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4},["ShallowReactive",2],{"q-law-114-s0101-029":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4,"repeats":69,"prev":70,"next":72,"paperCount":73},{"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14-s0101-029",114,"114110","20250802","s0101","public",null,29,"single","教育部委託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辦理大學入學考試事務，該中心所為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如有不服，應向何機關提起訴願？",{"A":16,"B":17,"C":18,"D":19},"行政院","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教育部","D","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以自己名義所為處分，訴願管轄機關的決定。\n【正解理由】《訴願法》第 10 條規定：「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是受教育部委託辦理入學考試事務的團體，其以自己名義所為的處分，訴願管轄依上開規定回到原委託機關即教育部，故選 D。\n【逐項排除】\n(A) 依《訴願法》第 10 條，管轄機關是原委託機關而非其上級機關；《訴願法》第 4 條第 7 款所定向主管院提起訴願，處理的是不服教育部自己所為處分的情形，與本題不同，本選項錯誤。\n(B) 依《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第 2 項，行政機關須為具有單獨法定地位的組織；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是教育部的內部單位，不具此地位，本選項錯誤。\n(C) 《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第 3 項規定：「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而為原處分機關，但依《訴願法》第 10 條受理訴願的是原委託機關，本選項錯誤。\n(D) 依《訴願法》第 10 條，訴願應向原委託機關即教育部提起，本選項正確。\n【涵攝步驟】要件一是須為依法受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的團體，對照受教育部委託的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要件二是須以其團體名義作成行政處分，對照該中心所為的處分；要件三是管轄向原委託機關，對照教育部，三者相符。\n【記憶點】受託團體以自己名義作成的處分，訴願向原委託機關提起，不向受託團體或上級院。","要件拆解：《訴願法》第 10 條的三個要件是依法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以自己名義作成處分。三者缺一，管轄就要回到訴願法其他條文。若受託人是以委託機關名義作成處分，處分機關本來就是委託機關，適用的是一般管轄規定；若委託關係不是行使公權力，則根本不生行政處分。\n易混淆條文對照：訴願法把不同的權限移轉型態分條處理。《訴願法》第 7 條規定：「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訴願法》第 8 條規定：「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依法辦理上級機關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任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訴願法》第 9 條規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依法辦理上級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委辦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辦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辦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委託、委任、委辦與委託行使公權力四種型態各有其管轄規定，命題者最常做的就是把題幹的型態換掉而選項不變。\n《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內部單位不具單獨法定地位，因此不會成為原處分機關，也不會成為受理訴願機關。\n國家賠償上的對應：受託行使公權力的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在國家賠償法上視同委託機關的公務員，賠償義務機關因此也是委託機關；這與《訴願法》第 10 條把管轄留給原委託機關的設計方向一致。\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本題型也常改問受託團體所為處分的行政訴訟被告，或改問原處分機關裁撤改組時的管轄。《訴願法》第 11 條規定：「原行政處分機關裁撤或改組，應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視為原行政處分機關，比照前七條之規定，向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訴願法》第 13 條規定：「原行政處分機關之認定，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為準。但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以該上級機關為原行政處分機關。」這兩條處理的是原處分機關本身的變動與認定，與本題的委託關係屬不同族群。\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1,"tagline":42,"hint":43},"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7,38,39,40],"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5,49,53,57,61,65],{"id":46,"number":47,"year":6,"stem":48},"law-114-s0101-028",28,"建築法規定，非縣政府所在地之鄉、鎮，適用本法之地區，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id":50,"number":51,"year":6,"stem":52},"law-114-s0101-030",30,"下列何者適用或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id":54,"number":55,"year":6,"stem":56},"law-114-s0101-027",27,"組織法規修正後，甲機關之某項職掌移由乙機關管轄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8,"number":59,"year":6,"stem":60},"law-114-s0101-031",31,"關於給付行政之概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2,"number":63,"year":6,"stem":64},"law-114-s0101-026",26,"下列行政機關之委員，何者不受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保障？",{"id":66,"number":67,"year":6,"stem":68},"law-114-s0101-032",32,"內政部就平均地權條例有關銷售預售屋書面契據不得轉讓之規定所為之統一解釋，其性質為何？",[],{"id":46,"number":47,"stem":71},"建築法規定，非縣政府所在地之鄉、鎮，適用本法之地區，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id":50,"number":51,"stem":52},75,178944545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