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7},["ShallowReactive",2],{"q-law-114-s0101-011":3},{"question":4,"paper":34,"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1,"prev":72,"next":74,"paperCount":76},{"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3},"law-114-s0101-011",114,"114110","20250802","s0101","public",null,11,"single","關於服兵役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甲男因宗教信仰而不願使用武器，向主管機關申請獲准服替代役，故甲男因此免除服兵役之義務","中華民國男子依法有服兵役之義務，係立法者鑒於男女之生理上差異，所為之合理差別待遇","為防衛國家之安全，在實施徵兵制之國家，即規定人民有服兵役之義務","因有痼疾不堪服役者，得依法律規定免除服兵役之義務","A","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服兵役義務的憲法依據，以及替代役與免除兵役義務兩者的區別。\n【正解理由】《中華民國憲法》第 20 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該條把服兵役定為憲法上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則交由法律規定。替代役是立法者為兼顧宗教信仰、家庭因素或體位狀況所設的另一種履行方式，役男服替代役仍在履行兵役義務，並未因此脫離該義務，選項 A 把獲准服替代役說成免除服兵役之義務，與該條所定義務的性質不符，故選 A。\n【逐項排除】\n(A) 敘述錯誤。替代役是服兵役義務的另一種履行方式，甲男服替代役仍在履行《中華民國憲法》第 20 條所定的義務。\n(B) 敘述正確。《中華民國憲法》第 7 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男子為徵集對象雖形成性別上的差別待遇，依實務見解係立法者考量生理差異所為的合理差別待遇。\n(C) 敘述正確。《中華民國憲法》第 137 條第 1 項規定：「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在實施徵兵制的國家，兵役義務即為達成國防目的的手段。\n(D) 敘述正確。《中華民國憲法》第 20 條既規定人民依法律服兵役，法律自得就體位不合格者設免役規定，因有痼疾不堪服役而依法免除兵役義務即屬之。\n【涵攝步驟】要件一，服兵役是憲法上的義務；要件二，履行方式由法律規定；要件三，替代役屬法律所定的履行方式之一。事實上甲男獲准服替代役，仍在義務之內，並未免除。\n【記憶點】替代役是換一種方式服役，不是不用服役。","本題屬於憲法上義務的基礎題，命題者用免除兩個字設陷阱，考的是替代役的法律性質。\n就要件拆解而言，《中華民國憲法》第 20 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該條有兩個要素：一是義務的存在，二是依法律。義務由憲法直接課予，內容與範圍則保留給立法者形成，包括徵集年齡、體位標準、役別種類、役期長短與免役緩徵的事由。替代役制度就是立法者在這個形成空間裡設計出來的役別之一，它改變的是服役的內容與場所，並未改變義務本身是否存在。\n就易混淆概念對照而言，免役、禁役、緩徵與替代役是四件不同的事：免役是因體位或法定事由而不服現役，禁役是因特定刑事處分而不得服役，緩徵是延後徵集，替代役則是以非軍事性質的服勤取代軍事訓練與勤務。本題選項 A 把替代役與免役混為一談，選項 D 講的則是免役。兩個選項放在同一題裡，正是命題者要求考生分辨的重點。\n就實務見解的位置而言，選項 B 涉及平等權的審查。《中華民國憲法》第 7 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性別是該條明文列舉的分類標準，以男子為徵集對象因而會面臨平等原則的檢驗。依實務見解，此一差別待遇係立法者考量生理上的差異與國防需求所為，尚未逾越立法形成的範圍。至於宗教理由能否免除兵役，依實務見解，宗教信仰自由並不使人民得據以拒絕履行憲法上的義務，立法者另設替代役正是對信仰所為的調和。\n就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而言，本考點常見的變化題是問憲法明文規定的人民義務有哪些，答案是納稅、服兵役與受國民教育。《中華民國憲法》第 19 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與第 20 條的體例相同，都用依法律三個字，這是租稅法律主義與兵役法律主義的共同依據。\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medium",[31,32],"outside-corpus","needs-practice-view",true,{"code":9,"slug":10,"name":35,"tag":36,"label":37,"subjects":38,"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9,40,41,42],"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7,51,55,59,63,67],{"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14-s0101-010",10,"計程車駕駛人觸犯法定之罪，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吊扣或廢止其執業登記，依司法院…",{"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14-s0101-012",12,"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憲法第 22 條規定之基本權利，下列何者受絕對保障？",{"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14-s0101-009",9,"關於訴訟權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14-s0101-013",13,"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人民健康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14-s0101-008",8,"有關平等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8,"number":69,"year":6,"stem":70},"law-114-s0101-014",14,"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何者非屬憲法上之制度性保障？",[],{"id":48,"number":49,"stem":73},"計程車駕駛人觸犯法定之罪，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吊扣或廢止其執業登…",{"id":52,"number":53,"stem":75},"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憲法第 22 條規定之基本權利，下列何者…",75,1789445451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