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綜合法學(一)・刑事法官方答案已對帳
13 單選 · 本卷 75 題

有關保安處分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 A強制工作之規範受罪刑法定主義拘束
  2. B可以對不成立犯罪之未滿 14 歲之人,施以感化教育
  3. C保護管束為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4. D保安處分以預防再犯為目的

正解 C — 保護管束為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事法」第 13 題(本卷 75 題,涵蓋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 考試日 109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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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保安處分的目的、罪刑法定原則對保安處分的拘束,以及保護管束的性質。

正解理由

保護管束並不是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中華民國刑法》第 92 條第 1 項規定:「第八十六條至第九十條之處分,按其情形得以保護管束代之。」同法第 93 條第 2 項規定:「假釋出獄者,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由這兩項可以看出,保護管束是讓受處分人繼續在社會中生活、接受觀護,用來替代令入處所執行的處分,本身並不使受處分人喪失人身自由。本選項稱保護管束為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敘述錯誤,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中華民國刑法》第 1 條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而強制工作依《中華民國刑法》第 90 條第 1 項係令入勞動場所執行,屬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受罪刑法定主義拘束。

  2. (B)

    《中華民國刑法》第 86 條第 1 項規定:「因未滿十四歲而不罰者,得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該項適用於不成立犯罪之人,本選項正確。

  3. (C)

    保護管束是在社會中執行的處遇,用以代替令入處所的處分,並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本選項敘述錯誤,正是本題所問。

  4. (D)

    《中華民國刑法》第 87 條第 1 項規定:「因第十九條第一項之原因而不罰者,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該項以有再犯之虞為要件,可見保安處分目的在預防再犯。

涵攝步驟

  1. 判斷標準是執行方式有沒有把受處分人置於特定處所:感化教育、監護、強制工作都要令入處所,屬之;
  2. 保護管束依《中華民國刑法》第 92 條第 1 項是用來代替上述處分,不屬之。

記憶點

要不要進處所,就是拘束人身自由與否的分水嶺;保護管束是替代進處所,方向剛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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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刑法定與保安處分。《中華民國刑法》第 1 條後段把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一併納入罪刑法定原則的射程,這是刑法修正後的重要調整:保安處分雖然名義上不是刑罰,但只要它會把人關進處所,對人身自由的剝奪程度與刑罰無異,就必須有行為時的法律明文為依據。反面來說,非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不在該條後段的範圍內,其法律變更依《中華民國刑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這一組對照是本題選項 (A) 與 (C) 的共同根基。

二、逐條並列各種保安處分的執行方式。感化教育依《中華民國刑法》第 86 條第 1 項須令入感化教育處所;監護依同法第 87 條第 1 項須令入相當處所;強制工作依同法第 90 條第 1 項須令入勞動場所。這三者都把受處分人移入特定處所,屬拘束人身自由。相對地,《中華民國刑法》第 92 條第 1 項既然規定上述處分得以保護管束代之,就表示保護管束是這些處分的替代方案,執行的場域是社會而不是處所。

三、保護管束的兩種發動情形。《中華民國刑法》第 93 條第 1 項規定:「受緩刑之宣告者,除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外,得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法第 93 條第 2 項規定:「假釋出獄者,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這兩項的共同點是受處分人都在社會中生活,只是接受觀護人的監督,與令入處所在性質上截然不同。

四、保安處分的目的。《中華民國刑法》第 87 條第 1 項與同法第 90 條第 1 項都把行為人的危險性寫進要件:前者要求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後者要求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懶惰成習而犯罪。這說明保安處分的正當性基礎不是對過去行為的報應,而是對未來危險的預防,這正是選項 (D) 的依據。與此呼應的是《中華民國刑法》第 96 條規定:「保安處分於裁判時併宣告之。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五、本題的分辨點。保護管束究竟屬不屬於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條文本身並未直接下定義,須從其執行方式與替代功能推得,並參酌實務對這一分類的一貫理解。應試時可以記住一個操作性判準:條文寫成令入某處所的就是拘束人身自由,寫成付保護管束的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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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部分 — 正解需條文加上實務見解或體系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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