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7},["ShallowReactive",2],{"q-law-114-s0202-014":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1,"prev":72,"next":74,"paperCount":76},{"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14-s0202-014",114,"114110","20250802","s0202","commercial",null,14,"single","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共有甲、乙、丙、丁及戊 5 位股東，甲及乙擔任董事。依公司法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A 公司章程設置董事長之規定，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選任之","A 公司章程未設置董事長者，董事甲和乙均得代表公司","丙行使監察權時，得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或會計師審核之，但應自行負擔費用","丁行使監察權時，得經法院許可，向董事甲和乙質詢公司營業情形，查閱財產文件、帳簿及表冊","B","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有限公司董事長之產生方式、董事之代表權，以及不執行業務股東監察權之行使。\n【正解理由】《公司法》第 108 條第 1 項規定：「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置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應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該項係以章程置董事長者始由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A 公司章程未設置董事長，董事甲與乙即各自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故選 B。\n【逐項排除】\n(A) 錯誤。《公司法》第 108 條第 1 項後段所定董事長之產生方式為應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而非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選任。\n(B) 正確，為本題答案。依《公司法》第 108 條第 1 項，章程未置董事長者，董事甲和乙均得代表公司。\n(C) 錯誤。《公司法》第 109 條第 2 項規定：「不執行業務之股東辦理前項事務，得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會計師審核之。」該項所定係代表公司委託，其費用自非由該股東自行負擔。\n(D) 錯誤。《公司法》第 109 條第 1 項規定：「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其監察權之行使，準用第四十八條之規定。」而《公司法》第 48 條規定：「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得隨時向執行業務之股東質詢公司營業情形，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冊。」丁得隨時為之，無須經法院許可。\n【涵攝步驟】要件一董事人數，甲、乙二人為董事；要件二章程有無置董事長，本題為無，故回到《公司法》第 108 條第 1 項前段之董事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要件三丙、丁為不執行業務之股東，依《公司法》第 109 條第 1 項準用《公司法》第 48 條行使監察權。\n【記憶點】有限公司沒設董事長，每個董事都是對外的臉；不執行業務股東查帳，隨時可查、費用是公司的。","【董事與董事長的兩層設計】《公司法》第 108 條第 1 項把有限公司的業務執行機關寫成一條連續的規則：先是至少一人最多三人的董事，其選任門檻為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且須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其次才是選配性質的董事長，該項逐字寫的是「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置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應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以董事有數人為前提，須章程有此設置，並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兩層的決定主體不同：董事由股東選，董事長由董事互選。(A) 選項把董事長的產生方式改成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等於把兩層混為一談，也把三分之二誤植為過半數。\n【未設董事長的法律效果】章程未置董事長時，條文回到前段所定的董事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故董事甲與乙各有完整的代表權。這與股份有限公司的體例不同：股份有限公司採董事會與董事長制，對外代表公司者原則上為董事長，見《公司法》第 208 條第 3 項規定：「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兩者並列即可，各有其適用之公司種類。\n【監察權的內容與費用】有限公司不設監察人，監督功能由不執行業務之股東承擔。《公司法》第 109 條第 1 項透過準用《公司法》第 48 條，把質詢營業情形與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冊的權限交給不執行業務之股東，且條文用的是隨時，不以任何前置許可為要件。《公司法》第 109 條第 2 項再容許其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會計師審核——關鍵在代表公司四字，法律效果直接歸屬於公司，費用自亦由公司負擔。(C) 選項把費用推給股東，(D) 選項憑空加上法院許可，都是在條文之外另加要件。\n【違反的效果】《公司法》第 109 條第 3 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不執行業務股東行使監察權者，代表公司之董事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該項以行政罰保障監察權的實效，可與《公司法》第 108 條第 5 項的罰鍰規定並列理解。\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此題組常延伸到有限公司董事的競業禁止、出資轉讓的同意門檻，以及不執行業務股東的表決權。考生宜把有限公司章的三分之二與過半數兩組門檻分開整理。\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綜合法學(二)・商事法",[37,38,39,40,41,42],"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商事法 · Commercial Law","公司法 30 分、保險法\u002F票據法\u002F證券交易法\u002F強制執行法各 20 分、法學英文 30 分:六科湊成一卷,第 56–70 題固定是法學英文的閱讀理解。","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與董事責任、公司法 2018 年大修後的新制為主;保險法考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與複保險;票據法考票據行為的無因性、背書與追索;證券交易法集中在內線交易與公開收購;強制執行法考執行名義、執行程序與債務人異議之訴。法學英文十一年都是第 56–70 題,純閱讀理解、沒有法源依賴。本卷十一年皆無複選題。",[47,51,55,59,63,67],{"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14-s0202-013",13,"A 股份有限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若將公司之盈餘分派從年度分派，改為每季分派，下…",{"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14-s0202-015",15,"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持有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已發行股份…",{"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14-s0202-012",12,"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進行下列何事項時，須變更公司章程？",{"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14-s0202-016",16,"有關保險業、銀行、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可經營的業務範圍，下列何者錯誤？",{"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14-s0202-011",11,"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資本額新臺幣（下同）300 萬元，經營績效良好，歷年提…",{"id":68,"number":69,"year":6,"stem":70},"law-114-s0202-017",17,"甲以其所有作為營業用之 A 房屋，向 X 保險公司（下稱 X 公司）投保商業火險，於…",[],{"id":48,"number":49,"stem":73},"A 股份有限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若將公司之盈餘分派從年度分派，改為…",{"id":52,"number":53,"stem":75},"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持有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70,1789445453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