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law-115-s0301-023":3},{"question":4,"paper":33,"subjectMeta":11,"related":44,"repeats":69,"prev":70,"next":71,"paperCount":72},{"id":5,"year":6,"examCode":7,"examDate":8,"paper":9,"paperSlug":10,"subject":11,"subjectSlug":11,"number":12,"questionType":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Status":21,"answerAccepted":22,"answerNote":11,"answerCorrected":23,"lawAsOf":8,"dependsOn":11,"rootStem":11,"freq":24,"history":25,"explanation":27,"explanationDeep":28,"confidence":29,"flags":30,"indexable":32},"law-115-s0301-023",115,"115110","20260801","s0301","criminal",null,23,"single","甲與乙長期交往，惟甲早已變心，乙卻不願意分手。一日，甲為擺脫乙之糾纏，假意告知乙願一同自殺，死後可永遠在一起。乙信之，遂承諾願與甲共同赴死，並選定以較不痛苦之燒炭方式自殺。甲隨後便將二人同居房間之門窗細縫塞住，開始點燃木炭，並預備在乙昏迷之後逃離。然而木炭燃燒之煙霧過小，乙意識雖因而略微模糊，卻遲遲尚未昏迷。甲唯恐太慢逃離現場，不得已之下，只好拿出預藏之毒藥餵乙服用，最終乙死於毒藥之毒性，甲則順利即時逃出生還。關於甲之刑責，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甲最終以毒藥殺害乙之方法雖與乙囑託之燒炭方法有所不同，乙之囑託仍屬有效，故甲之行為構成刑法第 275 條第 1 項規定加工自殺罪","甲將門窗細縫塞住，並點燃木炭之行為，屬於幫助乙自殺之行為，應構成刑法第 275 條第 2 項之幫助他人使之自殺罪","甲雖曾告知乙願一同自殺，惟是出於擺脫乙之想法，而非具有謀為同死之決心，故其行為應無適用第 275 條第 4 項得免除其刑規定之餘地","甲為了盡早逃離現場，不得已餵乙服用毒藥之行為，係避免自己生命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應有刑法第 24 條緊急避難規定之適用","C","normal",[20],false,1,[26],{"id":5,"year":6,"paper":9,"number":12},"本題考點：詐稱謀為同死而殺人時，加工自殺罪、殺人罪與緊急避難規定的適用界線。\n【正解理由】《中華民國刑法》第 275 條第 4 項規定：「謀為同死而犯前三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該項的減免依據在於行為人自己也真心抱有一同赴死的決意，可責性因而降低。本題甲自始只是為擺脫乙的糾纏而假意允諾同死，並預備在乙昏迷後獨自逃離，主觀上根本沒有謀為同死的決心，自無適用該項得免除其刑規定的餘地，(C) 敘述正確，故選 C。\n【逐項排除】\n(A) 乙的承諾是甲以假意同死所詐取，且乙從未承諾以毒藥致死，欠缺《中華民國刑法》第 275 條第 1 項所定有效的囑託或承諾，(A) 錯誤。\n(B) 甲塞住門窗並點燃木炭，是自己支配整個致死流程的實行行為，並非《中華民國刑法》第 275 條第 2 項所定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的態樣，(B) 錯誤。\n(C) 甲告知願一同自殺只是擺脫乙的手段，欠缺謀為同死的決意，不能主張《中華民國刑法》第 275 條第 4 項的免刑優惠，(C) 正確。\n(D) 甲餵毒是為了盡早脫身，其生命並無現實存在的緊急危難，且該處境由自己一手促成，不符《中華民國刑法》第 24 條第 1 項本文所定避免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的要件，(D) 錯誤。\n【涵攝步驟】要件一謀為同死對應甲是否真有與乙一同赴死的決意，事實上甲預備在乙昏迷後逃離，答案是否定；要件二犯前三項之罪對應甲的致死行為，本題卡在第一個要件。就 (D) 而言，要件一緊急危難對應甲所稱怕太慢逃離，並非其生命受到現實急迫的危險；要件二出於不得已也因甲得逕行離去而不成立。\n【記憶點】《中華民國刑法》第 275 條第 4 項的免刑，以行為人自己真有一同赴死的決意為前提，假意約定同死而讓對方獨自赴死者不能援用。","要件拆解方面，《中華民國刑法》第 275 條第 1 項規定：「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該項的減輕基礎在於被害人有真摯、明確且無瑕疵的自我決定；囑託或承諾若是被詐術取得，或行為方式逾越承諾的範圍，該自我決定即不存在，就沒有適用本項的餘地。本題乙承諾的是燒炭，甲卻改以毒藥致死，兩者不僅方法不同，致死原因也完全不同，這正是命題者設下的陷阱。