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綜合法學(一)・公法官方答案已對帳
41 單選 · 本卷 75 題

依現行規定,下列何者為道路之一般使用,原則上無須申請許可?

  1. A擺設攤位
  2. B散發傳單
  3. C集會遊行
  4. D街頭藝人表演

正解 B — 散發傳單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公法」第 41 題(本卷 75 題,涵蓋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 考試日 107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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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道路之一般使用與特別使用之分界,以及室外集會、遊行應申請許可之規定。

正解理由

道路為供公眾通行之公物,凡不改變其通行用途、亦不固定占用特定空間排除他人同時使用者,屬一般使用,原則上無須申請許可。散發傳單者隨人流移動,未固定占用道路之特定範圍,仍在通行目的之內。相對地,《集會遊行法》第 8 條第 1 項本文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擺設攤位係固定占用道路之特定空間為營業,已逸出供公眾通行之目的,依實務見解屬道路之特別使用,而非一般使用。

  2. (B)

    散發傳單隨通行人流為之,未固定占用道路空間,亦未排除他人通行,屬道路之一般使用,故為正解。

  3. (C)

    《集會遊行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集會遊行於室外舉行者,依同法第 8 條第 1 項本文應申請許可。

  4. (D)

    街頭藝人表演如係占用道路之特定空間而為,依實務見解屬道路之特別使用,而非一般使用。

涵攝步驟

  1. 本題無具體案情,以要件逐項對照處理。
  2. 要件一是有無固定占用道路之特定空間:散發傳單沒有,擺攤與占用特定空間之街頭藝人表演則有。
  3. 要件二是有無法律明定申請許可:《集會遊行法》第 8 條第 1 項本文就室外集會、遊行設有許可規定;
  4. 而同法第 2 條第 1 項以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界定集會,散發傳單並未形成聚眾活動,亦非集體行進。

記憶點

先看有無固定占用道路之特定空間,再看有無法律明定申請許可;散發傳單兩關都不落,故為一般使用。

深度詳解要件拆解 · 易混淆條文對照 · 同考點其他考法

就條文結構而言,《集會遊行法》第 8 條第 1 項本文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其後緊接但書,《集會遊行法》第 8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集會遊行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集會遊行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集會遊行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該項但書與其下各款共同界定申請許可之除外情形,讀條文時不可只讀本文。

要件拆解上,集會與遊行各有定義。《集會遊行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集會遊行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兩者的共同要件是聚眾或集體,散發傳單之人縱有數人,其行為外觀仍是隨人流通行,而不是舉行聚眾活動或集體行進。至於擺設攤位與占用道路特定空間之街頭藝人表演,其共同點在於把道路的一部分長時間固定留給自己使用,別人在同一時間就用不到那一塊空間,這正是公物利用類型論上特別使用的特徵,而一般使用則是與他人並存的通行。

易混淆條文對照上,《集會遊行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可見室內與室外之劃分不以建築物為唯一判斷基準。又道路之一般使用與特別使用,係實務與學理就公物利用所發展出的類型,本法並未以此二詞立法,本題因此是把公物利用的類型論與集會遊行的許可規定合併設問。

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常見者為以擬制許可設題:《集會遊行法》第 12 條第 3 項規定:「主管機關未在前二項規定期限內通知負責人者,視為許可。」亦常以《集會遊行法》第 11 條柱句規定:「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應予許可:」測驗本法就室外集會遊行採取的是以應予許可為原則的立法方式。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

法源依據:部分 — 正解需條文加上實務見解或體系解釋

內容更新:2026-09-05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條文以 107 年 8 月 4 日(考試日)生效版本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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