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8},["ShallowReactive",2],{"q-law-114-s0202-016":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7,"repeats":72,"prev":73,"next":75,"paperCount":77},{"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14-s0202-016",114,"114110","20250802","s0202","commercial",null,16,"single","有關保險業、銀行、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可經營的業務範圍，下列何者錯誤？",{"A":16,"B":17,"C":18,"D":19},"財產保險業經營財產保險，人身保險業經營人身保險，同一保險業不得兼營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業務。但財產保險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者，不在此限","銀行經主管機關許可，可擇一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或保險公證人業務","經紀人公司得申請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再保險經紀業務、或同時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及再保險經紀業務；經紀人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資格者，得同時申領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執業證照","代理人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代理人資格者，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僅得擇一申領財產保險或人身保險代理人執業證照","B","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保險業兼營之限制，以及銀行得兼營之保險輔助人業務範圍。\n【正解理由】本題問的是錯誤者。《保險法》第 163 條第 5 項規定：「銀行得經主管機關許可擇一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並應分別準用本法有關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之規定。」該項所定銀行得擇一兼營者為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二者，(B) 於其中加入保險公證人業務，與該項不合。故選 B。\n【逐項排除】\n(A) 正確。《保險法》第 138 條第 1 項規定：「財產保險業經營財產保險，人身保險業經營人身保險，同一保險業不得兼營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業務。但財產保險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者，不在此限。」選項逐字對應該項本文及但書。\n(B) 錯誤，為本題答案。《保險法》第 163 條第 5 項所定銀行得擇一兼營者為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並未及於保險公證人業務。\n(C) 正確。《保險法》第 165 條第 2 項規定：「兼有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資格者，僅得擇一申領執業證照。」該項之擇一係就兼有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三種身分者而設，與本選項同一身分內兼具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資格者不同軸；雙證照之申領屬《保險法》第 163 條第 4 項授權訂定之管理規則所規範。\n(D) 正確。代理人兼具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資格者之執業證照申領，同屬《保險法》第 163 條第 4 項授權訂定之管理規則所規範，而非保險法條文本身；《保險法》第 165 條第 2 項所定之擇一，軸線與此不同。\n【涵攝步驟】要件一主體，本題分別為保險業、銀行、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要件二依據，保險業之兼營界線在《保險法》第 138 條第 1 項，銀行之兼營界線在《保險法》第 163 條第 5 項。\n【記憶點】銀行只能在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人之間擇一兼營，公證人不在名單上。","【保險業兼營的兩道限制】《保險法》第 138 條第 1 項所定為財產保險業與人身保險業的分業經營原則，其但書則就財產保險業經核准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開一扇門。《保險法》第 138 條第 3 項規定：「保險業不得兼營本法規定以外之業務。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其他與保險有關業務者，不在此限。」兩項合起來構成保險業兼營的內外兩道界線：對內是財產與人身的分業，對外是本法規定以外業務的禁止。本題 (A) 選項逐字對應第 1 項，並無可指摘。\n【保險輔助人的許可體系】《保險法》第 163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應經主管機關許可，繳存保證金並投保相關保險，領有執業證照後，始得經營或執行業務。」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三者並稱保險輔助人，其執業採許可加保證金加保險加執業證照的四重要件。《保險法》第 163 條第 5 項則在此之上，另就銀行開了兼營的窗口，且明文限於擇一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理由在於代理人立於保險人一方、經紀人立於被保險人一方，二者利益方向相反，不得同時為之；至於公證人負責保險標的之查勘與鑑定理算，性質上要求中立，故未納入銀行得兼營之列。\n【授權訂定的管理規則】《保險法》第 163 條第 4 項規定：「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之資格取得、申請許可應具備之條件、程序、應檢附之文件、董事、監察人與經理人應具備之資格條件、解任事由、設立分支機構之條件、財務與業務管理、教育訓練、廢止許可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本題 (C)、(D) 兩個選項所涉之業務項目與財產保險、人身保險雙證照之處理，即係依此項授權而訂定。惟執業證照之申領，保險法非未置一詞：《保險法》第 165 條第 2 項規定：「兼有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資格者，僅得擇一申領執業證照。」該項管的是跨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三種身分的擇一，與 (C)、(D) 所涉同一身分內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兩種資格的軸線並不相同，且該項文字並未附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之例外。兩條軸線分開，才看得出本題哪一部分能以條文逐字比對。\n【經紀人的義務層次】《保險法》第 163 條第 6 項規定：「保險經紀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被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並負忠實義務。」該項於 104 年增訂，把經紀人的立場明文化為被保險人一方，與《保險法》第 8 條所定代理人向保險人收取費用並代理經營業務的立場並列，正可解釋為何銀行只能擇一兼營。\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常見延伸為保險業務員的定義與登錄、保險業經營其他與保險有關業務的核准，以及外國保險業的許可。\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medium",[31],"outside-corpus",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4,"tagline":45,"hint":46},"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綜合法學(二)・商事法",[38,39,40,41,42,43],"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商事法 · Commercial Law","公司法 30 分、保險法\u002F票據法\u002F證券交易法\u002F強制執行法各 20 分、法學英文 30 分:六科湊成一卷,第 56–70 題固定是法學英文的閱讀理解。","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與董事責任、公司法 2018 年大修後的新制為主;保險法考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與複保險;票據法考票據行為的無因性、背書與追索;證券交易法集中在內線交易與公開收購;強制執行法考執行名義、執行程序與債務人異議之訴。法學英文十一年都是第 56–70 題,純閱讀理解、沒有法源依賴。本卷十一年皆無複選題。",[48,52,56,60,64,68],{"id":49,"number":50,"year":6,"stem":51},"law-114-s0202-015",15,"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持有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已發行股份…",{"id":53,"number":54,"year":6,"stem":55},"law-114-s0202-017",17,"甲以其所有作為營業用之 A 房屋，向 X 保險公司（下稱 X 公司）投保商業火險，於…",{"id":57,"number":58,"year":6,"stem":59},"law-114-s0202-014",14,"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共有甲、乙、丙、丁及戊 5 位股東，甲及乙擔任董事。依…",{"id":61,"number":62,"year":6,"stem":63},"law-114-s0202-018",18,"甲向乙以附條件買賣方式租買新車乙部，甲分期支付租買價金，三年支付全部價金後，甲取得汽…",{"id":65,"number":66,"year":6,"stem":67},"law-114-s0202-013",13,"A 股份有限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若將公司之盈餘分派從年度分派，改為每季分派，下…",{"id":69,"number":70,"year":6,"stem":71},"law-114-s0202-019",19,"甲以其配偶乙為被保險人，指定甲為受益人，投保死亡保險，並約定保險金額，經乙書面同意。…",[],{"id":49,"number":50,"stem":74},"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持有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id":53,"number":54,"stem":76},"甲以其所有作為營業用之 A 房屋，向 X 保險公司（下稱 X 公司）投保…",70,1789445453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