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6},["ShallowReactive",2],{"q-law-115-s0202-024":3},{"question":4,"paper":32,"subjectMeta":11,"related":46,"repeats":71,"prev":72,"next":74,"paperCount":75},{"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1},"law-115-s0202-024",115,"115110","20260801","s0202","commercial",null,24,"single","甲結婚多年後喜獲麟子乙，聽聞投保年齡越小，保費越便宜，出生後不久，即向 A 保險人投保實務上所稱的罐頭保單，包括意外傷害\u002F死亡保險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初次罹癌保險 200 萬元，以及人壽保險 500 萬元。不幸第一年保險期間即發現乙罹患急性血癌，不久後即過世。試問 A 保險人保險責任為何？",{"A":16,"B":17,"C":18,"D":19},"意外傷害\u002F死亡保險 200 萬元不賠；人壽保險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不賠；理賠初次罹癌保險200 萬元","意外傷害\u002F死亡保險 200 萬元不賠；但應理賠初次罹癌保險 200 萬元及人壽保險 500 萬元","意外傷害\u002F死亡保險 200 萬元、初次罹癌保險 200 萬元，以及人壽保險 500 萬元全部理賠","意外傷害\u002F死亡保險 200 萬元、初次罹癌保險 200 萬元，以及人壽保險 500 萬元全部都不理賠","A","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的死亡給付限制，與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的保險事故範圍。\n【正解理由】三張保單分開判斷。人壽保險部分，《保險法》第 107 條第 1 項規定：「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乙未滿十五歲，500 萬元的死亡給付除喪葬費用外不生效力。意外傷害保險部分，《保險法》第 131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乙因血癌這個疾病死亡，不該當意外傷害。初次罹癌保險屬健康保險，《保險法》第 125 條第 1 項規定：「健康保險人於被保險人疾病、分娩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乙罹癌即屬疾病，保險人應給付 200 萬元，故選 A。\n【逐項排除】\n(A) 正確。意外傷害保險依《保險法》第 131 條第 2 項的意外傷害定義不賠；人壽保險依《保險法》第 107 條第 1 項只餘喪葬費用之給付；初次罹癌保險依《保險法》第 125 條第 1 項理賠 200 萬元。\n(B) 錯誤。依《保險法》第 107 條第 1 項，人壽保險 500 萬元的死亡給付於乙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不能全額理賠。\n(C) 錯誤。依《保險法》第 131 條第 2 項，意外傷害須為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乙因血癌死亡不該當。\n(D) 錯誤。依《保險法》第 125 條第 1 項，健康保險的保險事故包含疾病及其所致死亡，乙罹患急性血癌屬疾病，初次罹癌保險應予給付。\n【涵攝步驟】第一組人壽保險：要件是被保險人未滿十五歲——乙符合，效果是除喪葬費用外之死亡給付延後生效。第二組意外傷害保險：要件是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乙死於疾病，要件不成立。第三組健康保險：要件是疾病及其所致死亡——乙符合，保險人負給付責任。\n【記憶點】未滿十五歲卡的是死亡給付，卡不到疾病給付。","本題把三張保單放進同一個事實裡，考的其實是三個不同險種各自的保險事故定義，以及一條跨險種的年齡限制。\n第一層是年齡限制。《保險法》第 107 條共三項：第 1 項限制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的死亡給付，第 2 項限制喪葬費用的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第 3 項則保留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這個限制不只適用於人壽保險，《保險法》第 135 條規定：「第一百零二條至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七條之一、第一百十條至第一百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四條及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項，於傷害保險準用之。」該條逐字把《保險法》第 107 條列入傷害保險的準用範圍，所以意外傷害／死亡保險的死亡給付部分同樣受年齡限制拘束。\n第二層是保險事故的定義。《保險法》第 131 條第 1 項規定：「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第 2 項再把意外傷害界定為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本題乙死於急性血癌，是疾病本身導致的結果，兩個要件都不該當，因此意外傷害保險縱使沒有年齡問題也不會賠。這是本題設計最精巧的地方：意外險有兩個獨立的不賠理由，考生只要抓到其中一個就能排除。\n第三層是健康保險。《保險法》第 125 條第 1 項把健康保險的保險事故定為疾病、分娩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罹癌顯然落在疾病之內。與之相鄰而容易混淆的是《保險法》第 127 條規定：「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該條的時點是契約訂立時，本題乙是出生後不久投保、第一年保險期間才發現罹癌，時點不同，不生該條的免責問題。命題者把第一年保險期間即發現這幾個字寫進題幹，正是要考生去比對這個時點。\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一是把乙的年齡改成十六歲，年齡限制消失而三張保單的判斷全部改寫；二是把死因改成車禍，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事故成立，但《保險法》第 107 條第 1 項的死亡給付限制仍在，答案會變成只賠喪葬費用加意外醫療；三是把投保時點改到罹癌之後，此時《保險法》第 127 條就會登場。三個變形都圍繞著同一組要件在轉。\n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high",[],true,{"code":9,"slug":10,"name":33,"tag":34,"label":35,"subjects":36,"kicker":43,"tagline":44,"hint":45},"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綜合法學(二)・商事法",[37,38,39,40,41,42],"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商事法 · Commercial Law","公司法 30 分、保險法\u002F票據法\u002F證券交易法\u002F強制執行法各 20 分、法學英文 30 分:六科湊成一卷,第 56–70 題固定是法學英文的閱讀理解。","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與董事責任、公司法 2018 年大修後的新制為主;保險法考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與複保險;票據法考票據行為的無因性、背書與追索;證券交易法集中在內線交易與公開收購;強制執行法考執行名義、執行程序與債務人異議之訴。法學英文十一年都是第 56–70 題,純閱讀理解、沒有法源依賴。本卷十一年皆無複選題。",[47,51,55,59,63,67],{"id":48,"number":49,"year":6,"stem":50},"law-115-s0202-023",23,"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00 萬…",{"id":52,"number":53,"year":6,"stem":54},"law-115-s0202-025",25,"依我國保險法關於保險公司與保險合作社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id":56,"number":57,"year":6,"stem":58},"law-115-s0202-022",22,"甲於同學會時經乙招攬而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並約定保險費每半年繳交。甲於繳交…",{"id":60,"number":61,"year":6,"stem":62},"law-115-s0202-026",26,"甲向乙購買二手車一部，原談定價金為新臺幣（下同）28 萬元，甲乙同意由甲簽發本票用以…",{"id":64,"number":65,"year":6,"stem":66},"law-115-s0202-021",21,"甲以自己所有之房屋先後向 A、B、C 三家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契約，保險金額分別約定…",{"id":68,"number":69,"year":6,"stem":70},"law-115-s0202-027",27,"甲擅自簽發以乙為發票人、丙為受款人之本票予丙，丙再背書予丁。丁到期不獲付款，向甲、乙…",[],{"id":48,"number":49,"stem":73},"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下同…",{"id":52,"number":53,"stem":54},70,1789445454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