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4},["ShallowReactive",2],{"q-law-115-s0101-026":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4,"repeats":69,"prev":70,"next":72,"paperCount":73},{"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15-s0101-026",115,"115110","20260801","s0101","public",null,26,"single","消防隊接獲民眾因發生火災之報案電話時，應立即出動消防車進行救火事宜，並無決定出動消防車救火與否之裁量權，此屬下列何種概念？",{"A":16,"B":17,"C":18,"D":19},"法律保留原則","授權明確性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裁量限縮至零","D","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裁量、法律保留、授權明確性與信賴保護四者的分工，以及裁量權收縮為單一合法決定的情形。\n【正解理由】行政機關本有裁量空間時，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自由選擇。《行政程序法》第 10 條規定：「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當具體事實使得除了一種作為之外，其餘選項都會違反法規授權目的或牴觸重大公益時，裁量的空間就收縮到只剩下唯一合法的決定。火災危及人民生命身體，消防機關除立即出動救火之外別無合於授權目的的選擇，此即裁量限縮至零。故選 D。\n【逐項排除】\n(A) 法律保留原則處理的是干預人民自由權利的行為必須有法律依據，其違反的效果見於《行政程序法》第 158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定無法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自由權利的法規命令無效；本題並不是在問出動救火有沒有法律依據。\n(B) 授權明確性原則處理的是母法對命令的授權是否具體明確，《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第 2 項就法規命令的授權依據與範圍設有要求；本題並未涉及任何命令的訂定。\n(C) 信賴保護原則處理的是人民對既存行政行為的信賴應否受保護，《行政程序法》第 8 條就此設有規定；本題並無人民先受有處分或承諾後遭變更的情形。\n(D) 敘述正確。裁量空間因具體情事而收縮至僅剩一種合法決定，即為裁量限縮至零，機關此時負有作為義務。\n【涵攝步驟】要件一，法規原本賦予機關選擇空間：是否出動消防車原屬裁量。要件二，具體事實使其他選項都不合於授權目的：火災危及生命身體。要件三，只剩唯一合法決定：立即出動。\n【記憶點】裁量收到只剩一條路可走，機關就從得為變成應為。","一、要件拆解。裁量限縮至零的成立要有三步：第一步確認法規本來授予裁量，第二步確認具體個案的情事使多數選項都不再合於授權目的，第三步確認剩餘的合法決定只有一個。三步缺一不可；若法規本來就是羈束規定，那不叫裁量收縮，而是本來就沒有裁量。\n二、條文的位置。《行政程序法》第 10 條規定：「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這一條同時劃出裁量的外部界限與內部界限：外部界限是法定範圍，內部界限是授權目的。裁量限縮至零就是內部界限作用到極致的結果——目的的拘束把選項刪到只剩一個。\n三、易混淆的三個對照概念。《行政程序法》第 158 條第 1 項柱句規定：「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行政程序法》第 158 條第 1 項第 2 款為：「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這一款是法律保留在法規命令層次的效果規定。至於授權是否明確，《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第 2 項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而信賴保護的一般規定則見於《行政程序法》第 8 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三條分別對應本題 (A)(B)(C) 三個誘答選項。\n四、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裁量收縮常與行政訴訟的訴訟種類一起考：裁量收縮至零時，人民得請求作成特定內容的行政處分，法院也才有可能作成命機關為特定處分的判決；若裁量尚未收縮，通常只能請求依法院見解重新處理。另一常見考法是把裁量收縮與行政機關的保護義務、國家賠償的怠於執行職務併在一起命題。\n五、答題提醒。看到選項同時出現原則名稱與制度名稱時，先確認題目事實裡有沒有命令、有沒有先前的行政行為；沒有命令就排除授權明確性，沒有先前行為就排除信賴保護。本題事實只有一個緊急的作為義務，答案自然落在裁量收縮。\n六、答題步驟。四個選項若分屬不同的原則或制度，最快的作法是先把題目事實中的關鍵元素挑出來：有沒有命令、有沒有先前的行政行為、有沒有選擇空間、有沒有緊急性。本題只有選擇空間與緊急性兩個元素，對應的就是裁量收縮。另外要記得，裁量收縮之後機關的義務從得為變成應為，人民也因此取得請求作成特定處分的地位，這一層效果常出現在延伸題。\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1,"tagline":42,"hint":43},"綜合法學(一)","公法","綜合法學(一)・公法",[37,38,39,40],"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公法 · Public Law","憲法 40 分、行政法 70 分、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各 20 分:釋字與憲法法庭裁判是憲法的命脈,行政法則靠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與訴願法的條文與實務見解交錯出題。","憲法題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判決為主軸,基本權審查(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幾乎每年出現;行政法是本卷最重的一科,行政處分的定性、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類型是高頻;國際公法考條約法、國家管轄與國際組織的基本原則;國際私法集中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選法規則。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5,49,53,57,61,65],{"id":46,"number":47,"year":6,"stem":48},"law-115-s0101-025",25,"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所屬公務員甲作成年終考績處分丙等之決定，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行政…",{"id":50,"number":51,"year":6,"stem":52},"law-115-s0101-027",27,"下列何者為公法人？",{"id":54,"number":55,"year":6,"stem":56},"law-115-s0101-024",24,"甲欲新建大樓，向 A 建築主管機關申請並獲得建造執照。數月後，A 機關發現建造執照核…",{"id":58,"number":59,"year":6,"stem":60},"law-115-s0101-028",28,"下列何者屬於行政機關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之行為？",{"id":62,"number":63,"year":6,"stem":64},"law-115-s0101-023",23,"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66,"number":67,"year":6,"stem":68},"law-115-s0101-029",29,"甲公司向 A 市政府所屬建築主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A 市政府初步審查後發現該建案涉及…",[],{"id":46,"number":47,"stem":7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所屬公務員甲作成年終考績處分丙等之決定，甲不服提起行…",{"id":50,"number":51,"stem":52},75,1789445453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