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5},["ShallowReactive",2],{"q-law-112-s0101-064":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5,"repeats":70,"prev":71,"next":73,"paperCount":74},{"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12-s0101-064",112,"112120","20230805","s0101","public",null,64,"single","國際法院對國家間爭端之訴訟管轄權，須以當事國合意為基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國際法院對爭端利益相關第三方國家無管轄權，不影響其訴訟管轄權之行使","爭端當事國得於爭端發生後，藉由特別協議接受國際法院管轄","就爭端法律問題，國際法院規約締約國得隨時聲明承認國際法院強制管轄","國際法院規約締約國就其接受國際法院強制管轄之聲明，不得附帶任何條件","D","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國際法院對國家間爭端之訴訟管轄權，其同意基礎的三種取得方式，以及任擇強制管轄聲明得否附加條件。題幹問的是敘述錯誤者。\n【正解理由】本題之決定性依據為國際法院規約關於管轄權之規定：締約國得隨時聲明承認法院之強制管轄，而該聲明在實踐上得附加互惠條件、一定期限或事項上之保留，並非不得附帶任何條件（其構成要件詳見《國際法院規約》相關規定）。(D) 謂聲明不得附帶任何條件，與此不合，故選 D。\n【逐項排除】\n(A) 正確：法院之判決僅拘束當事國，第三國縱與爭端之利益有關，亦不因未接受管轄而使法院對當事國間之管轄受影響。\n(B) 正確：爭端發生後由當事國以特別協議將爭端提交法院，是同意管轄最典型的方式之一。\n(C) 正確：規約締約國得隨時聲明，就法律性質之爭端承認法院之管轄為當然而具有強制性，此即任擇強制管轄條款。\n(D) 錯誤：任擇強制管轄之聲明得附條件而為之，實踐上常見互惠保留、期間限制與特定事項之排除；把聲明理解為必須無條件，與此不合。\n【涵攝步驟】本題檢驗的是同意管轄的三條途徑：特別協議、條約中的管轄條款、任擇強制管轄聲明。(B)(C) 分別對應前兩者的具體形態，(A) 說明第三國之地位不影響已存在的同意，(D) 則對聲明附加了規約所未設的限制。\n【記憶點】國際法院的管轄以同意為基礎，而任擇強制管轄的聲明本來就可以附保留。","國際法院的管轄權可分為訴訟管轄與諮詢管轄，本題問的是前者。訴訟管轄的核心命題只有一句：法院對國家間爭端的管轄以當事國的同意為基礎，而同意可以用三種形式表現。\n第一種是特別協議，也就是爭端發生後由雙方另行締結協定，把該一爭端提交法院，本題 (B) 即屬之。第二種是條約中的管轄條款，締約國在條約裡預先約定，將來因該條約解釋或適用所生爭端提交法院。第三種是任擇強制管轄聲明，締約國以單方聲明承認法院對特定類型法律爭端的管轄為當然，凡作成相同聲明的國家之間即形成管轄的連結，本題 (C) 即屬之。\n第三種形式最容易被誤解，也正是本題設陷阱的地方。所謂強制，指的是在聲明彼此重疊的範圍內，一方得單方提出訴訟而他方不得再事拒絕，而不是指聲明本身不得設限。實踐上，各國聲明幾乎都帶有條件：互惠保留使聲明的效力以對方聲明的範圍為限，期限條款使聲明得於一定期間後終止，事項保留則把國防、領土或特定條約排除在外。這些條件同時也會被對方援用，形成雙向的限制。\n本題的分辨點在國際法院規約本身（其構成要件詳見《國際法院規約》相關規定），而非我國國內法。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包括管轄權與可受理性的區別、法院對自身管轄權有無決定權，以及第三國參加訴訟的要件，都是延伸的命題方向。另外要區別的是諮詢管轄：聯合國大會、安全理事會以及經授權之其他機關或專門機構，得就法律問題請求法院發表諮詢意見，該程序的當事人不是國家，其結論在法律上亦不具判決之拘束力，惟因其權威性而對嗣後的國家實踐影響深遠。把訴訟管轄與諮詢管轄的當事人、發動主體與效力三欄並列記憶，是應付這一族題目最省力的方式。\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low",[31],"outside-corpus",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2,"tagline":43,"hint":44},"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8,39,40,41],"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6,50,54,58,62,66],{"id":47,"number":48,"year":6,"stem":49},"law-112-s0101-063",63,"甲國占領乙國部分領土。甲國僅加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乙國則僅加入經…",{"id":51,"number":52,"year":6,"stem":53},"law-112-s0101-065",65,"關於國際海洋法法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55,"number":56,"year":6,"stem":57},"law-112-s0101-062",62,"關於沿海國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大陸礁層得主張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12-s0101-066",66,"我國人甲在英屬開曼群島設立 A 公司，10 年後甲因病去世，其於 A 公司之股份由甲…",{"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12-s0101-061",61,"依條約締結法，關於條約之締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12-s0101-067",67,"A 國人甲男與其妻乙定居於 B 國，並育有丙子和丁女。甲男由於經商之故在我國銀行有鉅…",[],{"id":47,"number":48,"stem":72},"甲國占領乙國部分領土。甲國僅加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乙…",{"id":51,"number":52,"stem":53},75,178944544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