股份有限公司的定義是：「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兩款的共同結構，都是股東只就出資或所認股份對公司負責，所以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在這兩種公司都有存在的空間。另一組容易混淆的是《公司法》第 8 條第 3 項規定：「公司之非董事，而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者，與本法董事同負民事、刑事及行政罰之責任。但政府為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安定或其他增進公共利益等情形，對政府指派之董事所為之指揮，不適用之。」該項處理的是幕後之人與董事同負責任，切入點在對業務經營的實質指揮；揭穿公司面紗的切入點則在股東對法人地位的濫用。兩者都指向公司背後的人，要件與法律效果各自獨立。\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常見的是把公司種類換成股份有限公司，或把股東換成僅出資而未任職的人，測驗考生會不會把責任基礎接到職務上。本題 A 公司只有甲、乙二名股東而僅甲任董事，正是要看考生會不會把有沒有擔任董事當成適用界線。\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low",[30],"not-retrieved",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綜合法學(二)・商事法",[37,38,39,40,41,42],"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商事法 · Commercial Law","公司法 30 分、保險法\u002F票據法\u002F證券交易法\u002F強制執行法各 20 分、法學英文 30 分:六科湊成一卷,第 56–70 題固定是法學英文的閱讀理解。","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與董事責任、公司法 2018 年大修後的新制為主;保險法考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與複保險;票據法考票據行為的無因性、背書與追索;證券交易法集中在內線交易與公開收購;強制執行法考執行名義、執行程序與債務人異議之訴。法學英文十一年都是第 56–70 題,純閱讀理解、沒有法源依賴。本卷十一年皆無複選題。",[47,51,55,59,63,67],{"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11-s0202-055",55,"債權人甲持和解筆錄，聲請執行法院對乙為強制執行，請求拍賣乙之 A 土地，償還乙積欠甲…",{"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11-s0202-002",2,"公司法有關公司負責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11-s0202-054",54,"甲向乙購買乙所有之 A 地後，發現乙一地二賣，乃向法院聲請禁止乙移轉 A 地所有權之…",{"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11-s0202-003",3,"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法人股東，指派甲…",{"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11-s0202-053",53,"甲、乙、丙分別共有 A、B 二筆土地，甲列乙、丙為被告，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A、B 土…",{"id":68,"number":69,"year":6,"stem":70},"law-111-s0202-004",4,"X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X 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甲為經理人，依公司章程規定，經理人僅…",[],{"id":52,"number":53,"stem":54},70,178944543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