《中華民國刑法》第 275 條第 2 項則處理居於幫助或教唆地位的態樣，其前提是自殺行為由被害人自己支配；本題從塞住門窗、點燃木炭到餵食毒藥都由甲支配，行為人角色並非幫助者。\n\n易混淆條文對照方面，加工自殺罪與普通殺人罪的分界，正在於被害人的自我決定是否有效存在（其構成要件詳見《中華民國刑法》相關規定）；承諾一旦因詐術而自始不存在，行為就回到殺人罪的評價，法定刑的落差也隨之極大。另一組易混淆的是《中華民國刑法》第 24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它處理的是避難過當，與本題所問的緊急危難是否存在並非同一層次；《中華民國刑法》第 24 條第 2 項另就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設有不適用的規定。\n\n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常見的是把甲設定為真心同死而事後獲救，藉此測驗《中華民國刑法》第 275 條第 4 項的適用；或把致死方法改為與承諾一致，測驗承諾範圍的判斷。\n\n實務見解的位置在於謀為同死是否須行為人自身亦有赴死決意，以及自招危難能否主張緊急避難，這兩點條文字面未直接寫明，須靠通說與實務見解補充。\n\n承諾範圍的判斷是本題最細緻的一層。被害人的承諾必須涵蓋行為人實際採取的致死方式，才談得上有效；乙同意的是燒炭，而燒炭之所以被選定，正因為它被認為較不痛苦，這個理由本身就顯示乙的承諾與方法密切綁定。甲改以毒藥致死，既未取得乙就該方法的同意，也在乙意識尚未喪失時單方變更手段，承諾自不及於此。另一個常被忽略的層次是自招危難：甲所處的困境，是他自己設計並實行整個燒炭計畫所造成，通說認為行為人不得就自己故意招致的危險主張緊急避難，這使選項 (D) 即使在事實層面也站不住腳。答題時可依序自問：承諾有效嗎、行為由誰支配、有無同死決意、危難是誰造成的，四問走完，四個選項的定位就固定了。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medium",[31],"needs-practice-view",true,{"code":9,"slug":10,"name":34,"tag":35,"label":36,"subjects":37,"kicker":41,"tagline":42,"hint":43},"綜合法學(一)","刑事法","綜合法學(一)・刑事法",[38,39,40],"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刑事法 · Criminal Law","刑法 70 分、刑事訴訟法 50 分、法律倫理 30 分:總則的犯罪階層與競合、分則的財產犯罪與公務員犯罪,搭配刑訴的強制處分與證據法則,再加上律師倫理規範與法官倫理規範的條文題。","刑法總則的構成要件、違法性、罪責與未遂、共犯、競合是每年必考;分則以竊盜、詐欺、侵占、背信、偽造文書與瀆職罪出題最密。刑事訴訟法集中在搜索扣押、羈押、證據能力(傳聞法則、自白法則)與上訴審構造,近年修法(國民法官法、被害人訴訟參與)也會入題。法律倫理直接考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與法官倫理規範的條文,依據收斂、最能靠背條文拿分。105、106 年本卷另有 10 題複選題。",[45,49,53,57,61,65],{"id":46,"number":47,"year":6,"stem":48},"law-115-s0301-022",22,"下列甲的行為，何者最可能符合實務見解所認定之「當場激於義憤」的情狀？",{"id":50,"number":51,"year":6,"stem":52},"law-115-s0301-024",24,"關於刑法第 294 條遺棄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4,"number":55,"year":6,"stem":56},"law-115-s0301-021",21,"關於賭博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58,"number":59,"year":6,"stem":60},"law-115-s0301-025",25,"關於妨害秘密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id":62,"number":63,"year":6,"stem":64},"law-115-s0301-020",20,"某甲欲使成年女子某乙與其他男子為性交行為，乃基於營利之意，引誘某乙參與。依刑法第 2…",{"id":66,"number":67,"year":6,"stem":68},"law-115-s0301-026",26,"下列行為人，何者不成立刑法第 319 條之 4 製作不實性影像罪？",[],{"id":46,"number":47,"stem":48},{"id":50,"number":51,"stem":52},75,178944545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