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7},["ShallowReactive",2],{"q-law-115-s0202-004":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7,"repeats":71,"prev":72,"next":74,"paperCount":76},{"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15-s0202-004",115,"115110","20260801","s0202","commercial",null,4,"single","A 有限公司設有兩席董事，其中一人為董事長。若董事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依主管機關見解，此時應如何處理？",{"A":16,"B":17,"C":18,"D":19},"董事長指定股東一人代理之","由股東間互推一人代理之","由另一名董事代理","需重新改選，待新董事長上任行使職權","C","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有限公司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之代理，依《公司法》第 108 條第 4 項準用同法第 208 條第 3 項。\n【正解理由】《公司法》第 108 條第 4 項規定：「第三十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三項、第五十七條至第五十九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三項、第二百零八條之一及第二百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規定，於董事準用之。」《公司法》第 208 條第 3 項規定：「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A 公司僅設兩席董事，未設副董事長與常務董事，依上開準用，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時即由董事互推；A 公司除董事長外只剩另一名董事，該名董事即為代理人。故選 C。\n【逐項排除】\n(A) 《公司法》第 108 條第 2 項規定：「董事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指定股東一人代理之；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股東間互推一人代理之。」該項規範的是董事，本題不能行使職權者為董事長，應依同法第 208 條第 3 項。\n(B) 由股東間互推一人代理，同屬《公司法》第 108 條第 2 項就董事所設之機制，非董事長之代理方式。\n(C) 正確，依《公司法》第 108 條第 4 項準用同法第 208 條第 3 項，未設副董事長與常務董事時由董事代理。\n(D) 《公司法》第 208 條第 3 項就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已設代理順序，本選項所稱重新改選，該項並未定為要件。\n【涵攝步驟】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 成立；副董事長→ 無；常務董事→ 無；董事長指定→ 未指定，故由董事互推，即另一名董事。\n【記憶點】有限公司董事長出缺，依序找副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本題的關鍵在於分辨《公司法》第 108 條裡兩個不同的規範對象。《公司法》第 108 條第 2 項處理的是董事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代理人由股東擔任；同法第 108 條第 4 項則把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規定準用於有限公司之董事，其中就包括同法第 208 條第 3 項，而該項處理的正是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的代理順序。題目問的是董事長，因此必須走準用的路徑，這也是題幹特別點出依主管機關見解的原因：有限公司章節本身沒有為董事長另設代理條文，實務上即透過《公司法》第 108 條第 4 項的準用來填補。\n要件拆解上，準用後的代理順序是一個四階的遞補鏈：先看有無副董事長，次看董事長有無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再看未設常務董事時董事長有無指定董事一人代理，最後在董事長未指定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本題 A 公司只有兩席董事，其中一人為董事長，副董事長與常務董事都不存在，董事長又因故不能行使職權而無從指定，於是落到最後一階；而可供互推的董事只有另一名，結果即由該名董事代理。命題者把董事人數壓到兩席，就是為了讓遞補鏈的終點只有一個答案。\n易混淆條文的對照上，《公司法》第 108 條第 1 項規定：「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置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應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把第 1 項與第 2 項並列可知，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數上限為三人，且董事長是由董事互選；這也說明為什麼代理的終局方式是董事互推，而不是股東互推。\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包括改問有限公司董事競業（同法第 108 條第 3 項）、改問股份有限公司未設常務董事時的代理，或把題目改成董事長解任而非不能行使職權，此時處理的就不是代理而是改選。\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medium",[31],"needs-practice-view",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4,"tagline":45,"hint":46},"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綜合法學(二)・商事法",[38,39,40,41,42,43],"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商事法 · Commercial Law","公司法 30 分、保險法\u002F票據法\u002F證券交易法\u002F強制執行法各 20 分、法學英文 30 分:六科湊成一卷,第 56–70 題固定是法學英文的閱讀理解。","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與董事責任、公司法 2018 年大修後的新制為主;保險法考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與複保險;票據法考票據行為的無因性、背書與追索;證券交易法集中在內線交易與公開收購;強制執行法考執行名義、執行程序與債務人異議之訴。法學英文十一年都是第 56–70 題,純閱讀理解、沒有法源依賴。本卷十一年皆無複選題。",[48,52,56,60,64,67],{"id":49,"number":50,"year":6,"stem":51},"law-115-s0202-003",3,"甲為 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經理人。由於近來甲之業績表現不佳，A 公司擬將…",{"id":53,"number":54,"year":6,"stem":55},"law-115-s0202-005",5,"A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拓展業務擬引進新資金，下列關於籌資之相關規…",{"id":57,"number":58,"year":6,"stem":59},"law-115-s0202-002",2,"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100%之股份由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id":61,"number":62,"year":6,"stem":63},"law-115-s0202-006",6,"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已發行股份 100%由 B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A…",{"id":65,"number":24,"year":6,"stem":66},"law-115-s0202-001","甲欲設立公司並命名為「新美好食品有限公司」。經查，已有另一家公司登記為「美好食品有限…",{"id":68,"number":69,"year":6,"stem":70},"law-115-s0202-007",7,"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從事 AI 語意分析技術與企業合規資訊揭露服…",[],{"id":49,"number":50,"stem":73},"甲為 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經理人。由於近來甲之業績表現不佳，…",{"id":53,"number":54,"stem":75},"A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拓展業務擬引進新資金，下列關於…",70,1789445438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