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5},["ShallowReactive",2],{"q-law-114-s0101-031":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5,"repeats":70,"prev":71,"next":72,"paperCount":74},{"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14-s0101-031",114,"114110","20250802","s0101","public",null,31,"single","關於給付行政之概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給付行政是指提供人民給付、服務或給與其他利益的行政作用","行政機關對於給付行政的實施有較大之選擇自由，得以公法型態或私法型態為之","凡是給付行政涉及金錢或財務給予者，縱無預算作為依據，亦得為給付行政","行政機關事後廢棄給付行政的具體處分時，應考量相對人的信賴利益","C","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給付行政的概念、形式選擇自由、法律保留密度，以及廢棄授益處分時的信賴利益。\n【正解理由】本題問敘述錯誤者。給付行政雖較干預行政有更大的形成空間，仍非不受法之拘束。《行政程序法》第 8 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給付行政同受行政法一般原則拘束；至於涉及金錢給予者是否得無預算依據而為之，本題的分辨點在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的意旨，條文本身未直接規定。本選項與該號解釋層級化法律保留的意旨不合，故選 C。\n【逐項排除】\n(A) 給付行政指行政主體提供人民給付、服務或給與其他利益的行政作用，本選項對概念的描述正確。\n(B) 給付行政的實施得選擇公法或私法型態，機關得以行政契約，亦得以私法契約為之，本選項敘述正確。\n(C) 涉及金錢或財務給予的給付行政，仍以預算或法規為依據，本選項謂縱無預算依據亦得為之，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n(D) 《行政程序法》第 120 條第 1 項規定：「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機關事後廢棄給付行政的具體處分時，相對人的信賴利益仍在考量之列，本選項敘述正確。\n【涵攝步驟】要件一是所涉者為提供給付、服務或利益的行政作用，對照四個選項所述的給付行政；要件二是該作用仍受一般法律原則與法律保留拘束，對照(C)所稱縱無預算依據亦得為之，已脫離這層拘束，要件不符。\n【記憶點】給付行政的形成空間較大，但金錢給付仍須有預算或法規為據。","層級化法律保留：給付行政並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留拘束，而是拘束的密度隨事項的重要性而變動。涉及人民基本權利的重要事項，須由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規定；至於給付的具體給與，至少也要有預算作為依據。本題(C)把預算依據一併免除，正是踩到這條界線。\n要件拆解與易混淆條文對照：授益處分被廢棄時的財產保障，行政程序法分成撤銷與廢止兩軌。撤銷一軌見《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補償則見《行政程序法》第 120 條第 1 項。信賴不值得保護的情形另有列舉，《行政程序法》第 119 條柱句規定：「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行政程序法》第 119 條第 1 款規定：「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兩軌的差別在於原處分是否違法，答題時先判斷這一點。\n形式選擇自由：給付行政得以公法或私法型態為之，是所謂行政私法的問題。行政機關即使選擇私法型態，仍受基本權利與行政法一般原則的拘束，這一點常被寫成錯誤選項，稱機關一旦選擇私法型態即完全脫離公法拘束。\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本題型常與行政補助的法律關係、雙階理論、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一併命題。《行政程序法》第 127 條第 1 項規定：「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者，經撤銷、廢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受益人應返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其行政處分經確認無效者，亦同。」補助被廢棄後的返還關係也是常見的延伸題。\n實務見解的位置：給付行政的法律保留密度，其分辨點在釋憲實務所建立的層級化保留架構，行政程序法並未以條文寫出各級密度的界線。\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low",[31],"needs-practice-view",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2,"tagline":43,"hint":44},"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8,39,40,41],"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6,50,54,58,62,66],{"id":47,"number":48,"year":6,"stem":49},"law-114-s0101-030",30,"下列何者適用或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id":51,"number":52,"year":6,"stem":53},"law-114-s0101-032",32,"內政部就平均地權條例有關銷售預售屋書面契據不得轉讓之規定所為之統一解釋，其性質為何？",{"id":55,"number":56,"year":6,"stem":57},"law-114-s0101-029",29,"教育部委託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辦理大學入學考試事務，該中心所為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如有不服…",{"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14-s0101-033",33,"甲工廠向乙行政機關請領裝設先進環保設備之補助，乙機關慮及，若甲未將環保設備實際用於生…",{"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14-s0101-028",28,"建築法規定，非縣政府所在地之鄉、鎮，適用本法之地區，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14-s0101-034",34,"關於行政處分性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id":47,"number":48,"stem":49},{"id":51,"number":52,"stem":73},"內政部就平均地權條例有關銷售預售屋書面契據不得轉讓之規定所為之統一解釋，…",75,178944545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