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綜合法學(二)・商事法官方答案已對帳
09 單選 · 本卷 70 題

甲、乙及丙等三人為 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股東,並由甲擔任 A 公司之唯一董事,乙擔任總經理。下列何者對於 A 公司之監督,其敘述正確?

  1. A丙得隨時向甲質詢公司營業情形,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冊,以行使監察權
  2. B丙於必要時,得隨時檢查公司帳目、業務及財產之情形,但應事前向法院提出聲請許可
  3. C丙依公司法明文規定,得委託會計師查閱公司財產文件、帳簿及表冊,其查核公費,依經濟部之解釋,應由公司負擔
  4. D乙應依法造具各項表冊,分送甲及丙二位股東,請其承認

正解 A — 丙得隨時向甲質詢公司營業情形,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冊,以行使監察權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第 9 題(本卷 70 題,涵蓋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考試日 106 年 8 月 5 日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的監察權內容,以及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制度的分工。

正解理由

《公司法》第 109 條規定:「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其監察權之行使,準用第四十八條之規定。」而《公司法》第 48 條規定:「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得隨時向執行業務之股東質詢公司營業情形,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冊。」本題甲為唯一董事即執行業務股東,丙為不執行業務股東,依上開準用即得隨時質詢並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冊。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依上開準用,丙得隨時向甲質詢並查閱,本選項敘述正確。

  2. (B)

    依《公司法》第 110 條第 3 項,有限公司準用同法第 245 條第 1 項;該項所定為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而非股東自查前先向法院聲請許可,本選項敘述錯誤。

  3. (C)

    選項所稱委託會計師查閱財產文件、帳簿及表冊,其明文出處是《公司法》第 218 條——依該條第 1 項,監察人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簿冊文件;《公司法》第 218 條第 2 項規定:「監察人辦理前項事務,得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會計師審核之。」該條的規範對象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監察人,有限公司不設監察人,且該條未被《公司法》第 109 條或同法第 110 條第 3 項納入準用之列;丙依第 109 條準用同法第 48 條所得者僅質詢與查閱,並無委託會計師的明文,本選項敘述錯誤。

  4. (D)

    依《公司法》第 110 條第 1 項,每屆會計年度終了造具各項表冊、分送各股東請其承認者為董事,即本題之甲,而非總經理乙,本選項敘述錯誤。

涵攝步驟

  1. 公司型態:有限公司。
  2. 行為人:不執行業務股東丙。
  3. 依據:《公司法》第 109 條準用同法第 48 條。
  4. 內容:隨時質詢並查閱,不待法院許可。

記憶點

有限公司沒有監察人,監察權由不執行業務股東自己行使,內容是質詢加查閱。

深度詳解要件拆解 · 易混淆條文對照 · 同考點其他考法

《公司法》第 110 條第 1 項規定:「每屆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應依第二百二十八條之規定,造具各項表冊,分送各股東,請其承認。」有限公司造具表冊的義務人是董事。《公司法》第 228 條第 1 項柱句規定:「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左列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交監察人查核:」股份有限公司那一端的義務人是董事會這個機關,與有限公司由董事個人造具並不相同。經理人並不因為職稱是總經理就取得該義務,本題 (D) 的錯誤就在這裡。

要件拆解:有限公司的監察機制分成三層。第一層是《公司法》第 109 條準用同法第 48 條的質詢與查閱權,主體是不執行業務股東,行使方式是隨時、直接,不待任何機關許可;第二層是《公司法》第 110 條第 1 項的表冊承認,由全體股東就董事造具的表冊表示承認;第三層是《公司法》第 110 條第 3 項準用同法第 245 條第 1 項的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門檻較高,須繼續一年以上並達一定持股比例。三層由寬到嚴,考題常把第一層與第三層的要件互換。

《公司法》第 245 條第 1 項規定:「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得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檢查公司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把它與《公司法》第 48 條並排,可以看出兩者在發動主體、門檻與檢查人選任上的差別:一個是股東自己看帳,一個是請法院派人來查。

易混淆條文對照:股份有限公司的監察人有兩條射程不同的委託規定,本題 (C) 落在其中一條而不是另一條。《公司法》第 218 條第 1 項規定:「監察人應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並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簿冊文件,並得請求董事會或經理人提出報告。」《公司法》第 218 條第 2 項規定:「監察人辦理前項事務,得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會計師審核之。」《公司法》第 218 條第 2 項的委託,射程即隨同法第 218 條第 1 項所列的事務而定,其中包括請求董事會或經理人提出報告在內。

《公司法》第 219 條第 1 項的事務則限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的查核與報告意見,《公司法》第 219 條第 2 項的「前項事務」即以此為界,不及於帳簿與財產文件,且該項只寫委託會計師,未寫代表公司,也未及於律師。本題 (C) 問的是查閱財產文件、帳簿及表冊並委託會計師,對應的是《公司法》第 218 條而非同法第 219 條。而《公司法》第 218 條與同法第 219 條都未被《公司法》第 109 條或同法第 110 條第 3 項納入準用之列,有限公司也不設監察人,(C) 正是把股份有限公司的制度搬到有限公司來。

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改問有限公司董事的競業禁止、改問不執行業務股東的查閱權能否以章程加以限制。

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

法源依據:充分 — 正解可由附上的條文原文直接推得

內容更新:2026-09-05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條文以 106 年 8 月 5 日(考試日)生效版本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

同卷相關題106 年 商事法

→ 看 106 年「綜合法學(二)・商事法」全卷 70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