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因職務上負責追訴犯罪,且為國家執法之公益代表人,因此檢察官發言經常受到新聞媒體之重視,關於檢察官與新聞媒體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檢察官依法應遵守偵查不公開之規定,且應謹言慎行,故不可參加任何新聞媒體的談話性節目
- B檢察官具有法律專業,若非其承辦之案件,可應新聞媒體之邀請,在談話性節目,對社會大眾關切正在偵、審中之重大矚目案件,提出其法律上之觀點進行評論,以提供民眾正確之法律觀念
- C檢察官可參加新聞媒體之談話性節目,提供一般法令宣導或法治教育,惟仍應謹言慎行;且若有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經所屬機關檢察長授權者,可對偵查中之案件為必要之說明
- D檢察官對於其偵辦中之個案,發現新聞媒體之報導猜中其未來之偵查作為時,可對新聞媒體釋放假訊息,以避免偵查作為受到影響
正解 C — 檢察官可參加新聞媒體之談話性節目,提供一般法令宣導或法治教育,惟仍應謹言慎行;且若有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經所屬機關檢察長授權者,可對偵查中之案件為必要之說明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事法」第 69 題(本卷 75 題,涵蓋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 考試日 109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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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檢察官與新聞媒體往來的界線:法治教育、偵查不公開的例外與謹言慎行。
正解理由
《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22 條規定:「檢察官為維護公共利益及保障合法權益,得進行法令宣導、法治教育。」《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7 條規定:「檢察官偵查犯罪應依法令規定,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但經機關首長授權而對偵查中案件為必要說明者,不在此限。」(C) 三件事都說到了:參加節目所為者是法令宣導或法治教育、仍應依《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5 條謹言慎行、對偵查中案件的說明須經檢察長授權且是必要說明,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錯誤。依前引《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22 條,檢察官得為法令宣導、法治教育;本選項由偵查不公開與謹言慎行推出不可參加任何談話性節目,超出《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7 條所定範圍。
- (B)
錯誤。對正在偵、審中的重大矚目案件提出法律評論,與《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5 條所定謹言慎行不合;而《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7 條但書所開的例外,是經機關首長授權而對偵查中案件為必要之說明,不及於對他人承辦案件公開表示法律觀點。
- (C)
正確。理由如前述。
- (D)
錯誤。《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2 條規定:「檢察官為法治國之守護人及公益代表人,應恪遵憲法、依據法律,本於良知,公正、客觀、超然、獨立、勤慎執行職務。」對新聞媒體釋放假訊息,與該條所定公正、客觀、勤慎背道而馳。
涵攝步驟
- 要件一,發言內容屬於哪一類:法令宣導或法治教育,抑或個案說明;
- 要件二,若屬個案說明,有無經機關首長授權,且是否為必要之說明;
- 要件三,是否仍符合謹言慎行的要求。
- (C) 三個要件逐一交代;
- (A) 漏掉第一類的容許空間,(B) 沒有授權,(D) 則以虛假訊息為之。
記憶點
檢察官上節目,法治教育可以,談偵查中的個案要有檢察長授權,且要落在必要說明的範圍。
深度詳解要件拆解 · 易混淆條文對照 · 同考點其他考法
要件拆解
《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7 條的結構是原則加但書:原則是偵查不公開,但書所設的要件是經機關首長授權,且為對偵查中案件所為的必要說明。(C) 之所以正確,在於它把授權與必要說明都寫出來了;少掉其中一項,就回到本文的原則。《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5 條規定:「檢察官應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不得利用其職務或名銜,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當財物、利益。」謹言慎行這一層,在四個選項中都要檢驗。
法令宣導與個案說明的分工
《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22 條所許可的是法令宣導與法治教育,對象是一般性的法律知識;《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7 條但書處理的則是個案的說明。兩者並列可知,檢察官出現在媒體上這件事本身未被禁止,被規範的是他在上面說了什麼。
偵查不公開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第 1 項規定:「偵查,不公開之。」《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第 3 項規定:「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倫理規範一側的規定與訴訟法一側的規定方向一致,而前者另外把機關首長的授權寫成程序要件。
真實發現的義務
《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8 條規定:「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時,應致力於真實發現,兼顧被告、被害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參與刑事訴訟之權益,並維護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之平衡,以實現正義。」(D) 的假訊息縱使目的在保全偵查作為,仍與該條所定的致力於真實發現相反;偵查手段的保密另有偵查不公開的機制可用,不必也不得以虛假陳述為之。
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
本考點的常見變形,一是把談話性節目換成社群媒體貼文,二是把承辦案件換成同署他人承辦之案件而測驗射程,三是把假訊息換成對媒體透露偵查作為以澄清報導,而回到授權與必要說明兩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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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充分 — 正解可由附上的條文原文直接推得
內容更新:2026-09-05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條文以 109 年 8 月 8 日(考試日)生效版本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