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5},["ShallowReactive",2],{"q-law-112-s0101-037":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5,"repeats":70,"prev":71,"next":73,"paperCount":74},{"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12-s0101-037",112,"112120","20230805","s0101","public",null,37,"single","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A":16,"B":17,"C":18,"D":19},"依法律規定，犬貓飼主有為犬貓絕育之義務，縣（市）政府委託動物醫院行使犬貓絕育之權限而締結之契約","醫事服務機構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締結之特約","擔保人為擔保義務人履行義務，而與執行機關依行政執行法簽訂之擔保契約","臺灣電力公司與民間發電業者簽訂之購電契約","D","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行政契約與私法契約之區辨，判準在於契約標的是否為公法上法律關係之設定、變更或消滅。\n【正解理由】臺灣電力公司與民間發電業者所簽訂之購電契約，其標的為電能之買賣與價金之給付，雙方立於平等地位就財產上給付為約定，並未設定、變更或消滅任何公法上法律關係，亦不涉及公權力之行使，依司法實務見解屬私法契約。故選 D。\n【逐項排除】\n(A) 縣（市）政府委託動物醫院行使犬貓絕育之權限，係將公權力之行使移轉予私人；依《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第 3 項規定：「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該委託契約之標的為公權力權限之移轉，屬行政契約，本選項並非應選答案。\n(B) 醫事服務機構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締結之特約，其內容涉及全民健康保險此一公法上保險關係之履行，實務見解認屬行政契約，本選項並非應選答案。\n(C) 依《行政執行法》第 18 條規定：「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得逕就擔保人之財產執行之。」擔保契約係為擔保公法上義務之履行而締結，屬行政契約，本選項並非應選答案。\n(D) 購電契約之標的為電能買賣，屬私法上契約，本選項為應選答案。\n【涵攝步驟】要件一，契約標的是否為公法上法律關係；要件二，是否涉及公權力之行使或替代行政處分。購電契約二者皆否。\n【記憶點】看契約標的是不是公法關係，不是看當事人有沒有一方是公家。","判準的層次：行政契約與私法契約之區辨，實務與學說均以契約標的為主要判準，並以契約目的為輔助判準。契約標的屬公法上法律關係之設定、變更或消滅者，例如替代行政處分、移轉公權力權限、約定人民負擔公法上義務者，即為行政契約；標的為單純財貨或勞務之交易者，則為私法契約。\n本題三個行政契約的類型：其一為公權力之委託，《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第 3 項把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委託關係本身即以公權力之行使為標的。其二為健保特約，其功能在於使醫事服務機構納入公法上保險給付體系，本題的分辨點不在條文字面，而在司法院解釋與實務對該特約性質所採之立場。其三為擔保契約，《行政執行法》第 18 條所定之擔保人責任，是以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履行為擔保對象，並得逕行對擔保人之財產執行，其公法性格甚為明顯。\n雙務契約的對照：《行政程序法》第 137 條第 1 項柱句規定：「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其三款分別要求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以及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這一組要件即學說所稱之不當聯結禁止，也是判斷是否為行政契約時常被援用的線索。\n本題的陷阱：台灣電力公司雖為國家持股之公用事業，購電契約亦攸關電力供應此一公共利益，考生容易因為公益色彩而誤認為行政契約。實則公益目的並非行政契約的充分條件；許多私法契約同樣服務於公共任務，關鍵仍在契約標的本身是否為公法關係。\n審判權的連動：定性為行政契約者，其爭議由行政法院審理；定性為私法契約者，則由普通法院民事庭審理。定性錯誤的代價不只是理論上的分類問題，而是當事人可能因審判權欠缺而被裁定移送或駁回，時間與費用的耗損都由當事人承擔。\n輔助判準的使用時機：契約標的難以判定時，實務會輔以契約目的與整體脈絡，例如契約是否為執行特定公法上任務而締結、契約條款中有無高權性質的單方形成權、爭議發生時的解決機制設計為何。這些線索不能取代標的判準，只能在標的模糊時提供補充。\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本考點常與雙階理論、政府採購契約之性質、公立學校教師聘約之定性，以及行政契約爭議之審判權歸屬合併命題。\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medium",[31],"needs-practice-view",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2,"tagline":43,"hint":44},"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8,39,40,41],"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6,50,54,58,62,66],{"id":47,"number":48,"year":6,"stem":49},"law-112-s0101-036",36,"甲公司係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其與 A 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簽訂清運廢棄物行政契約書，約定…",{"id":51,"number":52,"year":6,"stem":53},"law-112-s0101-038",38,"依司法實務見解，關於行政契約約定給付違約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id":55,"number":56,"year":6,"stem":57},"law-112-s0101-035",35,"甲為社會工作師，合法執業半年後犯妨害性自主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依社會工作師法規定，應…",{"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12-s0101-039",39,"關於行政罰，依現行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12-s0101-034",34,"某縣政府依法裁量後核發甲申請設置大型養雞場之興建許可時，以甲須獲得附近居民之同意為生…",{"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12-s0101-040",40,"甲公司設於 A 直轄市，在 B 縣境內刊登廣告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依行政罰法規定，關…",[],{"id":47,"number":48,"stem":72},"甲公司係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其與 A 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簽訂清運廢棄物行政…",{"id":51,"number":52,"stem":53},75,178944544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