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綜合法學(一)・刑事法官方答案已對帳
56 單選 · 本卷 75 題

甲男與丙女共犯通姦罪,不久丙與配偶丁、甲與配偶乙各自離婚後,乙、丁二人各自對其原配偶提出通姦之告訴。經檢察官對甲、丙二人提起公訴,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乙僅對甲、丁僅對丙分別撤回告訴。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A乙、丁各自對其原配偶撤回告訴,故法院應對甲、丙為不受理判決
  2. B丙、丁已離婚,故丁無告訴權,法院應對丙為不受理判決,對甲進行實體審判
  3. C乙、丁雖各自對其原配偶撤回告訴,法院仍應對甲、丙進行實體審判
  4. D丙、丁雖已離婚,但丁仍有告訴權,法院仍應對丙進行實體審判,對甲為不受理判決

本題官方給分:A / C

考選部更正/送分備註:第56題答A或C者均給分。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事法」第 56 題(本卷 75 題,涵蓋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 考試日 107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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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告訴不可分原則在通姦罪的明文例外。

正解理由

依《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該條本文是告訴主觀不可分,但書則把通姦罪切開,使配偶所為的撤回不及於相姦人。又依《刑事訴訟法》第 238 條第 1 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乙與丁的撤回都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本題經考選部公告答 A 或 C 者均給分。

逐項排除

  1. (A)

    本選項亦經公告給分。若認為乙對甲、丁對丙所為的撤回各自對其撤回的對象發生效力,則甲、丙均屬告訴經撤回的情形,法院對甲、丙應依《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第 3 款諭知不受理判決。

  2. (B)

    本選項以丙、丁已離婚為由認為丁無告訴權;然而依實務見解,告訴權以犯罪時的配偶身分為準,丁於甲、丙通姦時仍是丙之配偶,不因離婚喪失,本選項的前提不成立。

  3. (C)

    本選項亦經公告給分。若著眼於《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所定撤回效力不及於相姦人,並認為乙、丁在離婚後所為的撤回對本案並不生使全案終結的效果,則法院對甲、丙仍應進行實體審判。

  4. (D)

    本選項對甲、丙採取一者實體審判、一者不受理的分裂處理,與 (A)、(C) 兩種見解所導出的結論都不一致,故未獲公告給分。

涵攝步驟

  1. 要件一,罪名:甲男與丙女共犯通姦罪;
  2. 要件二,告訴權人:乙為甲之配偶,丁為丙之配偶,二人各自提出告訴;
  3. 要件三,撤回:乙僅對甲、丁僅對丙分別撤回,且都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
  4. 要件四,效力範圍:依《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配偶所為的撤回不及於相姦人。

記憶點

通姦罪的撤回告訴會在配偶與相姦人之間分家,這是告訴不可分的明文例外。

深度詳解要件拆解 · 易混淆條文對照 · 同考點其他考法

本題是官方公告 A 或 C 均給分的題目,原因在於離婚之後配偶身分的認定會導出兩條不同的推論路徑。

一、條文結構。《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本文是告訴主觀不可分:對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效力及於其他共犯。但書則是唯一的明文例外,把通姦罪的撤回效力限縮在配偶身上。立法理由在於保護婚姻關係:配偶願意原諒自己的另一半,不表示也願意放過相姦人。

二、兩條推論路徑。若把重點放在乙對甲、丁對丙的撤回都是對自己配偶所為,則兩人都受撤回效力所及,全案應以形式判決終結,這是 (A) 的路徑。若把重點放在離婚後婚姻關係已消滅,但書所預設的配偶原諒基礎已不存在,並認為撤回不生使全案終結的效果,則法院對甲、丙都應實體審判,這是 (C) 的路徑。命題所設定的事實同時支持兩種讀法,也是官方公告兩案均給分的原因。

三、程序上的接續。撤回告訴合法時,其效果見《刑事訴訟法》第 238 條第 2 項規定:「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判決形式則見《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柱句規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與《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第 3 款規定:「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命題者常改考告訴客觀不可分,或把共犯改成一般的傷害罪共同正犯,此時就回到《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本文,撤回的效力會及於其他共犯。

五、答題時的處理原則。遇到官方公告多個答案均給分的題目,考生應該做的不是背下哪一個字母,而是把兩條推論路徑各自的前提抓出來:本題 (A) 的前提是撤回對自己配偶生效,(C) 的前提是離婚後但書所預設的基礎已不存在。把前提記住,日後遇到單一答案的變形題才不會選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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