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6},["ShallowReactive",2],{"q-law-115-s0202-003":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0,"prev":71,"next":73,"paperCount":75},{"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15-s0202-003",115,"115110","20260801","s0202","commercial",null,3,"single","甲為 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經理人。由於近來甲之業績表現不佳，A 公司擬將甲解任。依公司法之規定，甲之解任應經下列何種程序？",{"A":16,"B":17,"C":18,"D":19},"A 公司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A 公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A 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A 公司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D","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有限公司經理人之解任程序，適用《公司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定之股東表決權門檻。\n【正解理由】《公司法》第 29 條第 1 項柱句規定：「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下列規定定之。但公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公司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二、有限公司須有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A 公司為有限公司，甲為其經理人，解任甲即屬該項所稱經理人之解任，應依第 2 款以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行之，而不是循董事決議或股東會出席與表決權兩階段的方式。故選 D。\n【逐項排除】\n(A) 《公司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三、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該款所定者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不適用於有限公司之經理人解任。\n(B) 《公司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定的是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並非以出席股東為分母的出席加表決權兩階段門檻，本選項的計算基礎與該款不符。\n(C) 《公司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未採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再過半數同意的結構，本選項所述門檻在該款中找不到依據。\n(D) 正確，依《公司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有限公司經理人之解任須有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n【涵攝步驟】要件一公司種類→ A 公司為有限公司；要件二行為態樣→ 解任經理人，屬第 1 項所列委任、解任及報酬之一；要件三決議門檻→ 適用第 2 款之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n【記憶點】經理人三種公司三個門檻：無限兩合看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有限看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股份有限看董事會。","《公司法》第 29 條第 1 項是典型的柱句加各款結構，柱句先界定適用事項為經理人的「委任、解任及報酬」三者，並以但書保留章程得作較高規定；各款再依公司種類分設門檻。讀這一條時最容易犯的錯，是只看到自己熟悉的那一款就下結論，而忘了柱句已把適用範圍限定在經理人的委任、解任與報酬，也忘了但書允許章程加重。\n就要件拆解而言，第 2 款所稱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有兩個關鍵字。第一個是全體，分母是公司全體股東的表決權總數，不是出席股東的表決權；因此有限公司不需要先計算出席數再計算同意數，這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的兩階段門檻在計算結構上完全不同。第二個是表決權而非人數，有限公司股東之表決權依出資額計算，並非一人一權。本題把答案設計成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正是要考生辨識這個分母。\n易混淆條文的對照上，《公司法》第 108 條第 1 項規定：「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置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應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同法第 108 條第 3 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與公司同類業務之行為，應對全體股東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把這兩項與《公司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並列可知，有限公司在董事選任與董事競業許可用的是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在經理人委任解任報酬用的是過半數表決權，兩組門檻各有明文，不能互相套用。\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常見的是把經理人與董事的解任程序並列，或加入章程訂有較高規定的變化，測驗柱句但書的效果；也可能改問股份有限公司，答案就轉到第 3 款的董事會決議。\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綜合法學(二)・商事法",[37,38,39,40,41,42],"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商事法 · Commercial Law","公司法 30 分、保險法\u002F票據法\u002F證券交易法\u002F強制執行法各 20 分、法學英文 30 分:六科湊成一卷,第 56–70 題固定是法學英文的閱讀理解。","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與董事責任、公司法 2018 年大修後的新制為主;保險法考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與複保險;票據法考票據行為的無因性、背書與追索;證券交易法集中在內線交易與公開收購;強制執行法考執行名義、執行程序與債務人異議之訴。法學英文十一年都是第 56–70 題,純閱讀理解、沒有法源依賴。本卷十一年皆無複選題。",[47,51,55,58,62,66],{"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15-s0202-002",2,"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100%之股份由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15-s0202-004",4,"A 有限公司設有兩席董事，其中一人為董事長。若董事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依主管機關見…",{"id":56,"number":24,"year":6,"stem":57},"law-115-s0202-001","甲欲設立公司並命名為「新美好食品有限公司」。經查，已有另一家公司登記為「美好食品有限…",{"id":59,"number":60,"year":6,"stem":61},"law-115-s0202-005",5,"A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拓展業務擬引進新資金，下列關於籌資之相關規…",{"id":63,"number":64,"year":6,"stem":65},"law-115-s0202-055",55,"甲之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丙應交付買賣標的物 W 珠寶予甲，乙之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丙應給…",{"id":67,"number":68,"year":6,"stem":69},"law-115-s0202-006",6,"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已發行股份 100%由 B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A…",[],{"id":48,"number":49,"stem":72},"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100%之股份由 B 股份有限公司（下…",{"id":52,"number":53,"stem":74},"A 有限公司設有兩席董事，其中一人為董事長。若董事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70,1789445438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