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5},["ShallowReactive",2],{"q-law-114-s0101-050":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5,"repeats":70,"prev":71,"next":73,"paperCount":74},{"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14-s0101-050",114,"114110","20250802","s0101","public",null,50,"single","下列何者非屬應適用律師強制代理之事件或案件？",{"A":16,"B":17,"C":18,"D":19},"高等行政法院管轄之環境保護、土地爭議之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事件","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事件","人民聲請憲法法庭就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之案件","人民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之事件","C","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行政訴訟法》第 49-1 條所定律師強制代理事件之範圍。\n【正解理由】《行政訴訟法》第 49-1 條第 1 項柱句規定：「下列各款事件及其程序進行中所生之其他事件，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該項第 1 款與第 3 款分別涵蓋了 (A)(B)(D) 三個選項所述之事件。至於 (C) 人民聲請憲法法庭就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屬憲法法庭之案件，其訴訟代理適用《憲法訴訟法》之規定，並不在《行政訴訟法》第 49-1 條第 1 項各款所列之行政訴訟事件之內，故非本題所問之律師強制代理事件，故選 C。\n【逐項排除】\n(A) 屬強制代理事件。《行政訴訟法》第 49-1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一、高等行政法院管轄之環境保護、土地爭議之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事件及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事件。」\n(B) 屬強制代理事件。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事件同列於上開第 1 款文字之內。\n(C) 非屬《行政訴訟法》所定之律師強制代理事件，為本題答案。憲法法庭案件之訴訟代理，另依《憲法訴訟法》處理。\n(D) 屬強制代理事件。《行政訴訟法》第 49-1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三、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之事件。」\n【涵攝步驟】先確認題目問的是非屬強制代理者；再把 (A)(B)(D) 逐一對回《行政訴訟法》第 49-1 條第 1 項各款文字；最後確認 (C) 的程序法依據並非行政訴訟法。\n【記憶點】環保土地、都計審查、上最高行政法院要律師；憲法法庭另有自己的規定。","一、體系定位。《行政訴訟法》第 49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行政訴訟應以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原則寫在第 49 條，而應委任律師的強制範圍則另由第 49-1 條第 1 項逐款列出。兩條的分工是：前者定原則，後者定強制。\n二、例外與補正。《行政訴訟法》第 49-1 條第 3 項柱句規定：「第一項情形，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當事人得不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把當事人本身具備法官、檢察官、律師或公法學教授等資格的情形排除在強制之外。《行政訴訟法》第 49-1 條第 6 項柱句規定：「第一項規定，於下列各款事件不適用之：」再就聲請訴訟救助等程序事項設不適用之範圍。強制代理因此是一個帶有雙層例外的制度。\n三、未委任的效果。《行政訴訟法》第 49-1 條第 7 項規定：「原告、上訴人、聲請人或抗告人未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委任訴訟代理人，或雖依第四項規定委任，行政法院認為不適當者，應先定期間命補正。逾期未補正，亦未依第四十九條之三為聲請者，應以裁定駁回之。」未委任並非立即駁回，而是先命補正。\n四、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本考點常與交通裁決事件、簡易訴訟程序事件併問，用以測驗考生是否記得強制代理的事件範圍以審級與事件類型雙軌劃定；而憲法法庭案件的代理規則屬另一部程序法的射程。\n五、作答的檢驗順序。強制代理題先問事件類型是否落在《行政訴訟法》第 49-1 條第 1 項各款；再問當事人有無同法第 49-1 條第 3 項所定之資格例外；接著問是否屬同法第 49-1 條第 6 項所定不適用之程序事項；最後問未委任時的處理。四個層次分開，選項的誘答就容易辨識。\n六、程序法的分工。行政訴訟與憲法訴訟是兩套獨立的程序法，各自就代理、期間與裁判形式作規定。題目把行政訴訟事件與憲法法庭案件並列時，考生應先確認該案件走的是哪一部程序法，再去找該法自己的代理規定，而不是把行政訴訟法的強制代理範圍套到憲法法庭案件上。\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medium",[31],"not-retrieved",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2,"tagline":43,"hint":44},"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8,39,40,41],"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6,50,54,58,62,66],{"id":47,"number":48,"year":6,"stem":49},"law-114-s0101-049",49,"人民甲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後，甲因情事變更，向行政機關申請調整契約內容，但行政機關…",{"id":51,"number":52,"year":6,"stem":53},"law-114-s0101-051",51,"關於審判權之爭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55,"number":56,"year":6,"stem":57},"law-114-s0101-048",48,"依司法實務見解，公立大學依法解聘其教師甲，並議決 1 年不得聘任為教師。甲對上開解聘…",{"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14-s0101-052",52,"因作業疏失，甲行政機關誤撥付款項予乙人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14-s0101-047",47,"下列何者非屬確認訴訟之標的？",{"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14-s0101-053",53,"人民於下列何種情形之下得請求損失補償？",[],{"id":47,"number":48,"stem":72},"人民甲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後，甲因情事變更，向行政機關申請調整契約內容…",{"id":51,"number":52,"stem":53},75,178944545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