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7},["ShallowReactive",2],{"q-law-115-s0202-009":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1,"prev":72,"next":74,"paperCount":76},{"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15-s0202-009",115,"115110","20260801","s0202","commercial",null,9,"single","股票未公開發行之 A 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充沛，但短期無擴產或轉投資計畫，擬辦理減資，下列關於減資之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減資時，若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其退還之財產及抵充之數額，應經股東會決議，並經該收受財產之股東同意","經董事會決議後即得辦理減資","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後始得辦理減資","減資時，若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應先送交監察人查核簽證","A","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公司法》第 168 條減資之決議機關，以及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時的雙重同意要求。\n【正解理由】《公司法》第 168 條第 2 項規定：「公司減少資本，得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其退還之財產及抵充之數額，應經股東會決議，並經該收受財產股東之同意。」本題 A 公司若以現金以外之財產退還股款，除須經股東會決議外，還要取得實際收受該財產之股東個別同意，兩個同意缺一不可，(A) 的敘述與該項完全相符。故選 A。\n【逐項排除】\n(A) 正確，依《公司法》第 168 條第 2 項，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者，其退還之財產及抵充之數額應經股東會決議，並經該收受財產股東之同意。\n(B) 《公司法》第 168 條第 1 項規定：「公司非依股東會決議減少資本，不得銷除其股份；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減資之決議機關為股東會，本選項所稱經董事會決議即得辦理，與該項本文不合。\n(C) 《公司法》第 168 條第 1 項本文所要求者為「股東會決議」；相對地，《公司法》第 277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股東會之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可見加重之出席與表決權門檻在本法是逐條明定的，本選項逕將減資一律提高為特別決議，欠缺依據。\n(D) 《公司法》第 168 條第 3 項規定：「前項財產之價值及抵充之數額，董事會應於股東會前，送交會計師查核簽證。」查核簽證的主體是會計師而非監察人，本選項將二者混淆。\n【涵攝步驟】減資→ A 公司擬辦理；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 題示情形；程序→ 股東會決議加收受財產股東同意，並送交會計師查核簽證。\n【記憶點】實物減資要兩個同意加一個簽證：股東會決議、收受財產股東同意、董事會送會計師查核。","《公司法》第 168 條共四項，是一條層次分明的程序條文，適合用誰決定、誰同意、誰簽證、誰受罰四個問題來記。第 1 項處理減資的決議機關與平等原則：非依股東會決議不得銷除股份，且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但書則保留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空間。第 2 項處理實物退還股款的特殊情形，加上收受財產股東的個別同意。第 3 項處理估價的外部把關，要求董事會於股東會前送交會計師查核簽證。第 4 項則是罰則，《公司法》第 168 條第 4 項規定：「公司負責人違反前三項規定者，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n要件拆解上，第 2 項的並經該收受財產股東之同意是本題的陷阱所在。減資本來是團體法上的多數決事項，但當退還的不是現金而是特定財產時，該股東等於被迫接受一項與其他股東不同的給付內容，因此立法者在多數決之外，再加上受影響股東的個別同意，形成雙重把關。考生若只記得減資要股東會決議，就會漏掉後半段。\n第 3 項的簽證主體是另一個常見的混淆點。監察人固然依《公司法》第 218 條第 1 項負有監督公司業務執行並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之職權，但第 168 條第 3 項明白把估價把關交給會計師，且程序時點是在股東會之前，目的在讓股東於表決時就掌握客觀的估價資訊。把兩者並列可以看出，本法對內部監督機關與外部專業人員的角色分工是逐條指定的。\n易混淆條文的對照上，變更章程的門檻規定於《公司法》第 277 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不足時另有替代門檻；而減資如涉及章程所定股份總數之變更，實務上會同時踐行變更章程程序。兩者的規範對象不同，不能把《公司法》第 277 條的門檻直接套到同法第 168 條第 1 項。\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包括改問庫藏股之銷除、彌補虧損之減資，或改問減資後股份之換發。\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綜合法學(二)・商事法",[37,38,39,40,41,42],"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商事法 · Commercial Law","公司法 30 分、保險法\u002F票據法\u002F證券交易法\u002F強制執行法各 20 分、法學英文 30 分:六科湊成一卷,第 56–70 題固定是法學英文的閱讀理解。","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與董事責任、公司法 2018 年大修後的新制為主;保險法考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與複保險;票據法考票據行為的無因性、背書與追索;證券交易法集中在內線交易與公開收購;強制執行法考執行名義、執行程序與債務人異議之訴。法學英文十一年都是第 56–70 題,純閱讀理解、沒有法源依賴。本卷十一年皆無複選題。",[47,51,55,59,63,67],{"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15-s0202-008",8,"A 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科技公司，主要從事半導體檢測設備與雲端資料分析服務。近年為開…",{"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15-s0202-010",10,"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證券交易之 AI 法遵系統研發，業務…",{"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15-s0202-007",7,"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從事 AI 語意分析技術與企業合規資訊揭露服…",{"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15-s0202-011",11,"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自然人監察人甲為調查 A 公司之自然人董事乙是否…",{"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15-s0202-006",6,"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已發行股份 100%由 B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A…",{"id":68,"number":69,"year":6,"stem":70},"law-115-s0202-012",12,"A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甲懷疑該公司財產遭掏空、帳目不清，擬檢附理由及事證聲請法院選任檢…",[],{"id":48,"number":49,"stem":73},"A 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科技公司，主要從事半導體檢測設備與雲端資料分析服…",{"id":52,"number":53,"stem":75},"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證券交易之 AI 法遵系…",70,1789445454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