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綜合法學(一)・刑事法官方答案已對帳
11 單選 · 本卷 75 題

比較下列法定刑,下列何者為最重?

  1. A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千元以下罰金
  2. B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3. C1 年以上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4. D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 千元以下罰金

正解 B —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事法」第 11 題(本卷 75 題,涵蓋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 考試日 107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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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法定刑輕重的比較方法,也就是同種主刑之間如何分出高下。

正解理由

四個選項的最重主刑都是有期徒刑,屬於同種之刑,比較依固定的順序進行:先看最高度,最高度相同才看最低度,前面幾步都分不出勝負時,才輪到選科與併科等情形。就本題而言,(A)、(B)、(D) 的最高度都是 5 年,(C) 的最高度只有 3 年,(C) 先被排除;(A)、(B)、(D) 三者的最高度相同,於是進到最低度這一步,(B) 把最低度提高到 6 月,(A) 與 (D) 都沒有把最低度另行提高,因此 (B) 重於 (A) 與 (D)。本題問的是何者最重,到這一步就已經有答案,(B) 最重,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最高度 5 年,與 (B) 相同;最低度未另行提高,在最低度這一步輸給 (B),故比 (B) 為輕。

  2. (B)

    最高度 5 年,而最低度被提高到 6 月,(A) 與 (D) 都沒有這樣的提高,在四者之中最重,故選 B。

  3. (C)

    最高度只有 3 年,低於其他三者的 5 年,在最高度這一步就先被排除。

  4. (D)

    最高度 5 年,最低度未另行提高,與 (A) 一樣在最低度這一步輸給 (B),故比 (B) 為輕;至於罰金得科或併科,那是最低度之後才輪到的一步,本題判斷何者最重時用不到。

涵攝步驟

  1. 第一步比最重主刑的種類;
  2. 第二步比同種主刑的最高度;
  3. 第三步比最低度;
  4. 前面幾步都分不出勝負時,才輪到選科與併科等情形。
  5. 本題在第二步淘汰 (C),在第三步分出 (B) 最重,第四步用不上。

記憶點

先比上限,上限打平就比下限;本題在下限這一步就分出勝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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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較方法的層次。法定刑的輕重比較是一個有固定順序的作業:先看最重主刑的種類,種類相同時看同種主刑的最高度,最高度相同時看最低度,前面幾步都分不出時,才處理選科與併科的差異。這個順序不能顛倒,否則會出現罰金比較高所以比較重這種錯誤結論。本題四個選項的最重主刑同為有期徒刑,因此一開始就從最高度比起。

二、本題的計算過程。選項 (A) 與 (D) 的差別只在罰金是或科還是科或併科,兩者的有期徒刑上限與下限完全相同;選項 (B) 沒有罰金與拘役,卻把有期徒刑的下限提高到 6 月;選項 (C) 的區間是 1 年以上 3 年以下,下限雖然比 (B) 高,上限卻明顯較低。由於上限的比較先於下限,(C) 在第二步就出局,這正是本題最容易失手的地方:考生常直覺認為下限 1 年比下限 6 月重,卻忘了先比上限。

三、要件上的陷阱。併科罰金會讓人誤以為刑度加重,但本題根本走不到那一步:(A)、(B)、(D) 的最高度同為 5 年,(B) 把最低度提高到 6 月而 (A) 與 (D) 沒有,勝負在最低度這一步就已經定了,罰金是科、是併科或是選科,都沒有參與本題的比較。

四、其他考法。同一考點會以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時如何認定何者為重、牽連或數罪併罰的定應執行刑、以及舊刑法與新刑法的輕重比較出題。判斷是否為最重本刑五年以上之罪,也用同一套比較方法。

五、應用場合。刑之重輕的比較不只出現在單純的比大小題型:想像競合要從一重處斷、累犯與假釋的門檻要看最輕本刑、易科罰金的資格要看最重本刑,各種場合用的都是同一套比較順序。把順序記牢,這些題型就可以共用同一個解法。

六、答題提醒。做這一類題目時,建議把每個選項的有期徒刑上限與下限各抄成一欄,先比上限,上限相同再比下限。用這種表格化的方式處理,就不會在下限較高但上限較低的選項上失手;至於拘役與罰金那一欄,本題並沒有用到。

七、常見誤區。把罰金數額拿來當作輕重的判準,是最常見的錯誤;本題 (A) 與 (D) 的罰金都是 1 千元以下,而 (B) 之所以最重,靠的是有期徒刑的最低度被提高到 6 月,與罰金的多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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