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6},["ShallowReactive",2],{"q-law-114-s0202-008":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1,"prev":72,"next":73,"paperCount":75},{"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14-s0202-008",114,"114110","20250802","s0202","commercial",null,8,"single","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因業務擴展，有擴建廠房及擴充設備需求，有意向大眾投資人募資。依公司法規定，有關公司對外公開發行股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A 公司對外募集股份，仍需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A 公司有資產不足抵償債務之情形，惟依其事業性質，須有較長準備期間或具有健全之營業計畫，確能改善營利能力者，仍得對外公開發行","A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應以現金為股款","A 公司若最近 3 年皆為虧損，不得公開發行具有優先權利之特別股","B","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公司公開發行新股之限制事由、員工承購保留比例與股款形式。\n【正解理由】本題問的是錯誤者。《公司法》第 270 條柱句規定：「公司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公開發行新股：」《公司法》第 270 條第 1 款規定：「一、最近連續二年有虧損者。但依其事業性質，須有較長準備期間或具有健全之營業計畫，確能改善營利能力者，不在此限。」《公司法》第 270 條第 2 款規定：「二、資產不足抵償債務者。」須有較長準備期間或具有健全營業計畫之但書，設於第 1 款之下，第 2 款所定資產不足抵償債務者則未附此一但書，(B) 把該但書挪到資產不足抵償債務之情形，與條文不合。故選 B。\n【逐項排除】\n(A) 正確。《公司法》第 267 條第 1 項規定：「公司發行新股時，除經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外，應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n(B) 錯誤，為本題答案。《公司法》第 270 條第 2 款所定資產不足抵償債務者，其下未接續但書；改善營利能力之但書係設於《公司法》第 270 條第 1 款最近連續二年有虧損之情形。\n(C) 正確。《公司法》第 272 條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應以現金為股款。但由原有股東認購或由特定人協議認購，而不公開發行者，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為出資。」A 公司係對外公開發行，適用本文而非但書。\n(D) 正確。《公司法》第 269 條柱句規定：「公司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公開發行具有優先權利之特別股：」《公司法》第 269 條第 1 款規定：「一、最近三年或開業不及三年之開業年度課稅後之平均淨利，不足支付已發行及擬發行之特別股股息者。」最近 3 年皆為虧損者，其課稅後平均淨利自不足支付特別股股息。\n【記憶點】兩年虧損還有救（有計畫就放行），資產不足抵償債務沒得談；優先特別股看的是三年平均淨利夠不夠付股息。","【三條限制條文的分工】公開發行新股的門檻分散在三處：《公司法》第 270 條處理得否公開發行新股，《公司法》第 269 條處理得否公開發行具有優先權利之特別股，《公司法》第 272 條處理股款的形式。三者的判準各不相同——前者看虧損與清償能力，中者看平均淨利與特別股股息的支付紀錄，後者看認購對象是否公開。本題把三條一次擺進四個選項，是典型的體系題。\n【但書的位置就是本題的全部】《公司法》第 270 條第 1 款規定：「一、最近連續二年有虧損者。但依其事業性質，須有較長準備期間或具有健全之營業計畫，確能改善營利能力者，不在此限。」該但書修飾的是同款的虧損情形；《公司法》第 270 條第 2 款規定：「二、資產不足抵償債務者。」文字到此為止。立法上的理由不難理解：虧損是損益表上的暫時現象，尚有靠營業計畫翻轉的可能；資產不足抵償債務則是資產負債表上的實質破產狀態，若仍准其向大眾募資，等於讓新投資人替舊債權人買單。(B) 選項把兩款的效果對調，正是本題唯一的考點。\n【員工承購的比例與例外】《公司法》第 267 條第 1 項所定保留比例為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並以經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為除外。《公司法》第 267 條第 8 項規定：「本條規定，對因合併他公司、分割、公司重整或依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二百六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而增發新股者，不適用之。」該項列出的不適用情形，是實務上最常被追問的延伸，因為這些增發新股並非為籌資而為。\n【股款形式的本文與但書】《公司法》第 272 條的本文要求現金股款，但書則在原有股東認購或特定人協議認購而不公開發行時，容許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出資。本題 A 公司明白設定為向大眾投資人募資，屬本文的射程；若題目改為洽特定人認購，答案即會翻面。\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此組條文常與證券交易法的募集發行申報制度合併命題，或改問未公開發行公司轉為公開發行的程序。考生宜先分清是公司法上的發行限制，還是證券交易法上的申報生效程序。\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綜合法學(二)・商事法",[37,38,39,40,41,42],"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商事法 · Commercial Law","公司法 30 分、保險法\u002F票據法\u002F證券交易法\u002F強制執行法各 20 分、法學英文 30 分:六科湊成一卷,第 56–70 題固定是法學英文的閱讀理解。","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與董事責任、公司法 2018 年大修後的新制為主;保險法考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與複保險;票據法考票據行為的無因性、背書與追索;證券交易法集中在內線交易與公開收購;強制執行法考執行名義、執行程序與債務人異議之訴。法學英文十一年都是第 56–70 題,純閱讀理解、沒有法源依賴。本卷十一年皆無複選題。",[47,51,55,59,63,67],{"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14-s0202-007",7,"公司法中關於有限公司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14-s0202-009",9,"A 上市公司（下稱 A 公司）因財務困難，由最大債權人 B 銀行向法院聲請重整，經法…",{"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14-s0202-006",6,"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持有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已發行有表…",{"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14-s0202-010",10,"公司法於民國 104 年 7 月引進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制度，關於此制，下列敘述何者錯…",{"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14-s0202-005",5,"甲為已成年之自然人，擬設立一家公司。依公司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8,"number":69,"year":6,"stem":70},"law-114-s0202-011",11,"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資本額新臺幣（下同）300 萬元，經營績效良好，歷年提…",[],{"id":48,"number":49,"stem":50},{"id":52,"number":53,"stem":74},"A 上市公司（下稱 A 公司）因財務困難，由最大債權人 B 銀行向法院聲…",70,1789445453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