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6},["ShallowReactive",2],{"q-law-111-s0202-002":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0,"prev":71,"next":73,"paperCount":75},{"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11-s0202-002",111,"111120","20220806","s0202","commercial",null,2,"single","公司法有關公司負責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公司債受託人在職務範圍內為公司負責人","臨時管理人在職務範圍內為公司負責人","檢查人在職務範圍內為公司負責人","有限公司董事為當然負責人","A","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公司法》第 8 條所定公司負責人的範圍，公司債受託人是不是其中之一。\n【正解理由】《公司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公司之經理人、清算人或臨時管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把該項所列的職務自經理人起讀到重整監督人止，其中並沒有公司債受託人；(A) 因而是錯誤的敘述，故選 A。\n【逐項排除】\n(A) 公司債受託人依《公司法》第 248 條第 6 項規定：「第一項第十二款之受託人，以金融或信託事業為限，由公司於申請發行時約定之，並負擔其報酬。」它是受公司委任的金融或信託事業，不在《公司法》第 8 條第 2 項所列之中，本選項錯誤。\n(B) 臨時管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為公司負責人，正是《公司法》第 8 條第 2 項所列，本選項正確。\n(C) 檢查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為公司負責人，同樣是《公司法》第 8 條第 2 項所列，本選項正確。\n(D) 《公司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有限公司董事因而是當然負責人，本選項正確。\n【涵攝步驟】本題改以要件逐項對照。身分這一格：《公司法》第 8 條第 1 項的當然負責人，在有限公司是董事，(D) 落在這一格。職務這一格：同法第 8 條第 2 項的職務負責人須在執行職務範圍內，(B) 的臨時管理人與 (C) 的檢查人都落在這一格。(A) 的公司債受託人兩格都不落，是題目要的錯誤選項。\n【記憶點】《公司法》第 8 條把負責人分成當然負責人與職務負責人兩層，(A) 所指的角色在第 2 項的職務清單上找不到。","要件拆解上，《公司法》第 8 條用兩個層次界定負責人。第一層是當然負責人，《公司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判斷標準是公司種類加上身分，不必再問有沒有在執行職務。第二層是職務負責人，《公司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公司之經理人、清算人或臨時管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這一層多了一個要件，也就是在執行職務範圍內；超出職務範圍的行為就不在其中。第三層是《公司法》第 8 條第 3 項的實質董事，處理的是非董事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的人。\n易混淆條文對照上，公司債受託人的定位在《公司法》第 248 條。《公司法》第 248 條第 6 項規定：「第一項第十二款之受託人，以金融或信託事業為限，由公司於申請發行時約定之，並負擔其報酬。」受託人是公司在申請發行公司債時約定的外部機構，報酬由公司負擔，其職責在於為應募人的利益行使權利；這是一個與公司立於相對地位的角色，與《公司法》第 8 條第 2 項所列的公司內部職務並列來看，性質並不相同。命題者把它與檢查人、臨時管理人擺在一起，正是利用兩者都由外部人擔任這一點製造混淆。\n條文結構上還要注意一點：《公司法》第 8 條第 2 項把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與重整監督人並列，前面的經理人、清算人與臨時管理人則不限公司種類，兩段的適用範圍並不一樣，讀的時候要留意頓號的分界落在哪裡。\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是把選項換成重整人、重整監督人、清算人或發起人，考生只要回到《公司法》第 8 條第 2 項的職務清單逐一比對即可；另一種考法是問超出職務範圍時還算不算負責人，答案要回到在執行職務範圍內這個要件；還有一種是把《公司法》第 8 條第 3 項的實質董事與本題並列，測驗考生分不分得出當然負責人、職務負責人與實質董事三者的不同基礎。\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綜合法學(二)・商事法",[37,38,39,40,41,42],"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商事法 · Commercial Law","公司法 30 分、保險法\u002F票據法\u002F證券交易法\u002F強制執行法各 20 分、法學英文 30 分:六科湊成一卷,第 56–70 題固定是法學英文的閱讀理解。","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與董事責任、公司法 2018 年大修後的新制為主;保險法考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與複保險;票據法考票據行為的無因性、背書與追索;證券交易法集中在內線交易與公開收購;強制執行法考執行名義、執行程序與債務人異議之訴。法學英文十一年都是第 56–70 題,純閱讀理解、沒有法源依賴。本卷十一年皆無複選題。",[47,50,54,58,62,66],{"id":48,"number":24,"year":6,"stem":49},"law-111-s0202-001","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股東有甲、乙二人，但僅甲擔任董事。A 公司從事食品加工…",{"id":51,"number":52,"year":6,"stem":53},"law-111-s0202-003",3,"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法人股東，指派甲…",{"id":55,"number":56,"year":6,"stem":57},"law-111-s0202-055",55,"債權人甲持和解筆錄，聲請執行法院對乙為強制執行，請求拍賣乙之 A 土地，償還乙積欠甲…",{"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11-s0202-004",4,"X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X 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甲為經理人，依公司章程規定，經理人僅…",{"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11-s0202-054",54,"甲向乙購買乙所有之 A 地後，發現乙一地二賣，乃向法院聲請禁止乙移轉 A 地所有權之…",{"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11-s0202-005",5,"甲、乙、丙、丁、戊、己及庚等七人為大學同學，畢業後對當 Youtuber 有濃厚興趣…",[],{"id":48,"number":24,"stem":72},"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股東有甲、乙二人，但僅甲擔任董事。A 公司…",{"id":51,"number":52,"stem":74},"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法人…",70,1789445437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