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6},["ShallowReactive",2],{"q-law-114-s0101-023":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5,"repeats":70,"prev":71,"next":73,"paperCount":75},{"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14-s0101-023",114,"114110","20250802","s0101","public",null,23,"single","依據學說與司法實務見解，對於不確定法律概念是否具有判斷餘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考試成績之評定，閱卷委員應有判斷餘地，但若試題屬簡答題且評分標準已客觀明確，即無判斷餘地","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就校園性別事件組成之調查小組，其調查報告對於性騷擾之事實認定屬於判斷餘地，法院應受拘束","行政機關就其事項雖具有判斷餘地，但若有出於與事物無關之考量之情事，法院仍得介入審查","獨立委員會所作成的評價決定具有判斷餘地，行政法院之審查應受到限制，但涉及人民基本權利屬性的判斷，仍應提高審查密度","B","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判斷餘地，以及行政法院對判斷餘地的審查界限。\n【正解理由】本題問敘述錯誤者。判斷餘地是法院對機關就不確定法律概念所為評價的尊重，尊重的是評價，不是把事實認定移出司法審查。《行政訴訟法》第 189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法院為裁判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但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小組的調查報告，其對性騷擾的事實認定仍須經行政法院依上開規定判斷，不生法院應受拘束的效果，故選 B。\n【逐項排除】\n(A) 考試成績的評定具高度屬人性，閱卷委員享有判斷餘地；惟簡答題而評分標準已客觀明確者，評分即得以客觀標準檢驗，判斷餘地隨之退縮，本選項敘述正確。\n(B) 依《行政訴訟法》第 189 條第 1 項，事實真偽由行政法院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本選項謂調查報告的事實認定拘束法院，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n(C) 判斷餘地並非免於審查，機關的判斷若出於與事物無關之考量，即屬判斷瑕疵，行政法院仍得介入審查，本選項敘述正確。\n(D) 獨立委員會因組織與程序的專業性，行政法院的審查密度受限；依實務見解，涉及人民基本權利屬性的判斷，審查密度隨之提高，本選項敘述正確。\n【涵攝步驟】要件一是所涉者須為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評價，對照性騷擾事實的認定；要件二是判斷餘地的效果為審查密度降低，對照(B)所稱的法院應受拘束；要件三是事實真偽仍由行政法院判斷，對照(B)把事實認定移出司法審查，兩者不符。\n【記憶點】判斷餘地調整的是審查密度，(B)把事實認定寫成拘束法院，超出其射程。","要件拆解：《行政訴訟法》第 189 條第 1 項所定的心證形成，包含斟酌全辯論意旨與調查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三個環節，並附有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的但書。判斷餘地要發生限制審查的效果，必須落在該但書所稱的別有規定，或落在評價層次而非事實層次。本題(B)把調查小組對事實的認定直接說成拘束法院，等於跳過了這一層。\n易混淆條文對照：行政法院的職權調查另有明文，《行政訴訟法》第 125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事實關係，不受當事人事實主張及證據聲明之拘束。」《行政訴訟法》第 133 條規定：「行政法院應依職權調查證據。」而行政機關一方的事實認定義務則見《行政程序法》第 43 條規定：「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三條並列可以看出，機關與法院各自都負有查明事實的責任，判斷餘地並不是把其中一方的責任移轉給另一方。\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判斷餘地的典型類型包括考試評分、學生成績評量、公務員考績、專家委員會的專業評價與獨立機關的價值決定。命題者常在選項中把判斷餘地與行政裁量互換，或把判斷瑕疵的類型寫成裁量瑕疵的類型，作答時先分辨爭點是落在法律要件的涵攝，還是落在法律效果的選擇。\n判斷瑕疵的類型：實務上承認的判斷瑕疵，包括行政機關的組成不合法、程序有重大瑕疵、認定事實有錯誤、出於與事物無關之考量、違反一般公認的價值標準或平等原則等；本題(C)所述正屬其中一種。這一組類型與行政裁量的裁量逾越、裁量濫用、裁量怠惰是兩套並行的檢驗清單，命題者常把兩套清單的用語互換。\n實務見解的位置：本題的分辨點在司法院釋字第 462 號的意旨，條文本身未直接規定。判斷餘地的成立範圍與審查密度，都是由釋憲實務與行政法院裁判逐案累積而成，條文並未列舉其類型。\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low",[31],"needs-practice-view",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2,"tagline":43,"hint":44},"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8,39,40,41],"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6,50,54,58,62,66],{"id":47,"number":48,"year":6,"stem":49},"law-114-s0101-022",22,"環保機關查獲地下油槽滲漏污染地下水，通知負責人限期改善，否則依法處罰，惟在限期改善期…",{"id":51,"number":52,"year":6,"stem":53},"law-114-s0101-024",24,"行政機關依職權訂定裁量基準，其所屬機關在處理具體個案時認為個案情形特殊，未依此裁量基…",{"id":55,"number":56,"year":6,"stem":57},"law-114-s0101-021",21,"關於行政法之法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14-s0101-025",25,"下列何者不發生行政法之法律關係？",{"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14-s0101-020",20,"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地方自治受憲法制度性保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14-s0101-026",26,"下列行政機關之委員，何者不受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保障？",[],{"id":47,"number":48,"stem":72},"環保機關查獲地下油槽滲漏污染地下水，通知負責人限期改善，否則依法處罰，惟…",{"id":51,"number":52,"stem":74},"行政機關依職權訂定裁量基準，其所屬機關在處理具體個案時認為個案情形特殊，…",75,17894454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