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1},["ShallowReactive",2],{"q-law-115-s0201-056":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2,"repeats":67,"prev":68,"next":69,"paperCount":70},{"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15-s0201-056",115,"115110","20260801","s0201","civil",null,56,"single","關於訴訟費用之負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當事人不於適當時期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雖該當事人勝訴，其因延滯而生之費用，法院得命其負擔全部或一部","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因共有物分割、經界或其他性質上類似之事件涉訟，由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於訴訟終結後，當事人得向為確定判決之法院聲請以裁定確定之","D","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訴訟費用負擔的幾種例外規定，以及確定訴訟費用額應向哪一個法院聲請。\n【正解理由】《民事訴訟法》第 91 條第 1 項規定：「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於訴訟終結後，第一審受訴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確定之。」確定訴訟費用額的聲請應向第一審受訴法院為之，而不是向為確定判決的法院。(D) 把聲請的對象寫成為確定判決之法院，與該項不符。故選 D。\n【逐項排除】\n(A) 正確。依《民事訴訟法》第 82 條，當事人不於適當時期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而致訴訟延滯者，雖該當事人勝訴，其因延滯而生之費用法院得命其負擔全部或一部。\n(B) 正確。依《民事訴訟法》第 79 條，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本選項與該條相符。\n(C) 正確。依《民事訴訟法》第 80-1 條，因共有物分割、經界或其他性質上類似之事件涉訟，由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本選項與該條相符。\n(D) 錯誤，即本題答案，理由同【正解理由】。\n【涵攝步驟】本題為要件對照型。要件一延滯所生費用→依《民事訴訟法》第 82 條，勝訴當事人仍可能負擔，(A) 落在這一格；要件二一部勝訴一部敗訴→依《民事訴訟法》第 79 條由法院酌量，(B) 落在這一格；要件三形式的形成訴訟→依《民事訴訟法》第 80-1 條，(C) 落在這一格；要件四費用額的確定程序→依《民事訴訟法》第 91 條第 1 項向第一審受訴法院聲請，(D) 差在這一個要件。\n【記憶點】確定訴訟費用額的裁定，依《民事訴訟法》第 91 條第 1 項由第一審受訴法院作成，本題 (D) 錯在把它寫成為確定判決的法院。","訴訟費用的規定分成兩塊：誰負擔是實體的分配問題，費用額怎麼定則是程序問題。本題的 (A) 到 (C) 都在第一塊，(D) 在第二塊，界線畫得很清楚。\n第一塊的原則是敗訴者負擔，《民事訴訟法》第 78 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其後數條則是對這個原則的修正。《民事訴訟法》第 79 條處理勝敗互見的情形，容許法院以比例分擔、命一造負擔或各自負擔三種方式擇一。《民事訴訟法》第 80-1 條處理的是共有物分割、經界這一類形式的形成訴訟：這種事件的兩造往往都不是有可歸責的一方，法院只是替他們形成一個新的法律關係，若機械地由敗訴者負擔費用，結果常失之公平，因此容許法院命勝訴當事人負擔一部。《民事訴訟法》第 82 條則從程序上的可歸責性著手，勝訴當事人若因不於適當時期提出攻擊防禦方法、遲誤期日期間或其他應歸責於己的事由而使訴訟延滯，其因延滯而生的費用得由其負擔；要注意該條處理的是因延滯而生的那一部分費用，而非訴訟費用的其他部分。\n第二塊是費用額的確定。《民事訴訟法》第 91 條第 1 項把管轄集中在第一審受訴法院，理由在於卷證與計算資料都在第一審，而且不論訴訟經過幾個審級，費用額的計算是整體的。第 2 項與第 3 項則補上聲請的要件與利息，《民事訴訟法》第 91 條第 2 項規定：「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者，應提出費用計算書、交付他造之計算書繕本或影本及釋明費用額之證書。」《民事訴訟法》第 91 條第 3 項規定：「依第一項及其他裁判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判確定之翌日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D) 之所以是錯的，正在於它把管轄寫成為確定判決的法院；若本案上訴到第三審，為確定判決的法院會是第三審法院，與條文所定的第一審受訴法院不同。\n與本題可以並列的還有兩組規定。一組是共同訴訟的費用負擔，《民事訴訟法》第 85 條第 1 項規定：「共同訴訟人，按其人數，平均分擔訴訟費用。但共同訴訟人於訴訟之利害關係顯有差異者，法院得酌量其利害關係之比例，命分別負擔。」另一組是和解時的費用，《民事訴訟法》第 84 條第 1 項規定：「當事人為和解者，其和解費用及訴訟費用各自負擔之。但別有約定者，不在此限。」\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一是問參加訴訟的費用由誰負擔；二是問撤回起訴時的費用負擔；三是問裁判費的計算與訴訟標的價額的核定。\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39,"tagline":40,"hint":41},"綜合法學(二)","民事法","綜合法學(二)・民事法",[37,38],"民法","民事訴訟法","民事法 · Civil Law","民法 100 分、民事訴訟法 60 分:全考試配分最重的一卷,總則、債編、物權、親屬、繼承全部入題,民訴則圍繞管轄、當事人、證據與判決效力。","民法五編全考:總則的法律行為與時效、債編的契約類型與侵權行為、物權的所有權與擔保物權、親屬的婚姻與親子關係、繼承的應繼分與特留分,條文題與涵攝題各半。民事訴訟法以管轄、當事人適格、訴訟標的、證據法則、既判力與上訴程序為主,近年也考家事事件法與勞動事件法的特別程序。105、106 年本卷另有 12 題複選題。",[43,47,51,55,59,63],{"id":44,"number":45,"year":6,"stem":46},"law-115-s0201-055",55,"關於訴訟代理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15-s0201-057",57,"關於認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15-s0201-054",54,"甲承攬乙之房屋興建工程，完工後該房屋即發生龜裂傾斜，乙乃對甲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甲於訴…",{"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15-s0201-058",58,"甲列乙為被告，起訴請求返還借款，未據繳納裁判費，經受訴法院於民國（下同）113 年 …",{"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15-s0201-053",53,"甲騎乘機車載乙出遊，遭丙駕駛汽車追撞，甲、乙均受傷，二人遂共同為原告，列丙為被告，起…",{"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15-s0201-059",59,"甲以其承攬乙之工程，已完成工作為由，對乙起訴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乙則辯稱：甲所施作之工…",[],{"id":44,"number":45,"stem":46},{"id":48,"number":49,"stem":50},80,1789445454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