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綜合法學(一)・公法官方答案已對帳
20 單選 · 本卷 70 題
題組:本題承接前題的事實設定

某縣政府為防止已爆發之動物傳染病疫情繼續擴大,要求縣內所有動物養殖場之所有人應於 30 日內完成動物之疫苗注射,否則依法律規定予以處罰。關於縣政府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承上題,縣政府如公告委託縣內合法執業之獸醫師執行疫苗注射,並核發注射證明文件。此時縣政府之委託方式,與下列何者不同?

  1. A民營汽車修理廠受公路監理機關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並核發合格證明
  2. B民間實驗室受商品檢驗主管機關委託從事商品檢驗並核發合格證明
  3. C私立大學依私立學校法及學位授予法之規定頒發學生學位證書
  4. D電業同業工會受電業主管機關委託辦理電匠考驗及登記

正解 C — 私立大學依私立學校法及學位授予法之規定頒發學生學位證書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公法」第 20 題(本卷 70 題,涵蓋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 考試日 106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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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承接前一題,縣政府為防止動物傳染病擴大而要求縣內所有動物養殖場所有人限期完成疫苗注射後,公告委託縣內合法執業之獸醫師執行注射並核發證明;所問者是四個選項中哪一個與此種委託方式不同。

正解理由

《訴願法》第 10 條規定:「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由該條可以看出受託行使公權力的兩個特徵:權限來自中央或地方機關之委託,而受託之團體或個人以自己名義對外作成行政處分。(A)、(B)、(D) 都是行政機關把原屬自己的檢驗、考驗權限交給民間主體行使並核發證明,與縣政府委由獸醫師執行注射並核發證明的結構相同。

(C) 的私立大學則是依私立學校法及學位授予法之規定頒發學位證書,其權限直接來自法律的賦予,並非經主管機關個別委託而取得,故選 C。

涵攝步驟

  1. 要件一為委託行為存在,事實是縣政府公告委由獸醫師執行;
  2. 要件二為受託者以自己名義對外作成行為,事實是獸醫師核發注射證明文件;
  3. 要件三為權限來源,(C) 之私立大學來源於法律而非委託。

逐項排除

  1. (A)

    與本件相同,民營汽車修理廠係受公路監理機關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並核發合格證明。

  2. (B)

    與本件相同,民間實驗室係受商品檢驗主管機關委託從事商品檢驗並核發合格證明。

  3. (C)

    與本件不同,私立大學頒發學位證書之權限係由法律直接賦予,此即本題答案。

  4. (D)

    與本件相同,電業同業工會係受電業主管機關委託辦理電匠考驗及登記。

記憶點

受託行使公權力要有委託這個動作;權限如果是法律直接給的,那就是行政委託以外的另一件事。

深度詳解要件拆解 · 易混淆條文對照 · 同考點其他考法

本題與前一題相連,事實背景是縣政府為防止已爆發之動物傳染病疫情繼續擴大,要求縣內所有動物養殖場之所有人於 30 日內完成動物之疫苗注射,並在此基礎上公告委託縣內合法執業之獸醫師執行注射與核發證明。

就制度而言,行政機關將公權力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行使,受託者在委託範圍內即取得行政機關的地位,其對外所為之單方決定屬於行政處分。這一點在救濟法上留下明確的痕跡:《訴願法》第 10 條規定:「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該條把訴願管轄回歸原委託機關,理由正是權限的本源仍在機關手上。相對地,機關之間的委託另有其管轄規定,處理的是無隸屬關係機關辦理受託事件的情形,與委託民間主體者分屬兩軌。

要件拆解上,判斷是不是受託行使公權力有三個步驟:一是有無委託的意思表示與公告,二是所交付者是否為公權力事項,三是受託者是否以自己名義對外行使。(A)、(B)、(D) 三者都通過這三步;(C) 則在第一步就不成立,私立大學頒發學位的權限由法律直接授予,屬於法律所設定的公權力主體地位,其與學生間的關係也不因個別委託而生。

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包括問受託行使公權力者所為處分的行政訴訟被告是誰、受託者執行職務侵害人民權利時國家賠償責任如何歸屬,以及行政助手與受託行使公權力的區別。行政助手僅在機關指揮監督下提供事實上的協助,不以自己名義對外作成決定,這是與本題四個選項最容易混淆的一組概念。

最後把 (C) 這一類再說清楚一點:私立學校雖非行政機關,卻因法律直接賦予其頒發學位、核發畢業證書等權限,而在該範圍內取得公權力主體的地位,學理上多以法律授權的公權力主體稱之。它與受託行使公權力的差別在於權限的取得方式,一個來自法律的直接授予,一個來自機關的個別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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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部分 — 正解需條文加上實務見解或體系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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